一种中低压立杆专用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405929发布日期:2020-10-02 08:17阅读:71来源:国知局
一种中低压立杆专用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立杆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中低压立杆专用车。



背景技术:

混凝土电杆是配网中低压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支撑架空导线的工具。而立杆则是其施工工程中一个重要环节。

目前的立杆作业主要是在立杆的地点打一口直径略大于混凝土电杆底部直径的圆坑,然后在大型吊机能进入的地方便用大型吊机吊起混凝土电杆垂直放进圆坑中,再进行填土埋杆。但由于采用吊机垂直下放电杆,电杆容易晃动,造成填埋后电杆并不是垂直于地面而是倾斜于某一个方向。

而当电杆立于巷道等大型吊机进不去的地方时,便要人工托举电杆进入巷道后将电杆放入圆坑,这不仅耗费人力而且增加了电杆的倾斜度。

当电杆在未架设导线前便已经倾斜,容易造成电杆在架设导线后受力不平衡而出现倒杆的危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中低压立杆专用车,以解决电杆立于巷道等大型吊机进不去的地方时,产生的耗费人力而且增加了电杆的倾斜度的问题。

为达此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中低压立杆专用车,包括车体,所述车体上转动连接有伸缩机械臂,所述伸缩机械臂固定连接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上固定安装有用于支撑电杆的半圆形扣环;

所述车体的一侧设有能够水平伸缩的第一伸缩杆和第二伸缩杆,所述第一伸缩杆和第二伸缩杆共同固定连接有一挡板;

所述车体内设有第一伸缩驱动单元和第一转动驱动单元,所述第一伸缩驱动单元驱动所述伸缩机械臂伸长或者缩短,所述第一转动驱动单元驱动所述伸缩机械臂在竖直方向转动;

所述车体内还设有第二伸缩驱动单元,所述第二伸缩驱动单元驱动所述第一伸缩杆和所述第二伸缩杆同步伸缩。

可选地,所述半圆形扣环的数量至少为两个,所有所述半圆形扣环的中心线呈直线并与所述挡板的中心对齐。

可选地,所述车体的一侧设有推把,所述车体的底部设有滚轮。

可选地,所述挡板可拆卸地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一伸缩杆和所述第二伸缩杆。

可选地,所述第一转动驱动单元、所述第一伸缩驱动单元和所述第二伸缩驱动单元均为伺服电机。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通过支撑板和半圆形扣环将电杆固定在车体上,然后通过车体将电杆运至需要插入该电杆的地坑附近。通过第二伸缩驱动单元驱动第一伸缩杆和第二伸缩杆,使得挡板移动,直至挡板的竖直面刚好位于地坑离车体最远处的边缘;然后通过第一伸缩驱动单元和第一转动驱动单元共同推动支撑板,使得支撑板倾斜,电杆在半圆形扣环上滑动并在挡板的阻挡作用下刚好落入地坑,然后第一伸缩驱动单元和第一转动驱动单元继续工作,使得电杆刚好垂直于地面,防止电杆倾斜。本实施例提供的中低压立杆专用车,运输方便,能够运至大型吊机不能进去的地方,节省人力;且电杆落入地坑后能够使得电杆处于垂直状态,防止电杆倾斜,为后续架空导线的安装提供安全保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本说明书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所能涵盖的范围内。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中低压立杆专用车的整体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半圆形扣环的结构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电杆和梯形地坑的结构图。

图示说明:

车体11、伸缩机械臂12、支撑板13、半圆形扣环14、第一伸缩杆15、第二伸缩杆16、挡板17、滚轮18。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得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优点能够更加的明显和易懂,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下面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非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至图3所示。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中低压立杆专用车,用于运载电杆,并将电杆从水平状态推至竖直状态,直至插入地坑中。为了电杆能够顺利插入地坑中,地坑通常为梯形地坑。

该中低压立杆专用车包括车体11,车体11上转动连接有伸缩机械臂12,通过第一伸缩驱动单元驱动该伸缩机械臂12,使得该伸缩机械臂12能够伸长或者缩短,以调整伸离车体11的高度。通过第一转动驱动单元驱动该伸缩机械臂12,使得该伸缩机械臂12能够在车体11上转动。因此,通过第一伸缩驱动单元和第一转动驱动单元控制该伸缩机械臂12,使得连接该伸缩机械臂12的支撑板13能够在水平状态和竖直状态切换。

具体的,伸缩机械臂12固定连接有支撑板13,支撑板13上固定安装有用于支撑电杆的半圆形扣环14。

在电杆运输过程中,电杆水平放置,并贴合在半圆形扣环14上。半圆形扣环14的数量至少为两个,以防止电杆在运输过程中摆动。进一步的,车体11的一侧设有推把(图中未示出),车体11的底部设有滚轮18,方便运输该电杆。

进一步的,车体11的前端设有能够水平伸缩的第一伸缩杆15和第二伸缩杆16,第一伸缩杆15和第二伸缩杆16共同固定连接有一挡板17。

车体11内还设有第二伸缩驱动单元,第二伸缩驱动单元驱动第一伸缩杆15和第二伸缩杆16同步伸缩。

在电杆运输至梯形地坑时,通过第二伸缩驱动单元驱动第一伸缩杆15和第二伸缩杆16同步伸长,使得挡板17位于梯形地坑的竖直面上,此时通过第一伸缩驱动单元和第一转动驱动单元驱动支撑板13,使得电杆从水平状态转换成竖直状态。在电杆从水平状态转换成竖直状态的过程中,电杆通过梯形地坑的斜坡滑落至梯形地坑中,最终支撑板13竖直使得电杆竖直并抵靠在挡板17上。

上述结构中,所有半圆形扣环14的中心线呈直线并与挡板17的中心对齐,使得电杆、梯形地坑和挡板17的中心在一条直线上。

在本申请的另一实施例中,挡板17可拆卸地固定连接于第一伸缩杆15和第二伸缩杆16。

在本申请的另一实施例中,第一转动驱动单元、第一伸缩驱动单元和第二伸缩驱动单元均为伺服电机。

综上所述,通过车体11将该电杆运输至梯形地坑处,通过第二伸缩驱动单元驱动挡板17位于梯形地坑离车体11最远的边缘处,通过第一伸缩驱动单元和第一转动驱动单元驱动支撑板13,使得电杆滑入梯形地坑并竖直抵靠在挡板17上,然后进行填土、夯实,使得电杆最终垂直于地面固定在梯形地坑内。

在此,仅为了描述特定的示例实施例的目的使用专业词汇,并且不是意指为限制的目的。除非上下文清楚地作出相反的表示,在此使用的单数形式“一个(a)”、“一个(an)”和“该(the)”可以意指为也包括复数形式。术语“包括(comprises)”、“包括(comprising)”、“包括(including)”和“具有(having)”是包括在内的意思,并且因此指定存在所声明的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件和/或组件,但是不排除存在或额外地具有一个或以上的其他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件、组件和/或其组合。除非明确地指示了执行的次序,在此描述的该方法步骤、处理和操作不解释为一定需要按照所论述和示出的特定的次序执行。还应当理解的是,可以采用附加的或者可选择的步骤。

当元件或者层称为是“在……上”、“与……接合”、“连接到”或者“联接到”另一个元件或层,其可以是直接在另一个元件或者层上、与另一个元件或层接合、连接到或者联接到另一个元件或层,也可以存在介于其间的元件或者层。与此相反,当元件或层称为是“直接在……上”、“与……直接接合”、“直接连接到”或者“直接联接到”另一个元件或层,则可能不存在介于其间的元件或者层。其他用于描述元件关系的词应当以类似的方式解释(例如,“在……之间”和“直接在……之间”、“相邻”和“直接相邻”等)。在此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该相关联的所罗列的项目的一个或以上的任一和所有的组合。虽然此处可能使用了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以描述各种的元件、组件、区域、层和/或部分,这些元件、组件、区域、层和/或部分不受到这些术语的限制。这些术语可以只用于将一个元件、组件、区域或部分与另一个元件、组件、区域或部分区分。除非由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在此使用诸如术语“第一”、“第二”及其他数值的术语不意味序列或者次序。因此,在下方论述的第一元件、组件、区域、层或者部分可以采用第二元件、组件、区域、层或者部分的术语而不脱离该示例实施例的教导。

空间的相对术语,诸如“内”、“外”、“在下面”、“在……的下方”、“下部”、“上方”、“上部”等,在此可出于便于描述的目的使用,以描述如图中所示的一个元件或者特征和另外一个或多个元件或者特征之间的关系。空间的相对术语可以意指包含除该图描绘的取向之外该装置的不同的取向。例如如果翻转该图中的装置,则描述为“在其他元件或者特征的下方”或者“在元件或者特征的下面”的元件将取向为“在其他元件或者特征的上方”。因此,示例术语“在……的下方”可以包含朝上和朝下的两种取向。该装置可以以其他方式取向(旋转90度或者其他取向)并且以此处的空间的相对描述解释。

以上所述,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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