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用复合硅胶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907007发布日期:2021-02-09 15:08阅读:84来源:国知局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连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建筑用复合硅胶带。


背景技术:

[0002]
硅胶别名硅酸凝胶,是一种高活性吸附材料,属非晶态物质,硅胶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硅,化学性质稳定,硅胶具有较好的延展性与自身弹性,往往被制作成硅胶带应用于建筑工地中的连接作用,但是现有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往往由于复合的材质稀释了自身的阻燃性能,阻燃性变差,且缺乏带身的受力保护,容易受到冲击震断,本实用新型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一种新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0003]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如:现有装置在使用过程中缺乏带身的受力保护,容易受到冲击震断。
[0004]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0005]
一种建筑用复合硅胶带,包括硅胶带主体,所述硅胶带主体的一侧的内部安装有气体容纳软管,且所述气体容纳软管的外侧与硅胶带主体的内部紧密贴合,所述硅胶带主体的另一侧开设有受压阻槽,所述受压阻槽的内表面固定有复位容纳块,所述复位容纳块的内部套接有受压顶杆,所述受压顶杆与复位容纳块之间固定有支撑弹簧,所述受压顶杆的一端固定有保护板。
[0006]
进一步地,所述硅胶带主体的内部开设有多个定位套孔,所述定位套孔的与气体容纳软管为过渡配合。
[0007]
进一步地,所述气体容纳软管的内部填充有保护气体,所述保护气体为氦气,所述气体容纳软管的材质为pe,且材质厚度为一毫米。
[0008]
进一步地,所述保护板的高度与受压阻槽的开设高度完全相同,所述保护板的材质为聚四氟乙烯。
[0009]
进一步地,所述受压顶杆的一端焊接有压导盘,所述压导盘的直径与支撑弹簧的直径大小完全相同。
[0010]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1]
(1)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柔性气管的内部充入惰性保护气体的设计,使得装置大大提高了自身的阻燃性。
[0012]
(2)本实用新型通过增加了受力顶板的设计,使得装置形成了较好的受力保护,提高了使用效果。
附图说明
[0013]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的示意图;
[0014]
图2为本实用新型气体容纳软管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0015]
图3为本实用新型受力顶板结构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0016]
图中:1、硅胶带主体;2、受压阻槽;3、气体容纳软管;4、复位容纳块;5、支撑弹簧;6、受压顶杆;7、保护板。
具体实施方式
[0017]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0018]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19]
参照图1-3,一种建筑用复合硅胶带,包括硅胶带主体1,硅胶带主体1的一侧的内部安装有气体容纳软管3,且气体容纳软管3的外侧与硅胶带主体1的内部紧密贴合,硅胶带主体1的另一侧开设有受压阻槽2,受压阻槽2的内表面固定有复位容纳块4,复位容纳块4的内部套接有受压顶杆6,受压顶杆6与复位容纳块4之间固定有支撑弹簧5,受压顶杆6的一端固定有保护板7;
[0020]
硅胶带主体1的内部开设有多个定位套孔,定位套孔的与气体容纳软管3为过渡配合,气体容纳软管3的内部填充有保护气体,保护气体为氦气,气体容纳软管3的材质为pe,且材质厚度为一毫米,便于形成良好的气体阻燃保护;
[0021]
受压顶杆6的一端焊接有压导盘,压导盘的直径与支撑弹簧5的直径大小完全相同,保护板7的高度与受压阻槽2的开设高度完全相同,保护板7的材质为聚四氟乙烯,便于受力传导,形成较好的外部接触保护。
[0022]
工作原理:
[0023]
本实用新型中,使用者使用该装置时,在受到外部燃烧时,由于气体容纳软管3的材质较薄,通过热力快速融化表面,使得气体容纳软管3内部的氦气得到释放,能短时间存在硅胶带主体1的内部,通过氦气不活动的化学性质,并不会着火和发生爆炸的稳定性,使得装置大大提高了自身的阻燃性;通过保护板7在外侧进行接触式保护,避免硅胶带主体1直接接触到冲击震动,当冲击震动传导如保护板7时,保护板7受压通过受压顶杆6将震荡力导入支撑弹簧5内部,通过支撑弹簧5的往复弹性形变,产生吸附,降低冲击传导,使得装置形成了较好的受力保护,提高了使用效果。
[0024]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0025]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
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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