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室内装饰用吊顶装置调节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179746发布日期:2022-08-17 10:43阅读:46来源:国知局
一种室内装饰用吊顶装置调节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装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室内装饰用吊顶装置调节结构。


背景技术:

2.吊顶是指房屋居住环境的顶部装修的一种装饰。简单的说,就是指天花板的装饰,是室内装饰的重要部分之一,吊顶具有保温,隔热,隔声,吸声的作用,也是电气、通风空调、通信和防火、报警管线设备等工程的隐蔽层,目前,现有技术中,在搭建吊顶过程中,需要将吊顶所用的板材安置在室内顶部,需要工作人员站在梯子上将板材通过螺钉固定,同时在搭建吊顶时工作人员需要更换梯子位置,使得吊顶工作耗时费力,影响吊顶工作效率,因此,亟需一种室内装饰用吊顶装置调节结构。
3.经检索,中国专利申请号为cn202020035645.x的专利,公开了一种室内装饰用吊顶装置调节结构,包括拉杆,所述拉杆的一端连接有条形的插块,所述插块插装在连接套中,所述插块的两侧垂直连接有滑板,所述滑板上沿其长度方向等距设有连接孔,所述滑板插装在连接套两侧开设的条形的滑槽内,所述滑板与滑槽的内壁滑动配合,所述连接套的端部且位于滑槽的两侧分设有两个相互平行的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与连接套的外壁垂直连接,两个所述固定板之间垂直连接有第二连接螺栓,所述第二连接螺栓插装在其中一个连接孔内,所述连接套的端部通过活动配合结构连接有横梁。
4.上述专利中的一种室内装饰用吊顶装置调节结构存在以下不足:上述室内装饰用吊顶装置调节结构只能将吊顶板材移动到合适位置,而不能将吊顶板材和其他部件固定起来,还需要工作人员进行固定,增加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室内装饰用吊顶装置调节结构。
6.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7.一种室内装饰用吊顶装置调节结构,包括支撑底座;所述支撑底座顶端外壁固定连接有电动伸缩杆;电动伸缩杆顶端外壁固定连接有双轴电机;双轴电机顶端外壁固定连接有支撑支架;支撑支架顶端外壁固定连接有承载连板;承载连板一侧内壁加工有圆形孔;支撑支架底端内壁固定连接有电动推杆;电动推杆的输出轴顶端外壁固定连接有自动螺丝机;自动螺丝机四周外壁滑动连接于圆形孔一侧内壁。
8.优选的:所述双轴电机的输出轴两侧外壁通过联轴器连接有驱动机构;驱动机构一侧外壁固定连接有旋转圆盘;旋转圆盘四周外壁固定连接有均匀分布的支撑连杆;支撑连杆一侧外壁固定连接有限位圆环。
9.优选的:所述限位圆环一侧外壁设置有限位摩擦层。
10.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所述驱动机构包括承载圆柱、伸缩弹簧、方形伸缩连杆;
承载圆柱一侧外壁通过联轴器连接于双轴电机的输出轴一侧外壁;承载圆柱一侧内壁加工有方形内腔。
11.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所述伸缩弹簧一端外壁固定连接于方形内腔一端内壁;伸缩弹簧另一端外壁固定连接于方形伸缩连杆一端外壁;方形伸缩连杆四周外壁滑动连接于方形内腔一侧内壁;方形伸缩连杆另一侧外壁固定连接于旋转圆盘一侧外壁。
12.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所述支撑底座底端外壁固定连接有均匀分布的带有自锁的滚轮组件。
13.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4.1.通过将吊顶的板材放置在承载连板上,通过电动伸缩杆升高装置使得板材停留在合适位置上,然后运转电动推杆、自动螺丝机,对板材自动进行螺丝固定,降低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装置实用性。
15.2.限位圆环可以对承载连板上的吊顶板材进行夹持,在限位摩擦层的辅助下保证承载连板上吊顶板材在移动时的稳定性,同时双轴电机可以驱动限位圆环转动,从而使得限位圆环夹持的吊顶板材在承载连板上发生移动,进而调节吊顶板材的平面位置,提高装置的灵活性,旋转圆盘、支撑连杆固定的限位圆环使得限位圆环、支撑连杆、旋转圆盘整体重量较低,方便双轴电机驱动限位圆环转动,保证装置工作的有效性。
16.3.通过伸缩弹簧、方形伸缩连杆使得限位圆环可以对不同尺寸的吊顶板材进行限制定位,提高装置的适用范围,承载圆柱上的方形内腔以及方形伸缩连杆使得双轴电机在驱动驱动机构转动时,确保方形伸缩连杆、伸缩弹簧随之转动,避免方形伸缩连杆发生自转,影响承载连板上吊顶板材的稳定性,保证装置吊顶工作的有效性。
附图说明
17.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室内装饰用吊顶装置调节结构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8.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室内装饰用吊顶装置调节结构的限位圆环形态示意图;
19.图3是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室内装饰用吊顶装置调节结构的驱动机构形态示意图。
20.图中:1-支撑底座、2-滚轮组件、3-电动伸缩杆、4-驱动机构、401-承载圆柱、402-方形内腔、403-伸缩弹簧、404-方形伸缩连杆、5-承载连板、6-限位圆环、7-支撑连杆、8-旋转圆盘、9-双轴电机、10-支撑支架、11-电动推杆、12-限位摩擦层、13-自动螺丝机、14-圆形孔。
具体实施方式
21.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22.下面详细描述本专利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专利,而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23.在本专利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
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专利和简化描述,而不是限定所指的装置、结构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24.在本专利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设置”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相连、设置,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设置,或一体地连接、设置。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专利中的具体含义。
25.实施例1:
26.一种室内装饰用吊顶装置调节结构,如图1-3所示,包括支撑底座1;所述支撑底座1顶端外壁固定连接有电动伸缩杆3;电动伸缩杆3顶端外壁固定连接有双轴电机9;双轴电机9顶端外壁固定连接有支撑支架10;支撑支架10顶端外壁固定连接有承载连板5;承载连板5一侧内壁加工有圆形孔14;支撑支架10底端内壁固定连接有电动推杆11;电动推杆11的输出轴顶端外壁固定连接有自动螺丝机13;自动螺丝机13四周外壁滑动连接于圆形孔14一侧内壁;通过将吊顶的板材放置在承载连板5上,通过电动伸缩杆3升高装置使得板材停留在合适位置上,然后运转电动推杆11、自动螺丝机13,对板材自动进行螺丝固定,降低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装置实用性。
27.为了方便对承载连板5上的吊顶板材调节其平面位置,所述双轴电机9的输出轴两侧外壁通过联轴器连接有驱动机构4;驱动机构4一侧外壁固定连接有旋转圆盘8;旋转圆盘8四周外壁固定连接有均匀分布的支撑连杆7;支撑连杆7一侧外壁固定连接有限位圆环6;限位圆环6一侧外壁设置有限位摩擦层12;限位圆环6可以对承载连板5上的吊顶板材进行夹持,在限位摩擦层12的辅助下保证承载连板5上吊顶板材在移动时的稳定性,同时双轴电机9可以驱动限位圆环6转动,从而使得限位圆环6夹持的吊顶板材在承载连板5上发生移动,进而调节吊顶板材的平面位置,提高装置的灵活性,旋转圆盘8、支撑连杆7固定的限位圆环6使得限位圆环6、支撑连杆7、旋转圆盘8整体重量较低,方便双轴电机9驱动限位圆环6转动,保证装置工作的有效性。
28.为了保证驱动机构4工作的有效性,所述驱动机构4包括承载圆柱401、伸缩弹簧403、方形伸缩连杆404;承载圆柱401一侧外壁通过联轴器连接于双轴电机9的输出轴一侧外壁;承载圆柱401一侧内壁加工有方形内腔402;伸缩弹簧403一端外壁固定连接于方形内腔402一端内壁;伸缩弹簧403另一端外壁固定连接于方形伸缩连杆404一端外壁;方形伸缩连杆404四周外壁滑动连接于方形内腔402一侧内壁;方形伸缩连杆404另一侧外壁固定连接于旋转圆盘8一侧外壁;通过伸缩弹簧403、方形伸缩连杆404使得限位圆环6可以对不同尺寸的吊顶板材进行限制定位,提高装置的适用范围,承载圆柱401上的方形内腔402以及方形伸缩连杆404使得双轴电机9在驱动驱动机构4转动时,确保方形伸缩连杆404、伸缩弹簧403随之转动,避免方形伸缩连杆404发生自转,影响承载连板5上吊顶板材的稳定性,保证装置吊顶工作的有效性。
29.为了方便工作人员操作装置,所述支撑底座1底端外壁固定连接有均匀分布的带有自锁的滚轮组件2;工作人员可以移动装置,从而可以将吊顶板材移动到指定位置,方便工作人员施工,提高装置实用性。
30.本实施例在使用时,在施工时,工作人员将吊顶板材放置在承载连板5上,并推开两侧的限位圆环6,使得伸缩弹簧403、方形伸缩连杆404向外移动,松开限位圆环6后,在伸
缩弹簧403的弹性作用下使得限位圆环6移动,通过两侧的压力对吊顶板材进行固定限位,接着工作人员推动支撑底座1到指定位置,并在滚轮组件2的自锁功能下停留在此位置,接着驱动电动伸缩杆3使得承载连板5上的吊顶板材向上移动到合适位置,接着驱动双轴电机9使得驱动机构4、支撑连杆7、旋转圆盘8、限位圆环6转动,在限位摩擦层12的辅助下调节吊顶板材的位置,直至其到达指定地点,接着驱动电动推杆11使得自动螺丝机13穿过圆形孔14对吊顶板材进行螺丝固定,整个过程不需要工作人员爬高,提高了作业的安全性,加快了施工的效率。
31.以上所述,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并非本实用新型唯一的具体实施方式,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结合现有技术或公众常识,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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