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阳脊瓦的安装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709807阅读:608来源:国知局
一种阳脊瓦的安装组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建筑配件,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安装阳脊瓦的组件。
【背景技术】
[0002]阳脊瓦是位于建筑物屋脊能同时向两侧排水的瓦。阳脊瓦可由水泥材质制成,例如水泥瓦。水泥瓦可以用于传统的砖混结构建筑物,也可以用于钢结构建筑物。通常在安装阳脊瓦时,需要采用水泥砂浆进行固定,或者在阳脊瓦上钻眼打钉的方式进行固定。水泥砂浆涂抹不匀就会使得阳脊瓦安装后不顺直,影响美观。而钻眼打钉过程中存在不可避免的人工失误,往往会造成阳脊瓦的损耗。
[0003]因此,需要一种安装阳脊瓦的组件以解决上述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旨在解决上面描述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简洁并牢固地安装阳脊瓦的安装组件。
[0005]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阳脊瓦的安装组件,其中,所述安装组件包括阳脊瓦固定件和木方,所述阳脊瓦固定件包括连接件、第一支架、第二支架、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所述第一支架的第一端与所述连接件的第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二支架的第一端与所述连接件的第二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支架的第二端处形成有用于卡扣阳脊瓦的安装沿的第一端的第一卡槽,所述第二支架的第二端处形成有用于卡扣阳脊瓦的安装沿的第二端的第二卡槽
[0006]所述阳脊瓦固定件的所述连接件与所述木方固定连接。
[0007]其中,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的夹角与所述阳脊瓦的两个瓦面的夹角相同。
[0008]其中,所述阳脊瓦固定件的所述连接件的长度与所述木方的宽度相同。
[0009]其中,所述阳脊瓦固定件的宽度与所述阳脊瓦的安装沿的宽度相同。
[0010]其中,所述第—槽和所述第二卡槽的高度为17mm。
[0011]其中,所述连接件与所述木方通过自攻螺钉固定连接。
[0012]本实用新型阳脊瓦的安装组件,采用阳脊瓦固定件和阳脊瓦固定木方相结合,将阳脊瓦牢固地固定到屋脊。该用于安装阳脊瓦的组件可以减少屋面阳脊瓦钻眼打钉安装过程中损耗,并且可以减少施工工序,降低施工成本,满足持久性的要求。
[0013]参照附图来阅读对于示例性实施例的以下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他特性特征和优点将变得清晰。
【附图说明】
[0014]并入到说明书中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的附图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且与描述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这些附图中,类似的附图标记用于表示类似的要素。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5]图1示例性地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阳脊瓦安装组件的结构示意图;以及
[0016]图2示例性地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阳脊瓦安装组件的一个实施例的阳脊瓦固定件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7]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任意组合。
[0018]本实用新型的思想是,提供一种阳脊瓦的安装组件,包括阳脊瓦固定件和木方,阳脊瓦固定件包括连接件、第一支架、第二支架、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其中第一支架的第一端与连接件的第一端固定连接,第二支架的第一端与连接件的第二端固定连接,第一支架的第二端处形成有用于卡扣阳脊瓦的安装沿的第一端的第--^槽,第二支架的第二端处形成有用于卡扣阳脊瓦的安装沿的第二端的第二卡槽。阳脊瓦固定件的连接件与木方固定连接。这样,阳脊瓦就可以牢固地固定在屋脊之上,减少阳脊瓦在安装过程中钻眼打钉所带来的损耗,并减少施工工序,降低施工成本,满足耐久性的需求。
[0019]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组件进行详细描述。
[0020]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阳脊瓦的安装组件的示意图。阳脊瓦的安装组件包括阳脊瓦固定件1、木方2。其中,阳脊瓦固定件I包括连接件100、第一支架110、第二支架120、第一卡槽130、第二卡槽140。其中第一支架110的第一端111与连接件100的第一端101固定连接,第二支架120的第一端121与连接件100的第二端102固定连接。第一支架110的第二端112处形成第一卡槽130,第二支架120的第二端122处形成第二卡槽140。第一卡槽130用于卡扣安装沿30的第一端301,第二卡槽140用于卡扣安装沿30的第二端302。阳脊瓦固定件I的连接件100与木方2固定连接。
[0021]第一支架110与第二支架120形成的夹角为α,该夹角α与阳脊瓦的两个瓦面的夹角相同。第一卡槽130高度为L2,例如为17mm ;第二卡槽140高度为L3,例如为17mm。连接件100的长度为LI。木方2与阳脊瓦固定件I的连接件100固定连接,宽度为L4,其与阳脊瓦固定件I的连接件100的长度LI相等,例如,可以是50mm。
[0022]阳脊瓦3可以由上述阳脊瓦的安装组件牢固地进行安装。阳脊瓦3包括安装沿30,安装沿30包括第一端301及第二端302,安装沿30的第一端301卡扣在阳脊瓦固定件I的第一卡槽130中,安装沿30的第二端302卡扣在阳脊瓦固定件I的第二卡槽140中,阳脊瓦3的两瓦面的夹角与阳脊瓦固定件I的第一支架110与第二支架120形成的夹角α相等。该夹角的角度根据屋面的坡度来设定。例如,当屋面的坡度是10比5时,夹角α =126.87度;当屋面的坡度是10比3时,夹角α = 146.6度。
[0023]图2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阳脊瓦安装组件的一个实施例的阳脊瓦固定件I的俯视图。阳脊瓦固定件I包括连接件100、第一支架110、第二支架120、第一卡槽130、第二卡槽140,阳脊瓦固定件I的宽度为L5。当L5与阳脊瓦3安装沿30的宽度相等时,对阳脊瓦的固定效果最好。例如,L5可以是20mm。阳脊瓦固定件I的连接件100可以根据具体要求设置与木方2的连接方式,例如在本实施例中,在连接件100中央设置自攻螺钉103与木方连接。另外,阳脊瓦固定件I的厚度可以是1mm。
[0024]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阳脊瓦3安装沿30的第一端301卡进阳脊瓦安装件I的第一卡槽130中,第二端302卡进阳脊瓦安装件I的第二卡槽140中,阳脊瓦安装件I的第一支架110与第二支架120与阳脊瓦3的安装沿30贴合,从而起到对阳脊瓦3进行支撑的作用,阳脊瓦安装件I的连接件100与木方2固定连接,由木方2对阳脊瓦安装件I进行支撑。连接件100与木方2之间的固定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设置,例如在连接件100中央设置自攻螺钉103与木方连接。这样,阳脊瓦3就可以通过阳脊瓦的安装组件牢固地固定在屋脊之上,同时减少阳脊瓦在安装过程中钻眼打钉所带来的损耗,并减少施工工序,降低施工成本,满足耐久性的需求。
[0025]上面关于阳脊瓦的安装组件中的各部分的描述,例如对于阳脊瓦固定件和木方的描述,可以单独地或者以各种方式组合起来实施,而这些变型方式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0026]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主权项】
1.一种阳脊瓦的安装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组件包括阳脊瓦固定件和木方,所述阳脊瓦固定件包括连接件、第一支架、第二支架、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所述第一支架的第一端与所述连接件的第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二支架的第一端与所述连接件的第二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支架的第二端处形成有用于卡扣阳脊瓦的安装沿的第一端的第一卡槽,所述第二支架的第二端处形成有用于卡扣阳脊瓦的安装沿的第二端的第二卡槽, 所述阳脊瓦固定件的所述连接件与所述木方固定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装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的夹角与所述阳脊瓦的两个瓦面的夹角相同。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装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阳脊瓦固定件的所述连接件的长度与所述木方的宽度相同。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装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阳脊瓦固定件的宽度与所述阳脊瓦的安装沿的宽度相同。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安装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槽和所述第二卡槽的高度为 17mm0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装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与所述木方通过自攻螺钉固定连接。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阳脊瓦的安装组件,其中,所述安装组件包括阳脊瓦固定件和木方,所述阳脊瓦固定件包括连接件、第一支架、第二支架、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所述第一支架的第一端与所述连接件的第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二支架的第一端与所述连接件的第二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支架的第二端处形成有用于卡扣阳脊瓦的安装沿的第一端的第一卡槽,所述第二支架的第二端处形成有用于卡扣阳脊瓦的安装沿的第二端的第二卡槽。所述阳脊瓦固定件的所述连接件与所述木方固定连接。本实用新型可以使阳脊瓦牢固地固定在屋脊之上,减少阳脊瓦在安装过程中钻眼打钉所带来的损耗,并减少施工工序,降低施工成本,满足耐久性的需求。
【IPC分类】E04D1-34, E04D1-30
【公开号】CN204418539
【申请号】CN201420764133
【发明人】刘杨, 任建平, 胡玉鲜, 张瑞
【申请人】北新房屋有限公司,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6月24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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