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种防火门,具备:
板状的门体,该板状的门体从将开口打开的开位置向将前述开口关闭的闭位置移动自如;
引导体,该引导体引导前述门体的移动;
这里,前述门体以沿着前述开口的上下方向及前述开口的横宽方向的姿势配设,从前述开位置向前述闭位置沿着前述横宽方向移动;
其特征在于,
将相对于前述横宽方向在前述上下方向上观察正交的方向作为前后宽度方向;
前述门体具备门主体、设在前述门主体的上部的上被引导部、和设在前述门主体的下部的下被引导部;
前述引导体具备将前述上被引导部沿着前述横宽方向引导的上引导部、将前述下被引导部沿着前述横宽方向引导的下引导部、和限制前述门主体在前述前后宽度方向上移动的限制部;
前述上引导部以限制前述上被引导部向前述前后宽度方向的移动的状态将前述上被引导部从下方支承;
前述下引导部以限制前述下被引导部向前述前后宽度方向的移动的状态将前述下被引导部从下方支承;
前述门体是下述这样的尺寸:在前述下引导部将前述下被引导部从下方支承、并且前述门主体因火灾的热而成为从初始形状膨胀的形状的状态即膨胀支承状态的情况下,前述上被引导部从前述上引导部向上方离开;
前述限制部具备第1限制部分和第2限制部分;
将沿着前述前后宽度方向的一侧的朝向作为第1方向,将沿着前述前后宽度方向的另一侧的朝向作为第2方向;
前述第1限制部分具有第1抵接部,所述第1抵接部在前述膨胀支承状态的情况下,在前述前后宽度方向上观察与前述门主体的上端部重叠;
前述第1抵接部在前述膨胀支承状态的情况下,与前述门主体的上端部的朝向前述第1方向的面抵接,限制前述门主体向前述第1方向侧移动;
前述第2限制部分具有第2抵接部,所述第2抵接部在前述膨胀支承状态的情况下,在前述前后宽度方向上观察与前述门主体的上端部重叠;
前述第2抵接部在前述膨胀支承状态的情况下,与前述门主体的上端部的朝向前述第2方向的面抵接,限制前述门主体向前述第2方向侧移动。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火门,其特征在于,
前述限制部具备连结部分,所述连结部分位于比前述门主体靠上方的位置,并将前述第1限制部分与前述第2限制部分连结;
前述连结部分配置于在前述膨胀支承状态下在前述门主体与前述连结部分之间形成有前述上下方向的间隙的高度处。
3.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防火门,其特征在于,
前述第1限制部分及前述第2限制部分配置于下述这样的位置:在前述膨胀支承状态、和前述下引导部将前述下被引导部从下方支承且前述门主体成为了前述初始形状的状态即初始支承状态两者下,在前述前后宽度方向上观察,与前述门主体的上端部重叠。
4. 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防火门,其特征在于,
前述限制部具备第3限制部分、第4限制部分和第2连结部分;
前述第3限制部分具有第3抵接部,所述第3抵接部在前述膨胀支承状态的情况下,在前述前后宽度方向上观察,与前述门主体的下端部重叠;
前述第3抵接部在前述膨胀支承状态的情况下,与前述门主体的下端部的朝向前述第1方向的面抵接,限制前述门主体向前述第1方向侧移动;
前述第4限制部分具有第4抵接部,所述第4抵接部在前述膨胀支承状态的情况下,在前述前后宽度方向上观察,与前述门主体的下端部重叠;
前述第4抵接部在前述膨胀支承状态的情况下,与前述门主体的下端部的朝向前述第2方向的面抵接,限制前述门主体向前述第2方向侧移动;
前述第2连结部分位于比前述门主体靠下方的位置,并将前述第3限制部分与前述第4限制部分连结;
配置前述第2连结部分的前述上下方向的位置是下述这样的位置:在前述下引导部将前述下被引导部从下方支承且前述门主体成为了前述初始形状的状态即初始支承状态的情况下,在前述门主体与前述第2连结部分之间形成有前述上下方向的间隙。
5. 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防火门,其特征在于,
前述上被引导部及前述下被引导部分别由绕沿着前述前后宽度方向的轴心旋转的引导辊构成。
6. 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防火门,其特征在于,
前述开口形成在划分多个区域的壁体上,设有穿过前述开口而跨前述多个区域行进的顶棚输送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