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与杯装或罐装食品饮料配套的自热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25768阅读:494来源:国知局
一种与杯装或罐装食品饮料配套的自热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属于食品包装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与杯装或罐装食品饮料配套的自热装置。



背景技术:

日前,人们所食用的方便食品和饮料,如杯装奶茶、杯装咖啡、 罐装八宝粥、罐装可乐和罐装核桃露等,在外出或差旅中,一般无法加热食用,特别是在冬季,食用冰冷的食品饮料不仅感觉不舒服,还危害人体健康。随着人们对食品饮料的健康要求提高,人们希望在受环境限制时,如野外或差旅中,依然能享受热的方便食品和饮料。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与杯装或罐装食品饮料配套的自热装置,该自热装置不受环境限制,可随时对杯装或罐装食品饮料加热。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与杯装或罐装食品饮料配套的自热装置,包括盛装容器、竖直设置在盛装容器内的网状隔板、用于冲泡食品饮料的冲泡水袋、用于加热食品饮料的加热水袋和加热袋,网状隔板将盛装容器分为第一容纳腔和第二容纳腔,加热袋放置在第一容纳腔内,冲泡水袋和加热水袋放置在第二容纳腔内。

优选地,自热装置还包括有用于套在杯装或罐装食品饮料外壁的耐热套,耐热套放置在第二容纳腔内。

优选地,第二容纳腔的体积大于第一容纳腔的体积。

优选地,盛装容器的内壁设有两个对齐的定位桩,每个定位桩上设有定位槽,网状隔板竖直插入两个定位槽内。

更优选地,定位桩粘贴在盛装容器的内壁。

优选地,自热装置还包括一个与盛装容器配合的容器盖。

更优选地,容器盖扣在盛装容器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与杯装或罐装食品饮料配套的自热装置,该自热装置不受环境限制,可随时对杯装或罐装食品饮料加热。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与杯装或罐装食品饮料配套的自热装置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与杯装或罐装食品饮料配套的自热装置的爆炸图。

具体实施方式

根据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优选实施方式做具体说明。

图1至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与杯装或罐装食品饮料配套的自热装置的优选实施方式。如图1至图2所示,与杯装或罐装食品饮料配套的自热装置包括盛装容器10、竖直设置在盛装容器10内的网状隔板20、用于冲泡食品饮料的冲泡水袋30、用于加热食品饮料的加热水袋40和加热袋50,网状隔板20将盛装容器10分为第一容纳腔11和第二容纳腔12,加热袋50放置在第一容纳腔11内,冲泡水袋30和加热水袋40放置在第二容纳腔12内。第二容纳腔12的体积大于第一容纳腔11的体积,在加热状态时,装有食品饮料的杯或罐放置在第二容纳腔12中。作为一种优选实施方式,第一容纳腔11的体积占整个盛装容器10容积的1/3,第二容纳腔12的体积占整个盛装容器10容积的2/3。整个盛装容器10可采用纸质材料或塑料材料制成。

自热装置还包括有用于套在杯装或罐装食品饮料外壁的耐热套60,耐热套60放置在第二容纳腔12内,耐热套60可防止食品饮料的杯或罐在加热过程中软化,并且在加热后,防止在拿取装有食品饮料的杯或罐的过程中烫伤。耐热套60可采用耐高温塑料材料制成,例如PP材料,PVC材料。

如图2所示,为了在盛装容器10内定位网状隔板20,设有两个对齐的定位桩13,每个定位桩13上设有定位槽131,网状隔板20竖直插入两个定位槽131内。定位桩13可采用粘贴的方式固定在盛装容器10的内壁。作为一种优选实施方式,定位桩13距离盛装容器10底部的距离为整个盛装容器10高度的1/3。

自热装置还包括一个与盛装容器10配合的容器盖70,容器盖70扣在盛装容器10上,减少热量散失。容器盖70可采用耐高温材料制成,例如PP材料,PVC材料。

该加热袋50为采用以透水透气的面料包装的焙烧硅藻土、铁粉、焦炭粉、活性炭、盐、生石灰和碳酸钠,加热袋50遇水发生化学反应,释放热量。

整个自热装置的使用过程为:首先取下盛装容器10上的容器盖70,取出耐热套60、冲泡水袋30和加热水袋40,加热袋50保留在第一容纳腔11内;将耐热套60套在杯装或罐装食品饮料外壁;将冲泡水袋30内的水倒入需要冲泡的盛有食品饮料的杯或罐中,再将上述盛有食品饮料的杯或罐放入第二容纳腔12中,对于不需要冲泡的盛有食品饮料的杯或罐直接放入第二容纳腔12中;然后将加热水袋40的水倒入第一容纳腔11中,加热袋50遇水发生化学反应,释放热量,传递到水中,水穿过网状隔板,加热第二容纳腔12内的上述盛有食品饮料的杯或罐;最后扣上盛装容器10的容器盖70,等待7~10分钟,取下容器盖70,拿出盛有食品饮料的杯或罐即可食用。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可以充分有效的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且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及功能原理都已经在实施例中得到充分的验证,能达到预期的功效及目的,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实质的前提下,可以对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做出多种变更或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包括一切在专利申请范围中所提到范围内的所有替换内容,任何在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内所作的等效变化,皆属本案申请的专利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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