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儿童餐座椅,具体涉及一种便携式儿童餐座椅。
背景技术:
儿童餐座椅是用于帮助儿童养成坐餐椅吃饭的习惯,保护儿童的同时还锻炼了儿童手、眼、脑的协调配合能力。
现有的儿童餐座椅一般都是一体式的,这种儿童餐座椅体积都比较大,需要很大的安放空间,并且携带也非常不方便。
另外,目前市场上,也有分体式儿童餐座椅,这种分体式儿童餐座椅结构都比较复杂,制造成本高,并且这种分体式儿童餐座椅只能将餐盘拆卸,方便儿童坐进去,上围是不能拆卸的。
再者,儿童餐座椅在分体后,需要单独的收纳装置和容易丢失,使用和携带也非常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从而提供一种便携式儿童餐座椅。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便携式儿童餐座椅,所述便携式儿童餐座椅包括上围、底座和餐盘,所述上围与底座可拆卸连接,所述餐盘与底座可拆卸连接,所述底座翻转后,所述上围和餐盘可安置在底座内。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底座为一圆台状的罩体,所述底座开口端内设有上围安置槽和餐盘安置槽,所述上围可拆卸地安置在上围安置槽内,所述餐盘可拆卸地安置在餐盘安置槽内。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底座上表面上设有至少两个第一卡槽。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上围底部设有至少两个第一卡勾,每个第一卡勾与一个第一卡槽对应配合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底座上设有至少两个第二卡槽。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餐盘上设有至少两个第二卡勾,每个第二卡勾与一个第二卡槽对应配合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每个第二卡勾外侧设有一掰扣。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底座底部设有至少四个防滑垫。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易拆解,方便放置儿童;上围、餐盘拆解后可放置在底座内部,节省包装、存放时占用的空间;底座下面装有防滑垫,可增加座椅的稳定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拆解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底座翻转后与上围和餐盘的配合示意图;
图4为上围和餐盘安置在底座内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便携式儿童餐座椅,其包括上围100、底座200和餐盘300。
上围100与底座200之间为可拆卸连接,具体通过在底座200上表面上设有至少两个第一卡槽210,在上围100底部设有至少两个第一卡勾110,每个第一卡勾110与一个第一卡槽210对应配合连接。
这样需要将上围100与底座200连接时,只需将上围100放置在底座200上表面,将第一卡勾110对应安插进第一卡槽210内即可,需要拆卸时,只需将第一卡勾110从第一卡槽210内拔出即可。
同样,底座200与餐盘300之间也为可拆卸连接,具体通过在底座200前侧面上设有至少两个第二卡槽,在餐盘300上设有至少两个第二卡勾,每个第二卡勾与一个第二卡槽对应配合连接,通过第二卡槽与第二卡勾的配合,也实现了底座200与餐盘300之间的可拆卸安装。
另外,由于儿童的进出,餐盘300与底座200之间经常需要拆卸和安装,为了便于拆卸,在每个第二卡勾外侧还设有一掰扣400,当需要将餐盘300从底座200上拆卸下来,只需将掰扣400向外掰动,即可轻易拆解。
为了提高儿童餐座椅的稳定性,在底座200底部设有至少四个防滑垫500,这样可避免座椅安装后的滑动现象,增加稳定性和安全性。
参见图3和图4,本申请提供的底座200,其具体为一圆台状的罩体,底座200底部是空心的,这样,其内部可用于安置上围100和餐盘300。
具体在底座底部开口端内设有上围安置槽220和餐盘安置槽230,上围100可拆卸地安置在上围安置槽220内,餐盘300可拆卸地安置在餐盘安置槽230内。
底座200与上围100和餐盘300的安装配合如下:
当上围100和餐盘300从底座200上拆卸下来后,只需将底座200翻转,然后也对应将上围100和餐盘300翻转,然后将上围100对应安置进上围安置槽220内,将餐盘300对应安置进餐盘安置槽230内即可,使用非常方便。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