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拼接桌椅组合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65649阅读:646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拼接桌椅组合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家具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可拼接桌椅组合。



背景技术:

椅子、桌子和柜子是家居中的重要家具,传统的桌椅柜造型设计复杂,一般选用木板或者石料框架,占用空间大且不易搬运,不符合现代人所追求的经济实用。并且传统的桌椅通常由支撑腿支撑,对桌椅面以下的空间造成了浪费,不符合现代家居对储物空间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可拼接桌椅组合。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拼接桌椅组合,其特征在于,包括:桌单元和两个相同的椅单元,桌单元和椅单元可拼接成柜,也可分离使用;所述桌单元在拼接时呈左右对称结构,由长方体支撑座和矩形桌板构成,所述桌板安装在支撑座上,桌板两端伸出支撑座的部分形成翼部;两个所述椅单元分别设置在桌单元的左右两侧,所述椅单元由正方体底座和椅背构成,所述椅背设置在底座上,椅单元在拼接时底座与支撑座相接,椅背与翼部相接;所述支撑座和底座均为中空结构,内部形成置物空间,在拼接状态时,所述桌单元和椅单元之间也形成容置空间。

为优化上述技术方案,采取的具体措施还包括:

所述支撑座中设置有一个或多个隔板,用于分隔容置空间。

所述支撑座具有光滑的外表面,所述底座中与支撑座相接的表面上设有吸盘,使得所述桌单元和椅单元在拼接时,支撑座和底座紧密相连。

所述桌板底面设有滑条,所述支撑座上设有与滑条相配合的滑槽,使得所述桌单元和椅单元在分离状态时,所述桌板可在支撑座上左右移动。

所述滑条两端设有限位挡块。

所述桌板中与滑条相平行的侧边设有刻度线。

所述椅背相对于底座倾斜设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桌单元和椅单元可拼接成柜,也可分离使用,桌单元的支撑座和椅单元的底座均为中空结构,形成容置空间,并且桌单元和椅单元之间也能形成容置空间,结构简单合理、易于组装携带并且扩大储物空间,在分离状态时还能有效调节桌板位置,便于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分离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拼接状态下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桌板的正反面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支撑座的俯视图。

附图标记如下:桌单元1、椅单元2、支撑座3、隔板31、滑槽32、桌板4、翼部41、滑条42、限位挡块43、刻度线44、底座5、吸盘51、椅背6。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可拼接桌椅组合包括桌单元1和两个相同的椅单元2,桌单元1和椅单元2可如图2所示拼接成柜,作为博古架、展示架等使用;也可分离使用,图1是其中一个椅单元2分离,也可以两个椅单元2一起分离,作为普通的桌椅使用。

桌单元1由长方体支撑座3和矩形桌板4构成,桌板4安装在支撑座3上,桌板4的长度大于支撑座3,桌板4两端伸出支撑座3的部分形成翼部41。椅单元2分别设置在桌单元1的左右两侧,椅单元2由正方体底座5和椅背6构成,椅背6设置在底座5上,为了提高椅单元2使用的舒适性,可以将椅背6设置为相对于底座5倾斜。

拼接时,将底座5与支撑座3相接,椅背6与翼部41相接,合理设计翼部13、椅背6和底座5的位置,使得底座5与支撑座3相接时,椅背6刚好与翼部13相接,桌单元1和整个拼接桌椅组合均呈左右对称结构。支撑座3和底座5均为中空结构,内部形成容置空间,桌单元1和椅单元2之间也形成容置空间,即由翼部41、椅背6、底座5和支撑座3所围绕的空间。支撑座3中还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隔板31,用于分隔容置空间。此外,为了使得桌单元1和椅单元2之间的拼接更为紧密,可以将支撑座3设置为具有光滑的外表面,而底座5中与支撑座3相接的表面上设有吸盘51,使得桌单元1和椅单元2在拼接时,支撑座3和底座5互相吸引,紧密相连。

分离时,可拼接桌椅组合形成普通的桌椅,使用者可坐在桌单元1的左侧和/或右侧,为了使用方便,进一步将桌板4设为位置可调节的。桌单元1在分离时桌板4可在支撑座3上左右移动,如图3所示,桌板4底面设有滑条42,支撑座3上设有与滑条42相配合的滑槽32,可在诸如电机的驱动下,滑条42在滑槽32中左右滑动,带动桌板4的移动,而滑条42两端设有限位挡块43,能够有效阻止桌板4的滑出。为了提高桌板4移动的精确性,在桌板4中与滑条42相平行的侧边设有刻度线44,根据刻度线44来进行精确调节。

在使用可拼接桌椅组合时,先将桌单元1和椅单元2分离,使用者坐在椅单元2上,根据实际需要调节桌板4的左右位置;使用结束后,根据刻度线44精确调节桌板4,使得桌单元1呈左右对称结构,然后将桌单元1和椅单元1拼接起来,并利用吸盘51加强固定,形成可收纳的柜子。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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