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卷帘拉杆滚轮平衡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42358阅读:636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卷帘拉杆滚轮平衡机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窗卷帘技术领域,涉及一种新型卷帘拉杆滚轮平衡机构。



背景技术:

现有具有国内动车200公里的卷帘和国外的卷帘结构;它们都是在拉杆的两端固定拉紧滑块,拉紧滑块与侧滑道接触,在拉杆内设置拉簧通过拉紧杆或拉紧条把拉紧滑块压在侧滑道的一边,依靠滑块面与导侧滑道面接触。

上下拉动卷帘拉杆时,国内200公里动车组在拉杆的中部设置了拉杆拉手,限制用户只能在中间推拉卷帘拉杆,如果不在中间推拉拉杆产生不平衡力矩致使拉杆倾斜,由于拉紧杆与滑块是刚性连接致使滑块随之倾斜卡死在滑道内不能拉动。

国外的结构通过在滑块上粘贴减少摩擦的毡来减少摩擦,并且拉紧杆与滑块是互动连接可以摆动一定角度,使推拉位置不在中间产生不平衡力矩时,即使拉杆倾斜很大的角度也能上下运动,然后依靠拉紧簧产生平衡力矩让拉杆回复水平。缺点是稍微快速推拉卷帘拉杆是时,拉杆瞬间出现倾斜,帘布皱起鼓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保证拉杆即能均衡的上下移动,又能防止卡槽现象发生的新型卷帘拉杆滚轮平衡机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新型卷帘拉杆滚轮平衡机构,包括拉杆和分别位于拉杆两端的两个滑道,滑道分别具有内壁和外壁,拉杆两端设有弹簧孔,弹簧孔内设有拉紧弹簧,拉紧弹簧一端与弹簧孔连接,另一端连接有拉紧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拉杆两端为弧形面,还包括与拉紧杆刚性连接的滚轮座,滚轮座设在滑道内,且滚轮座上设有两个滚轮,且两个滚轮旋转中心连线位于滑道内壁和外壁之间,所述的滚轮座上的两个滚轮旋转中心连线与拉紧杆垂直,所述的滚轮座上还通过压缩弹簧连接有与滑道外壁相抵的测压块。

滚轮与滑道内壁和外壁较小的间隙,可在0.2-0.5mm之间,来保证当使用人不在中间位置推拉卷帘拉杆时,不平衡力矩使拉杆产生倾斜趋势,由于拉紧杆和滚轮座是刚性连接,滚轮座也稍微倾斜,使上下滚轮分别同时接触滑道内壁和外壁,与滑道保持滚动状态,使拉杆在基本没有倾斜情况下上下移动流畅,没有卡死现象;在拉紧弹簧的拉紧力及卷轴扭簧作用下使拉杆迅速平衡并在推拉力消失后通过测压块和拉紧弹簧的拉紧力作用下迅速将拉杆锁定。

在上述的一种新型卷帘拉杆滚轮平衡机构中,所述的测压块上具有与滑道外壁相贴合的毛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本结构能使拉杆始终保持平衡;滚动摩擦的震动和噪音极小,上下拉动卷帘舒缓流畅,克服了国内外现有滑块的卷帘拉杆平衡机构存在的拉杆易倾斜、卡死和只能在限制在拉杆中间位置推拉的缺陷。

附图说明

图1是本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局部放大图。

图中,

1、拉杆;11、弹簧孔;12、拉紧弹簧;

2、拉紧杆;21、滚轮座;22、滚轮;23、测压块;24、压缩弹簧;

3、滑道。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卷帘拉杆滚轮平衡机构,包括拉杆1和分别位于拉杆1两端的两个滑道3,滑道3分别具有内壁和外壁,拉杆1两端设有弹簧孔11,弹簧孔11内设有拉紧弹簧12,拉紧弹簧12一端与弹簧孔11连接,另一端连接有拉紧杆2,拉杆1两端为弧形面,还包括与拉紧杆2刚性连接的滚轮座21,滚轮座21设在滑道3内,且滚轮座21上设有两个滚轮22,且两个滚轮22旋转中心连线位于滑道3内壁和外壁之间,滚轮座21上的两个滚轮22旋转中心连线与拉紧杆2垂直,滚轮座21上还通过压缩弹簧24连接有与滑道3外壁相抵的测压块23。

进一步的,测压块23上具有与滑道3外壁相贴合的毛毡。

滚轮22与滑道3内壁和外壁较小的间隙,可在0.2-0.5mm之间,来保证当使用人不在中间位置推拉卷帘拉杆1时,不平衡力矩使拉杆1产生倾斜趋势,由于拉紧杆2和滚轮座21是刚性连接,滚轮座21也稍微倾斜,使上下滚轮22分别同时接触滑道3内壁和外壁,与滑道3保持滚动状态,使拉杆1在基本没有倾斜情况下上下移动流畅,没有卡死现象;在拉紧弹簧12的拉紧力及卷轴扭簧作用下使拉杆1迅速平衡并在推拉力消失后通过测压块23和拉紧弹簧12的拉紧力作用下迅速将拉杆1锁定。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

尽管本文较多地使用了拉杆1、弹簧孔11、拉紧弹簧12、拉紧杆2、滚轮座21、滚轮22、测压块23、压缩弹簧24、滑道3等术语,但并不排除使用其它术语的可能性。使用这些术语仅仅是为了更方便地描述和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本质;把它们解释成任何一种附加的限制都是与本实用新型精神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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