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食物加工机,包括杯体、杯体盖和机体,所述杯体具有上部开口和底部,且放置在机体上,所述杯体盖用于与杯体配合以盖住杯体的上部开口;其特征在于:所述杯体盖的一侧设置有凸块,所述机体内设置有锁扣、锁扣驱动件和第一驱动电机;
所述锁扣可枢转地设置在机体内,该锁扣具有第一端以及与第一端相远离的第二端,所述第二端具有能够收容凸块的容纳部;所述锁扣驱动件用于与锁扣的第一端配合,以驱动锁扣进行转动;所述第一驱动电机用于驱动锁扣驱动件进行转动;
其中,当杯体盖与上部开口配合,且凸块被收容在容纳部内时,第一驱动电机驱动锁扣驱动件沿第一方向转动,锁扣驱动件进而转动到与锁扣的第一端相抵靠的位置,从而将锁扣的位置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食物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锁扣驱动件包括第一配合部,所述第一配合部用于与锁扣的第一端配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食物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内还设置有第一微动开关,且锁扣驱动件包括第二配合部;当锁扣驱动件在第一驱动电机的驱动下,沿第一方向转动到与锁扣的第一端相抵靠的位置时,第二配合部能够触动所述第一微动开关,使得第一微动开关发出使第一驱动电机停止工作的信号。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食物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内还设置有第二微动开关,且锁扣驱动件还包括第三配合部;当锁扣驱动件在第一驱动电机的驱动下,沿与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转动到不与锁扣的第一端相抵靠的位置时,所述第三配合部能够触动第二微动开关,使得第二微动开关发出使第一驱动电机停止工作的信号。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食物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食物加工机还包括控制系统,所述控制系统与第一微动开关和第二微动开关通信,且控制系统与第一驱动电机连接,控制第一驱动电机的工作与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食物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内还设置有第三微动开关,所述第三微动开关用于根据杯体盖是否正确地安装在杯体上而决定是否接通给控制系统供电的电源。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食物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杯体内设置有杆件,所述第三微动开关通过杆件触发。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食物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食物加工机还包括搅拌刀组,所述搅拌刀组安装在杯体的底部;所述搅拌刀组包括搅拌刀和轴杆,所述搅拌刀安装在轴杆的上端且位于杯体内,所述轴杆的下端从杯体的底部伸出,该轴杆包括驱动接合部;所述机体内还设置有第二驱动电机,所述第二驱动电机用于驱动该驱动接合部,以带动所述搅拌刀进行旋转。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食物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杯体的底部设有加热器。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食物加工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部呈U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