钣金制成的座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11975阅读:551来源:国知局
钣金制成的座椅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座椅,更确切的说是一种钣金制成的座椅。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有较多的金属座椅,但是这些座椅占用的空间较大,运输成本较高,而且结构较为复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较多,生产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由形状规则的矩形钣金折弯而成,结构较为简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较少,生产成本较低;板形结构使其运输时所占用的体积也较小,运输成本也较低的钣金制成的座椅。

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技术问题:

一种钣金制成的座椅,包括一座板、一前支撑板、一底板、一后支撑板和一靠背板,所述的钣金制成的座椅还包括一连接管,所述的座板、前支撑板、底板、后支撑板和靠背板顺次连接并由矩形钣金折弯而成,所述的座板及底板水平布置,所述的前支撑板、底板及所述的后支撑板围成三角形结构,所述的座板与所述的前支撑板的接头处开设有两个第一连接板和三个第一避让孔,所述的两个第一连接板与所述的三个第一避让孔相互间隔布置、外侧的两个第一避让孔贯穿所述的座板及所述的前支撑板的边沿;所述的后支撑板与所述的靠背板的接头处设置有三个第二连接板和两个第二避让孔,所述的第二连接板与所述的第二避让孔相互间隔布置;折弯后的两个第一连接板分别布置在两个第二避让孔内、折弯后的三个第二连接板分别布置在三个第一避让孔内;所述的连接管布置在所述的第一连接板及所述的第二连接板的内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矩形钣金上开设有四个预弯曲槽。

本实用新型的钣金制成的座椅的优点是:由形状规则的矩形钣金折弯而成,结构较为简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较少,生产成本较低;板形结构使其运输时所占用的体积也较小,运输成本也较低。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钣金制成的座椅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钣金制成的座椅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的钣金制成的座椅的简化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1中的钣金制成的座椅展开后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其中:

1、座板;11、第一连接板;12、第一避让孔;

2、前支撑板;

3、底板;

4、后支撑板;

5、靠背板;51、第二连接板;52、第二避让孔;

6、连接管;

7、预弯曲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本实用新型的钣金制成的座椅的优点是:由形状规则的矩形钣金折弯而成,结构较为简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较少,生产成本较低;板形结构使其运输时所占用的体积也较小,运输成本也较低。

如图1、图2、图3所示,一种钣金制成的座椅,包括一座板1、一前支撑板2、一底板3、一后支撑板4、一靠背板5和一连接管6,如图4所示,该座板1、前支撑板2、底板3、后支撑板4和靠背板5顺次连接并由矩形钣金折弯而成,该座板1及底板3水平布置,该前支撑板2、底板3及该后支撑板4围成三角形结构,该座板1与该前支撑板2的接头处开设有两个第一连接板11和三个第一避让孔12,该两个第一连接板11与该三个第一避让孔12相互间隔布置、外侧的两个第一避让孔12贯穿该座板1及该前支撑板2的边沿;该后支撑板4与该靠背板5的接头处设置有三个第二连接板51和两个第二避让孔52,该第二连接板51与该第二避让孔52相互间隔布置;折弯后的两个第一连接板11分别布置在两个第二避让孔52内、折弯后的三个第二连接板51分别布置在三个第一避让孔12内;该连接管6布置在该第一连接板11及该第二连接板51的内侧。由此可见,这种钣金制成的座椅仅包括一条形的钣金和一连接管6,因而结构较为简单,且该钣金为矩形结构,仅需要在上面开设该第一避让孔12和该第二避让孔52,即可将其折弯成型,使用该连接管6即可将折弯后的钣金固定成座椅形状,因而生产成本较低,运输时可只需要该矩形结构的钣金和该连接管6,到达目的地以后,再折弯成座椅,因而运输成本较低。

如图4所示,该矩形钣金上开设有四个预弯曲槽7。由于用户通常没有折弯机,设置该预弯曲槽7以后,使工人能够更容易的将其折弯成座椅。

以上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方式的设计思路,在系统允许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可以扩展为同时外接更多的功能模块,从而最大限度扩展其功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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