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擦窗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40717阅读:298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擦窗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擦窗设备,属于擦窗机领域。



背景技术:

用于建筑物或构筑物窗户和外墙清洗、维修等作业的常设悬吊接近设备。按安装方式分为:轮载式、屋面轨道式、悬挂轨道式、插杆式、滑梯式等。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520812078.3的一种智能擦窗机,属于家庭的洗涤或清扫的机械,特别是涉及动力驱动的机械或装置;目前的擦窗机,不能翻越窗框,只能在窗框内移动擦一块玻璃,当需要擦其他窗框内的玻璃时,需操作人取下擦窗机,人为放到其他待擦玻璃上,对使用者来说很麻烦;本智能擦窗机完全解决这个问题,本智能擦窗机利用三段式机械臂、清洁单元及移动单元完成对窗框的跨越,实现对整个窗户的清洁,不需要人工干预,减轻了使用者的负担。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夜晚作业时,光线原因或无光线所带来的作业困难,容易造成机器损坏和事故发生。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擦窗设备,以解决现有的擦窗机无照明装置,导致擦窗机在夜晚作业时,光线原因所带来的作业困难,容易造成机器损坏和事故发生的问题 。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擦窗设备,其结构包括把手、开关键、软管、伸缩头、存储盒、电机、机身、锁紧扣、抹布、出水口、滑行扣、辅助轮、滑行轨、压力机、照明灯、螺丝、水管、伸缩架,所述把手设有开关键,所述软管与水管连接,所述伸缩头通过伸缩架与把手连接,所述存储盒设在机身上,所述电机与开关键连接,所述机身设有软管,所述锁紧扣与机身连接,所述抹布设在机身下,所述出水口与水管连接,所述滑行扣与滑行轨连接,所述辅助轮与滑行扣连接,所述滑行轨与滑行扣连接,所述压力机与电机连接,所述照明灯设在机身上,所述螺丝设在伸缩头上,所述水管通过软管与出水口连接,所述伸缩架与伸缩头连接,所述照明灯由调节螺丝、边框、支撑架、底座、照明灯泡组成。

进一步地,所述调节螺丝设在边框上,所述边框与支撑架连接,所述支撑架与底座连接,所述底座与照明灯泡连接,所述照明灯泡设有边框。

本实用新型设有照明装置,解决了擦窗机在夜晚作业时,光线原因所带来的作业困难,容易造成机器损坏和事故发生的问题。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擦窗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照明灯示意图;

图中:把手1、开关键2、软管3、伸缩头4、存储盒5、电机6、机身7、锁紧扣8、抹布9、出水口10、滑行扣11、辅助轮12、滑行轨13、压力机14、照明灯15、螺丝16、水管17、伸缩架18、调节螺丝1501、边框1502、支撑架1503、底座1504、照明灯泡1505。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具有照明功能的擦窗设备,其结构包括把手1、开关键2、软管3、伸缩头4、存储盒5、电机6、机身7、锁紧扣8、抹布9、出水口10、滑行扣11、辅助轮12、滑行轨13、压力机14、照明灯15、螺丝16、水管17、伸缩架18,所述把手1设有开关键2,所述软管3与水管17连接,所述伸缩头4通过伸缩架18与把手1连接,所述存储盒5设在机身7上,所述电机6与开关键2连接,所述机身7设有软管3,所述锁紧扣8与机身7连接,所述抹布9设在机身7下,所述出水口10与水管17连接,所述滑行扣11与滑行轨13连接,所述辅助轮12与滑行扣11连接,所述滑行轨13与滑行扣11连接,所述压力机14与电机6连接,所述照明灯15设在机身7上,所述螺丝16设在伸缩头4上,所述水管17通过软管3与出水口10连接,所述伸缩架18与伸缩头4连接,所述照明灯15由调节螺丝1501、边框1502、支撑架1503、底座1504、照明灯泡1505组成,所述调节螺丝1501设在边框1502上,所述边框1502与支撑架1503连接,所述支撑架1503与底座1504连接,所述底座1504与照明灯泡1505连接,所述照明灯泡1505设有边框1502。

在进行使用时,按开关键2启动电机6,水通过软管3进入水管16经由出水口10喷出,存储盒5里的洗涤粉自动投放,滑行轨13沿着窗台行走,伸缩架18伸缩配合清洗,照明灯15的照明灯泡1505发出光线,照亮清洗线路。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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