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烧烤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33860阅读:512来源:国知局
多功能烧烤炉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烧烤用具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用木炭烧烤的多功能烧烤炉。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趋向悠闲化,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亲戚朋友聚集一起,以一边聊天一边烧烤的方式进行交流;木炭烧烤后的食物能够最大限度保持食物的原汁原昧,从而木炭烧烤最受人们的欢迎;传统技术中,烧烤炉包括烤炉箱及烧烤网,烧烤网放置在烧烤炉上方进行烧烤,刚开始烧烤时,木炭的火势旺盛,易造成食物被烤焦,当木炭的火势减弱后,食物又难于烤熟,若烧烤网与火炭距离太近,易造成食物触碰火炭的炭灰,使食物显得不卫生;目前尚未有较好的解决方式。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目前传统技术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多功能烧烤炉,可对食物与火炭的距离进行调整,以达到控温作用。

为了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多功能烧烤炉,包括烤炉、安装在所述烤炉下方的炉架、安装在所述烤炉底部的炭盘、置于所述烤炉内的炭隔网、搁置在所述烤炉上方的烧烤网、以及安装在所述烤炉一侧的保温组件;所述烧烤网由若干钢条横纵交织而成;所述保温组件包括保温网及与所述保温网连接的转轴;所述保温网由若干钢条编织而成,所述保温网的钢条与所述烧烤网的钢条交错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保温网具有二防护栏及一安装部,所述安装部上设有上下贯穿的中心孔;所述转轴上设有纵向设置的若干穿孔,所述穿孔均匀分布在所述转轴上,所述转轴穿过中心孔并用插销通过所述穿孔以使所述保温网固定不转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防护栏沿所述保温网的一端部向下倾斜设置并形成环形开口的三角状,所述防护栏的端部相连接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转轴的底部向下延伸一固定部,所述固定部的底端设有一环形槽及一卡设在环形槽中的卡簧;所述烤炉的边角上设有二凸耳,所述凸耳套设所述固定部后并通过所述卡簧与环形槽卡接以使所述转轴安装在所述烤炉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烤炉的顶部相对两端设有相邻间隔的若干通孔及弧形卡道,所述弧形卡道的一端部与所述通孔平齐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烧烤网的相对两端向外、向下凸伸若干网脚,所述网脚与所述通孔一一对应设置,所述网脚也与所述弧形卡道一一对应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烤炉内相对两侧设有二支撑架,所述支撑架用于放置所述炭隔网;所述烤炉的底部设有位于炭隔网的下方一安装口,所述安装口用于与所述炭盘卡接;所述烤炉的底部一侧边设有呈条形的若干通风孔,所述通风孔均匀间隔分布在烤炉一侧,以配合所述烤炉的间隙的气流流动;所述烤炉的侧边设有开瓶器、侧板、以及若干挂钩;所述侧板上设有滑道,以使侧板可往下放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炉架设有若干炉脚,所述炉脚安装在所述烤炉的周缘,位于同一侧的两个所述炉脚底部设有脚轮;所述烤炉上设有炉体把手,所述炉体把手位于所述脚轮相对的一侧,所述脚轮与炉体把手配合。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保温网的钢条与所述烧烤网的钢条所成的角度范围为30度~60度。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保温网的钢条与所述烧烤网的钢条所成的角度范围为40度~55度。

本实用新型所述多功能烧烤炉,其相比现有技术的有益效果是:该多功能烧烤炉通过在烤炉的角边设置了保温组件,保温组件上设有保温网,保温网设置在烧烤网的上方,增加了食物放置的选择,并可根据木炭火势对保温网的位置进行调整,以达到对烤炉的温度控制,利于烤肉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多功能烧烤炉的立体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的多功能烧烤炉的分解立体图;

图3为图1所示的烤炉的立体图;

图4为图1所示的保温组件的立体图;

图5为图4所示的保温组件的分解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至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多功能烧烤炉100,所述多功能烧烤炉100包括烤炉10、安装在烤炉10下方的炉架40、安装在烤炉10 底部的炭盘30、置于烤炉10内的炭隔网20、搁置在烤炉10上方的烧烤网50、以及安装在烤炉10一侧的保温组件60。

烤炉10的顶部相对两端设有相邻间隔的若干通孔11及弧形卡道12,弧形卡道12的一端部与通孔11平齐设置,弧形卡道12的另一端部向下延伸至通孔 11的下方形成一弧形滑道,通孔11与弧形卡道12用于放置烧烤网50;具体地,弧形卡道12形成一个相对于通孔11位置低位的卡孔,增加烧烤网50放置的选择。烤炉10内相对两侧设有二支撑架13,支撑架13用于放置炭隔网20;烤炉 10的底部设有一安装口,安装口位于炭隔网20的下方,安装口用于与炭盘30 卡接,使木炭燃烧完的炭灰落在炭盘30下并可以将炭盘30拆下进行倒灰,减少了烤炉10内的炭灰。烤炉10的底部一侧边设有呈条形的若干通风孔14,通风孔14均匀间隔分布在烤炉10一侧,通风孔14以配合烤炉10的间隙的气流流动;烤炉10的边角上设有二凸耳15,各凸耳15用于与保温组件60卡接固定。在本实施例中,烤炉10由金属一体化弯折而成。

在本实施例中,烤炉10的侧边设有开瓶器16、侧板17、以及若干挂钩18,开瓶器16可用于瓶盖的开启,挂钩17可用于挂住塑料袋及其他配件;侧板18 可用于放置食物或者调味瓶,侧板18上设有滑道(图未标示),使侧板18可往下放置。

炉架40设有若干炉脚41,炉脚41安装在烤炉10的周缘,位于同一侧的两个炉脚41底部设有脚轮42,烤炉10上还设有炉体把手19,炉体把手19位于脚轮42相对的一侧,脚轮42与炉体把手19配合,用于推动烤炉10,可防止人们被烫伤。炉架40下方设有底板44,底板44的各边角与各炉脚41相连接,使炉脚41牢固连接且不晃动,另外,底板44还可用于放置食物或者木炭等物质。在本实施例中,炉脚41的数量为四个。

所述烧烤网50由若干钢条横纵交织而成,烧烤网50的相对两端向外、向下凸伸若干网脚51,网脚51与通孔11一一对应设置,网脚51也与弧形卡道 12一一对应设置;烧烤网50的相对两侧还设有烤网把手52,烤网把手52以利于对烤网50进行移动换位。

所述保温组件60设置在烤炉10一端部上,该保温组件60包括呈三角形的保温网61及与保温网61连接的转轴62;

保温网61由若干钢条编织而成,保温网61的钢条与烧烤网50的钢条交错设置,保温网61的钢条与烧烤网50的钢条所成的角度范围为30度~60度,使保温网61与烧烤网50之间形成一热气层,以致放置在保温网61上的食物可进行低温加热,避免了炭火温度过高使食物烧焦;另外,保温网61在烧烤网50 的上方具有阻挡作用,可改变热气的方向,使热气触碰到保温网61再折返回烤炉10,从而达到保温作用。在本实施例中,保温网61的钢条与烧烤网50的钢条所成的角度范围为40度~55度。保温网61的上方设有二防护栏63,防护栏63沿保温网61的一端部向下倾斜设置并形成环形开口的三角状,防护栏63的端部相连接设置,该防护栏63有效防止保温网61移动时食物向外飞溅。

转轴62上设有纵向设置的若干穿孔64,穿孔64均匀分布在转轴62上,以增加保温网61的高度调整的选择;保温网61的一端部上还设有一安装部65,安装部65上设有上下贯穿的中心孔66;转轴62穿过中心孔66并用插销通过穿孔64以使保温网61固定不转动;转轴62的底端向下延伸一固定部67,固定部 67与烤炉10的凸耳15适配,以使保温网61的转轴62穿过凸耳15并可相对于烤炉10转动;也可以理解为,转轴62上端部与凸耳15抵接,固定部67的外径小于转轴62的外径,使固定部67穿过凸耳15,使保温网61相对于烤炉10 转动。固定部67的底部设有一环形槽68及一卡设在环形槽中的卡簧69,所述凸耳15套设所述固定部67后并通过所述卡簧69与环形槽68卡接以使所述转轴62安装在所述烤炉10上。

环形槽68与卡簧69适配,以使固定部67穿过凸耳15并通过卡簧68与环形槽69卡接以致转轴62固定连接。

工作时,当烤炉10温度过高时,可把食物放置在保温网61上进行烧烤,通过调整保温网61的安装部65与穿孔64的位置,以使保温网61与炭火具有较大的距离,从而避免食物烧焦;当烤炉10温度过低时,可把食物放置在烧烤网50上,使食物烧烤时温度保持一致,以达到对烤炉10的温度控制,利于烤肉的效果。

在本实施例中,转轴62的上端还设有转轴把手620,转轴620把手有利于保温网61的转动。

本实用新型的多功能烧烤炉100通过在烤炉10的角边设置了保温组件60,保温组件60上设有保温网61,保温网61设置在烧烤网50的上方,增加了食物放置的选择,并可根据木炭火势对保温网61的位置进行调整,以达到对烤炉10 的温度控制,利于烤肉的效果。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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