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食物处理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机座,所述机座内设置有驱动装置,所述驱动装置包括有驱动轴;
食物处理杯,能够安装在所述机座上,所述食物处理杯杯壳和设置在所述杯壳内的食物处理装置,所述食物处理装置包括工作轴,所述工作轴偏心设置在所述驱动轴的一侧,并与所述驱动轴驱动连接,以在所述驱动轴的驱动下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处理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机座内还设置有传动装置,所述传动装置的一端与所述驱动轴驱动连接,所述传动装置的另一端与所述工作轴驱动连接,所述驱动轴能够通过所述传动装置驱动所述工作轴转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食物处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装置包括:
第一传动轮,套设安装在所述驱动轴上;
第二传动轮,安装在所述机座内,能够与所述第一传动轮配合,以在所述第一传动轮的驱动下转动;
其中,所述第二传动轮上设置有所述工作轴,所述第二传动轮用于带动所述工作轴转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食物处理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传动轮和所述第二传动轮均为带轮;
所述传动装置还包括传动带,所述传动带套设在所述第一传动轮和所述第二传动轮上,以在所述第一传动轮的驱动下驱动所述第二传动轮转动。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食物处理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传动轮和所述第二传动轮均为齿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食物处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装置还包括:
第三传动轮,安装在所述机座内,能够与所述第一传动轮和所述第二传动轮相互啮合,以在所述第一传动轮的驱动下驱动所述第二传动轮转动;
其中,所述第三传动轮为齿轮或齿轮系。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食物处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轴与所述驱动轴相互平行且间隔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2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食物处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座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包括驱动部和承载部,所述承载部设置在所述驱动部的一侧上,所述驱动部和所述承载部的内部中空且相互导通;
所述驱动装置,安装在所述驱动部内;
所述传动装置,所述传动装置的一端在所述驱动部内与所述驱动装置连接,所述传动装置的另一端延伸至所述承载部内,与所述食物处理装置驱动连接;
其中,所述食物处理杯能够安装在所述承载部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食物处理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驱动部的第一端向上凸出所述承载部,以使所述食物处理杯安装在所述承载部上时,能够倚靠在所述驱动部的第一端上;和/或
所述驱动部的第二端向下凸出所述承载部,以使所述承载部与所述驱动部远离所述食物处理杯的一端形成能够容纳接汁杯的接汁区,其中,所述食物处理机还包括所述接汁杯,所述接汁杯能够放置在所述接汁区上,以用于接汁。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食物处理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驱动装置为电机,所述食物处理装置还包括螺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