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纱窗安装的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77249阅读:2243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纱窗安装的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纱窗配件技术领域,具体是涉及一种新型纱窗安装的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处于防蚊、防虫的考虑,人们经常在门窗外加装纱窗以达到目的,加装纱窗时 (尤其是后装纱窗)需要利用固定卡件对纱窗进行固定。但是,常规的固定卡件是针对原有老式窗户后装纱窗而设计,其在安装过程中会对门窗外框型材造成破坏,不但费时费力,而且拆装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上述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安装方便快捷的新型纱窗安装的固定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一种新型纱窗安装的固定装置,包括卡座和滑块,所述卡座的左右两端设有第一凸块,所述卡座的上下两端设有螺栓孔,所述卡座的中部设有卡扣,所述卡扣呈“L”型,包括短臂端和长臂端,卡扣的短臂端固定在卡座上,卡扣的长臂端悬空于卡座,所述卡扣的长臂端上设有直线部、突起部和凹陷部,所述直线部、突起部和凹陷部依次连接呈一整体,所述滑块上设有滑槽,所述滑块的正面设有第二凸块,第二凸块呈“U”型,所述第二凸块由连接部和管脚部构成,所述连接部将所述滑槽的上端覆盖住,所述管脚部设置在所述滑槽的左右两端,所述两个管脚部之间设有斜型块,所述斜型块设置在所述滑槽的下端,所述滑块的正面还设有第三凸块,所述第三凸块上设有螺栓孔,所述滑块的背面设有两个凹槽,凹槽设置在滑槽的左右两侧,且凹槽之间对称分布,所述凹槽内设有固定件,所述固定件的中部设有弧形突起,弧形突起位于所述滑槽的上方,且弧形突起与所述凹陷部相匹配。

作为优选,所述第二凸块的厚度略大于所述第一凸块的厚度。

作为优选,所述卡扣悬空端的悬空高度略大于所述第二凸块的厚度。

作为优选,所述卡扣的高度等于卡座的厚度与第二凸块的厚度之和。

安装时,卡座的背面朝向门窗外框,通过螺栓将卡座固定在门窗外框上,滑块的背面朝向纱窗框架,通过螺栓将滑块固定在纱窗框架上,此时卡座的正面朝向滑块的正面,然后将纱窗框架从上往下移动,使卡座上的卡扣滑入滑块上的滑槽,然后纱窗框架继续下移,使第二凸块上的连接部滑入卡扣的悬空端,同时固定件上的弧形突起夹持住卡扣的凹陷部,对卡扣进行固定。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使用本实用新型安装纱窗时,省时省力,可以自由拆卸,整个拆卸、安装过程都十分简便,住户可以自行操作。在没有蚊虫干扰的季节,住户可将纱窗拆卸后储藏,重拾开阔美丽的视野感受。

附图说明

图1A是本实用新型滑块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1B是本实用新型卡座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滑块的后视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滑块的右视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卡座的左视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卡座与滑块相配合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卡座与滑块相配合的另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中:1、卡座;2、滑块;3、第一凸块;4、螺栓孔;5、卡扣;6、直线部;7、突起部;8、凹陷部;9、滑槽;10、第二凸块;11、连接部;12、管脚部;13、斜型块;14、第三凸块;15、凹槽;16、固定件;17、弧形突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实施例:一种新型纱窗安装的固定装置,如图1A-图6所示,包括卡座和滑块,所述卡座的左右两端设有第一凸块,所述卡座的上下两端设有螺栓孔,所述卡座的中部设有卡扣,所述卡扣呈“L”型,包括短臂端和长臂端,卡扣的短臂端固定在卡座上,卡扣的长臂端悬空于卡座,所述卡扣的长臂端上设有直线部、突起部和凹陷部,所述直线部、突起部和凹陷部依次连接呈一整体,所述滑块上设有滑槽,所述滑块的正面设有第二凸块,第二凸块呈“U”型,所述第二凸块由连接部和管脚部构成,所述连接部将所述滑槽的上端覆盖住,所述管脚部设置在所述滑槽的左右两端,所述两个管脚部之间设有斜型块,所述斜型块设置在所述滑槽的下端,所述滑块的正面还设有第三凸块,所述第三凸块上设有螺栓孔,所述滑块的背面设有两个凹槽,凹槽设置在滑槽的左右两侧,且凹槽之间对称分布,所述凹槽内设有固定件,所述固定件的中部设有弧形突起,弧形突起位于所述滑槽的上方,且弧形突起与所述凹陷部相匹配,所述第二凸块的厚度略大于所述第一凸块的厚度,所述卡扣悬空端的悬空高度略大于所述第二凸块的厚度,所述卡扣的高度等于卡座的厚度与第二凸块的厚度之和。

使用本实用新型安装纱窗时,省时省力,可以自由拆卸,整个拆卸、安装过程都十分简便,住户可以自行操作。在没有蚊虫干扰的季节,住户可将纱窗拆卸后储藏,重拾开阔美丽的视野感受。

最后,应当指出,以上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较有代表性的例子。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例,还可以有许多变形。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应认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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