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儿童游戏床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布套固定方式的儿童游戏床围栏。
背景技术:
儿童游戏床围栏是为了围出一个供儿童玩耍的空间,现有的儿童游戏床围栏样式种类较多,实现折叠式的儿童游戏床围栏越来越受父母们欢迎,因其折叠后不占有空间,携带方便,儿童年龄较小,在游戏床围栏内玩耍难免会弄脏游戏床布套,而现有的儿童游戏床围栏布套和骨架是固定连接在一起的,拆卸下来清洗比较麻烦,而且最后清洗后的布套安装不易。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布套固定方式的儿童游戏床围栏。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方案的缺陷,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布套固定方式的儿童游戏床围栏。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布套固定方式的儿童游戏床围栏,所述儿童游戏床为六面状儿童游戏床,六面状所述的儿童游戏床依次由第一叉管与第二叉管在顶角、底脚处分别转动连接顶角活动接头、底脚活动接头组合形成折叠式的床体骨架,所述儿童游戏床的床体骨架上套有布套,所述布套的侧面固定连接着棱边丙纶带,所述棱边丙纶带顶端与顶角活动接头上的顶角固定点固定连接,所述棱边丙纶带底端与所述布套上棱边固定点固定连接,所述布套的底面设有底脚丙纶带,所述底脚丙纶带一端均与所述布套底面中心位置的底脚固定点固定连接,所述底脚丙纶带另一端穿过三角扣片上的滑槽与所述布套上棱边固定点固定连接,所述三角扣片与底脚活动接头转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棱边丙纶带上设有凸出的棱边固定点,所述棱边固定点固定连接布套的底端。
优选的,所述第一叉管与第二叉管之间设有折叠机构,所述折叠机构包括折叠连接杆、锁定滑块,所述折叠连接杆的一端与第二叉管形成转动连接,折叠连接杆的另一端与锁定滑块固定连接,所述锁定滑块滑动连接在第一叉管上。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布套固定方式的儿童游戏床围栏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布套固定方式的儿童游戏床围栏的骨架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布套固定方式的儿童游戏床围栏的A向放大图。
其中:1-第一叉管;2-第二叉管;3-底脚活动接头;4-顶角活动接头;5-布套;6-棱边丙纶带;7-三角扣片;8-底脚丙纶带;9-底脚固定点;10-顶角固定点;11-棱边固定点;12-滑槽;13-折叠连接杆;14-锁定滑块。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布套固定方式的儿童游戏床围栏,所述儿童游戏床为六面状儿童游戏床,六面状所述的儿童游戏床依次由第一叉管1与第二叉管2在顶角、底脚处分别转动连接顶角活动接头4、底脚活动接头3组合形成折叠式的床体骨架,所述儿童游戏床的床体骨架上套设布套5。
所述布套5的顶端固定安装在顶角活动接头4上凸出设置的顶角固定点10位置,所述布套5的侧面由设置在顶角活动接头4与底脚活动接头3之间的棱边丙纶带6支撑固定连接,所述布套5的底面由底脚活动接头3对角设置的底脚丙纶带8支撑固定连接,所述底脚丙纶带8均固定连接在中间底脚固定点9上。
所述底脚活动接头3上扣接连接三角扣片7,所述三角扣片7上开设有滑槽12,所述棱边丙纶带6底端穿过三角扣片7上开设的滑槽12与底脚丙纶带8一端形成固定连接,棱边丙纶带6顶端固定连接在顶角活动接头4上。
所述棱边丙纶带6上设有凸出的棱边固定点11,所述棱边固定点11固定连接布套5的底端,有利于布套5在底端位置的固定张开。
所述第一叉管1与第二叉管2之间设有折叠机构,所述折叠机构包括折叠连接杆13、锁定滑块14,所述折叠连接杆13的一端与第二叉管2形成转动连接,折叠连接杆13的另一端与锁定滑块14固定连接,所述锁定滑块14滑动连接在第一叉管1上。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施的:布套5套设在儿童游戏床围栏的床体骨架上,在需要拆洗布套5时,布套5的侧面与底面均是通过棱边丙纶带6、底脚丙纶带8滑动连接在三角扣片7上开设的滑槽12上,只需拆除底脚活动接头3上扣接的三角扣片7,布套7的顶角脱离顶角活动接头4上凸出设置的顶角固定点10,使得布套7整体脱离儿童游戏床围栏的骨架,拆卸方便,便于布套7的拆卸清洗以及清洗后的快速安装;对该儿童游戏床折叠时,通过解锁第一叉管1上的锁定滑块14,使锁定滑动14沿第一叉管1转动收合,锁定滑动带动折叠连接杆13拉动第二叉管2转动收合,第一叉管1与第二叉管2均在顶角活动接头4、底脚活动接头3位置处依次组合转动连接,骨架折叠使得底脚丙纶带8的长度通过滑槽12滑动补偿至棱边丙纶带6,使得棱边丙纶带6逐渐上移,直至折叠完成,实现儿童游戏床围栏的骨架折叠转动收合,便于儿童游戏围栏的放置,不占有使用空间。采用本技术方案,布套的棱边丙纶带与底脚丙纶带穿过三角扣片,再将三角扣片固定到骨架上,此三角扣片易拆易装,解决了目前市场上很多游戏围栏的布套不可拆洗的问题。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限制本实用新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因此,尽管本说明书参照上述的各个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已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而一切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技术方案及其改进,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