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锅具的开盖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53393发布日期:2019-01-08 21:18阅读:197来源:国知局
一种锅具的开盖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厨房用具,具体地说涉及一种锅具的开盖结构。



背景技术:

目前使用的电饭煲、电压力锅的盖体的开盖结构主要由朝向使盖体打开方向施力的弹簧加橡胶阻尼块进行控制,弹簧作为动力,阻尼块通过压缩形变提供阻力,但是阻尼块在多次使用摩擦后会出现磨损的现象导致失去阻力效果,盖体就会因为正向力变大而出现起跳的现象。在热态下,受热膨胀后阻力加大,会使盖体动力小于阻力而无法完全开启则为驼背,导致用户使用效果差。



技术实现要素:

为此,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现有技术中的锅具的开盖结构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容易存在驼背、起跳的问题,用于使用效果差,进而提供一种防止驼背、起跳的锅具的开盖结构。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锅具的开盖结构,其包括锅体和可盖合地设置在所述锅体上的盖体,所述盖体和所述锅体之间设置有至少两个偏压力件,至少一个所述偏压力件对所述盖体施加有朝向盖合方向的盖合偏压力、其余所述偏压力件对所述盖体施加有朝向开盖方向的开盖偏压力。

所述盖体和所述锅体之间还设置有至少在开盖时受到阻力的阻尼块。

所述阻尼块为橡胶阻尼块。

所述开盖偏压力大于所述盖合偏压力。

所述偏压力件为扭簧。

所述扭簧设置在所述锅体上,其一扭臂与所述盖体相抵、另一扭臂与所述锅体相抵。

若干所述扭簧与所述盖体的旋转轴同轴设置。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相比现有技术具有以下优点,

1、在本实用新型所述锅具的开盖结构中,其包括锅体和可盖合地设置在所述锅体上的盖体,所述盖体和所述锅体之间设置有至少两个偏压力件,至少一个所述偏压力件对所述盖体施加有朝向盖合方向的盖合偏压力、其余所述偏压力件对所述盖体施加有朝向开盖方向的开盖偏压力,即盖体在开启过程中,首先由施加朝向开盖偏压力的第一偏压力件提供动力,推动盖体开始向上运动,在运动的过程中第一偏压力件的弹力有最大逐渐减小,由施加朝向盖合偏压力的第二偏压力件的弹力由最小逐渐增加,盖体开始做加速运动,到开盖中期由于第二偏压力件与重力的合力大于第一偏压力件的弹力,盖体开始做减速运动,从而解决驼背、起跳的问题。

2、在本实用新型所述锅具的开盖结构中,所述盖体和所述锅体之间还设置有至少在开盖时受到阻力的阻尼块,即在开盖末期,利用阻尼块来吸收多余的弹力。

3、在本实用新型所述锅具的开盖结构中,所述开盖偏压力大于所述盖合偏压力,保证盖体在整个过程中不受外界的影响。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锅具的开盖结构示意图。

图中附图标记表示为:1-锅体,2-盖体,3-偏压力件,31-第一偏压力件,32-第二偏压力件,33-扭臂,4-阻尼块。

具体实施方式

图1所示为本实施例中所述锅具的开盖结构,其包括锅体1和可盖合地设置在所述锅体1上的盖体,所述盖体和所述锅体1之间设置有至少两个偏压力件3,至少一个所述偏压力件3对所述盖体施加有朝向盖合方向的盖合偏压力、其余所述偏压力件3对所述盖体施加有朝向开盖方向的开盖偏压力。所述开盖偏压力大于所述盖合偏压力。所述偏压力件3为扭簧。所述扭簧设置在所述锅体1上,其一扭臂33与所述盖体相抵、另一扭臂33与所述锅体1相抵。若干所述扭簧与所述盖体的旋转轴同轴设置。

使用时,盖体在开启过程中,首先由施加朝向开盖偏压力的第一偏压力件31提供动力,推动盖体开始向上运动,在运动的过程中第一偏压力件31的弹力有最大逐渐减小,由施加朝向盖合偏压力的第二偏压力件32的弹力由最小逐渐增加,盖体开始做加速运动,到开盖中期由于第二偏压力件32与重力的合力大于第一偏压力件31的弹力,盖体开始做减速运动,从而解决驼背、起跳的问题。

进一步,本实施例在上述实施的基础上,所述盖体和所述锅体1之间还设置有至少在开盖时受到阻力的阻尼块4。本实施例中所述阻尼块4为橡胶阻尼块4。在开盖末期,利用阻尼块4来吸收多余的弹力。在正常开启过程的前中期都依靠第二偏压力件32来起一部分阻尼的作用,在达到开盖后期的时候,利用阻尼块4完成短暂的,少量的弹力的吸收,在整个过程中,阻尼块4使用时间短,压缩形变量小,整体的使用寿命会加长,且很容易就能达到不驼背和不起跳的效果,且整体消耗较目前方案大大减小,且可靠性大大增加。

本实施例中所述锅具包括但不限于电饭煲和电压力锅等具有盖体的厨具。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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