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清扫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53369发布日期:2019-01-02 21:58阅读:209来源:国知局
一种智能清扫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具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智能清扫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的道路以及地面或者家庭清扫大多采用人工清扫,有些科研机构和生产厂家也研制出一些扫地设备。但在使用中,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下的扫地机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扫地机的杂物收集、存放量太小,导致需要经常清理内部杂物才能继续使用,大大降低工作效率;并且现有的扫地机无法清扫扫地辊两侧的杂物,清扫不彻底。发明人分析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为,现有的扫地机在工作时都是利用扫地辊和挡板配合,使杂物从挡板下方进入扫地机内部收集箱,由于挡板高度有限,当杂物高度达到挡板高度后,杂物便无法运送,从而严重制约了扫地机盛放杂物的空间。

中国专利201420150412.9公布了一种扫地机,该扫地机杂物收集存放量大,减少杂物清理次数,并能实现对路面或地面的全面清扫,清扫更彻底,效率高,但是其内部电机充电不便,通过有线连接时使用不便,风机的风力固定无法控制,能耗高。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电机充电不便,通过有线连接时使用不便,风机的风力固定无法控制,影响效果问题,提供一种智能清扫装置。

一种智能清扫装置,包括壳体和后轮,所述壳体的前端下部安装万向轮和带有毛刷的扫地辊,所述壳体的内部安装驱动扫地辊转动的电机,所述电机外部罩有外罩,所述外罩前端具有朝向扫地辊且直径大于扫地辊的圆弧状挡板,所述壳体内后端安装风机,依靠所述风机的吸风和所述扫地辊抛力将所述扫地辊扫起的杂物从外罩上部抛至所述壳体内;所述的扫地辊周围安装有吸盘,所述吸盘上部与所述壳体内腔连通,所述吸盘开设扫地辊两侧的侧部通道和扫地辊后部的横向通道,所述侧部通道的前端设置开口,所述侧部通道的后端连通横向通道,所述横向通道朝向扫地辊的一侧开口;

所述壳体上部设置有控制面板和无线供电模块,所述控制面板上设置有时间旋钮和开关旋钮,所述控制面板分别连接所述无线供电模块、所述风机和所述电机。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无线供电模块为铜线圈,所述铜线圈用于接收外部铜线所发射的能量。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控制面板设置有转化模块,所述转化模块用于将所述无线供电模块所接收的能量转换成电能。

上述智能清扫装置,杂物收集存放量大,减少杂物清理次数,并能实现对路面或地面的全面清扫,清扫更彻底,效率高;设置无线供电模块,实现无线充电功能,使用便捷;设置控制面板,便于控制风机的风力大小,能耗小。

附图说明

图1为其中一个实施例智能清扫装置的侧面图;

图2为其中一个实施例智能清扫装置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智能清扫装置,包括壳体1和后轮2,壳体1的前端下部安装万向轮3和带有毛刷的扫地辊4,壳体1的内部安装驱动扫地辊4转动的电机5,电机5外部罩有外罩6,外罩6前端具有朝向扫地辊4且直径大于扫地辊4的圆弧状挡板,壳体1内后端安装风机7,依靠风机7的吸风和扫地辊 4抛力将扫地辊4扫起的杂物从外罩6上部抛至壳体1内。扫地辊4周围安装有吸盘8,吸盘8上部与壳体1内腔连通,吸盘8开设扫地辊4两侧的侧部通道和扫地辊4后部的横向通道,侧部通道的前端设置开口,侧部通道的后端连通横向通道,横向通道朝向扫地辊4的一侧开口;

壳体1上部设置有控制面板9和无线供电模块10,控制面板9上设置有时间旋钮和开关旋钮,控制面板9分别连接无线供电模块10、风机7和电机5。

上述智能清扫装置,杂物收集存放量大,减少杂物清理次数,并能实现对路面或地面的全面清扫,清扫更彻底,效率高;设置无线供电模块10,实现无线充电功能,使用便捷;设置控制面板9,便于控制风机7的风力大小,能耗小。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无线供电模块10为铜线圈,铜线圈用于接收外部铜线所发射的能量。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控制面板9设置有转化模块,转化模块用于将无线供电模块10所接收的能量转换成电能。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吸盘8上开设多个吹风口,吹风口通过风管11连通风机7的排风口。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外罩6和风机7之间的空间安装抽拉箱12。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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