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拖把式洗杯擦杯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69216发布日期:2019-01-13 16:47阅读:269来源:国知局
一种拖把式洗杯擦杯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清洗设备,具体是一种拖把式洗杯擦杯器。



背景技术:

杯子(Cup),日用器皿,盛饮料或其他液体的器具,基本器型大多是直口或敞口,口沿直径与杯高近乎相等。有平底、圈足或高足。考古资料表明最早的杯始见于新石器时代。无论是仰韶文化、龙山文化还是河姆渡文化遗址中都见有陶制杯的存在,这一时期杯型最为奇特多样:带耳的有单耳或双耳杯;带足的多为锥形、三足杯、觚形杯、高柄杯等等,根据制作材料不同,可以分为玻璃杯、塑料杯、陶瓷杯、木杯等。

现在杯子在使用之后内部常常会残留污渍,这样清理起来十分的不便,而且市面上的洗杯器系由握杆及清洁部组成。但是此洗杯器没有挤干的功能,因此用户需要自行挤干,相当不便。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了一种拖把式洗杯擦杯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拖把式洗杯擦杯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拖把式洗杯擦杯器,包括握持杆和清洁海绵,所述握持杆上设有挤干机构,所述挤干机构包括把手、连接杆和夹持件,所述连接杆通过转轴与把手进行连接,所述夹持件左侧设有第一结合件,所述第一结合件左侧设有第二结合件,所述第二结合件外侧设有清洁海绵,所述清洁海绵左侧设有棉布套,所述棉布套外侧右端设有松紧带。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把手通过连接环和连接轴连接在握持杆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夹持件可为中空环状杆体或为多杆体。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结合件和第二结合件之间可以通过螺接、扣接或磁接方式进行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扳动把手可带动夹持件挤压清洁海绵,具有可拆式净布(棉布套)可擦干杯子,还可以替换不同的清洁海绵,这样可以有效地对杯子进行清洗和擦干,方便了人们的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拖把式洗杯擦杯器分解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拖把式洗杯擦杯器组装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拖把式洗杯擦杯器,包括握持杆1和清洁海绵5,所述握持杆1上设有挤干机构2,可以有效地将清洁海绵5进行挤干,所述挤干机构2包括把手21、连接杆22和夹持件23,所述把手21通过连接环和连接轴连接在握持杆1上,所述连接杆22通过转轴与把手21进行连接,所夹持件23可为中空环状杆体或为多杆体,所述夹持件23左侧设有第一结合件3,所述第一结合件3左侧设有第二结合件4,所述第一结合件3和第二结合件4之间可以通过螺接、扣接或磁接方式进行连接,可以方便设备之间的安装、连接和拆卸,所述第二结合件4外侧设有清洁海绵5,可以有效清洗杯子,所述清洁海绵5左侧设有棉布套6,可以进行拆卸,这样用于擦干杯子,所述棉布套6外侧右端设有松紧带7。

本实用新型通过扳动把手21可带动夹持件23挤压清洁海绵5,通过可拆式棉布套6 可擦干杯子,还可以替换不同的清洁海绵5,这样可以有效地对杯子进行清洗和擦干,方便了人们的使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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