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卷帘门轨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00428发布日期:2018-08-04 15:36阅读:69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卷帘门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卷帘门轨道。



背景技术:

卷帘门在厂房和中小型仓库的出口和通道上被广泛采用,卷帘门由于能够快速收缩、节省空间等优点而被人们所广泛采用。但是在卷帘门的使用过程中,往往会因为门体的收缩速度快,而碰撞门柱或者产生摩擦,导致卷帘门容易破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卷帘门轨道,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卷帘门轨道,包括轨道主体和轨道副体,所述轨道主体为上下通透的柱体,所述轨道主体的两个侧面分别设有贯穿上下的两个开口,所述轨道主体的中间设有间隔壁,所述间隔壁贯通整个轨道主体并且将轨道主体分割为门体运行槽和排线槽,所述排线槽侧边的开口的两端分别设有卡槽,所述门体运行槽侧边的开口的两端分别设有毛刷固定机构,所述轨道副体的两端分别嵌合在相应的卡槽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轨道主体的外侧壁上设置有装饰线,所述装饰线与所述轨道主体的中轴线相平行,所述装饰线的条数为至少为4条。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轨道主体的正投影视图为中空的方形,所述轨道本体的弯折处均设置有倒角。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门体运行槽侧边的开口的两端设计为“L”型,是为毛刷固定机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轨道主体的高度为110mm,宽度为140mm。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轨道副体的高度为80mm,厚度为1.4mm。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门体运行槽的宽度为107mm,所述排线槽的宽度为30mm。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卡槽的槽深为6mm,槽宽为1.8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对卷帘门轨道的结构设计,能够延长卷帘门的使用寿命、增加卷帘门的使用性能和提高卷帘门的整体外观效果,另外通过结合结构力学的原理,对卷帘门轨道的厚度做了针对性的设计,在增加使用性能的同时,降低了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卷帘门轨道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卷帘门轨道中轨道主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卷帘门轨道中轨道副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轨道主体、2-轨道副体、3-间隔壁、4-卡槽、5-毛刷固定机构架、6-门体运行槽、7-排线槽、8-装饰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卷帘门轨道,包括轨道主体1和轨道副体 2,所述轨道主体1为上下通透的柱体,所述轨道主体1的正投影视图为中空的方形,所述轨道主体的弯折处均设置有倒角;所述轨道主体1的高度为110mm,宽度为140mm;所述轨道副体2的高度为80mm,厚度为1.4mm。将轨道设置成上下通透的柱体可以形成容纳卷帘门侧边框的空腔,使卷帘门在预定的空腔内运行,这样限定了运行轨迹,增加了卷帘门的可控性;

所述轨道主体1的两个侧面分别设有贯穿上下的两个开口,所述轨道主体1的中间设有间隔壁3,所述间隔壁3贯通整个轨道主体1并且将轨道主体1分割为门体运行槽6和排线槽7,所述门体运行槽6的宽度为107mm,所述排线槽7的宽度为30mm;所述卡槽4 的槽深为6mm,槽宽为1.8mm。所述排线槽7侧边的开口的两端分别设有卡槽4,所述轨道副体2的两端分别嵌合在相应的卡槽4内。所述门体运行槽6侧边的开口的两端均设计为“L”型,用于固定毛刷。在卷帘门轨道的侧面设置供门体穿过的开口,在开口的两边设置了固定毛刷的“L”型机构,安装固定毛刷,从而减少卷帘门轨道对门体的损坏,另外毛刷安装门体运行槽6的开口处,在将门体和轨道之间的缝隙封闭,阻挡门外空气和门内空气之间的对流。

所述轨道主体1的外侧壁上设置有装饰线8,所述装饰线8与所述轨道主体1的中轴线相平行,所述装饰线的条数为至少为4条,可以在卷帘门轨道安装的过程中,作为垂线的参照线,方便施工,增加了安装的精确度,提高了安装的工作效率。

本实用新型通过对卷帘门轨道的结构设计,能够延长卷帘门的使用寿命、增加卷帘门的使用性能和提高卷帘门的整体外观效果,另外通过结合结构力学的原理,对卷帘门轨道的厚度做了针对性的设计,在增加使用性能的同时,降低了生产成本。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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