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嵌入式吸尘器的出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59300发布日期:2018-10-26 19:05阅读:24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吸尘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嵌入式吸尘器的出风装置。



背景技术:

吸尘器是利用电动机带动叶片高速旋转,在密封的壳体内产生空气负压, 吸入尘屑的机器。吸尘器一般都是随使用者移动的机器,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也会越来越享受生活,吸尘器作为一种清洁工具,很多了家里都有,可是对于一些小户型的人们来说每一个空间都需要合理运用,而吸 尘器的体积较大,其摆放占用空间较大,因而发明了一种嵌入式吸尘器的出风装置,只要把垃圾屑扫到吸尘器口,按下开关键,即刻把垃圾们吸入其中,不脏手、不费劲,而且不占用室内空间,其工整设计外观非常适合简约家居装修。尘袋是嵌入式吸尘器中必不可少的部件。

现有技术中,大部分吸尘器是不具备吹扫的功能,更不具备在出风口的转接装置,无法外接延长部进行吹扫。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连接方便、兼具有防尘效果的嵌入式吸尘器的出风装置。

特别地,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嵌入式吸尘器的出风装置,所述嵌入式吸尘器包括排气管件,所述出风装置包括:与所述排气管件的出风口连接的面板,所述面板内部为空腔、外表面上开设有连接孔,所述连接孔上覆盖有弹簧盖板,所述弹簧盖板与所述面板通过扭簧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孔上可拆卸地连接有延长部,当所述延长部连接入所述连接孔,所述弹簧盖板向所述空腔方向旋转至固定位置处。

进一步的,所述延长部为连接件以及连接在所述连接件上的软管,所述连接件连接在所述连接孔的一端两侧设有弹性卡扣,所述空腔内设有与所述弹性卡扣相匹配的卡槽。

进一步的,所述嵌入式吸尘器还包括驱动装置和转接装置,所述排气管件通过所述转接装置连接至所述驱动装置侧部的出气口。

本案的本案利用面板内部为空腔和外表面上开设有连接孔,容纳外接的延长部,利用连接孔上覆盖有弹簧盖板,使其连接方便,在接入使用吹风功能的延长部时,弹簧盖板受力向内旋转,在不接入时,可以作为防尘挡板使用。

根据下文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详细描述,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更加明了本实用新型的上述以及其他目的、优点和特征。

附图说明

后文将参照附图以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方式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具体实施例。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标示了相同或类似的部件或部分。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理解,这些附图未必是按比例绘制的。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嵌入式吸尘器的出风装置的应用在嵌入式吸尘器已安装延长部时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嵌入式吸尘器的出风装置的应用在嵌入式吸尘器未安装延长部时的示意图;

图3是图2在A处的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是其应用在嵌入式吸尘器已安装延长部时的示意图,图2是其应用在嵌入式吸尘器未安装延长部时的示意图,图3是一种嵌入式吸尘器的出风装置;所述嵌入式吸尘器包括排气管件100,所述出风装置包括:与所述排气管件100的出风口连接的面板1,所述面板1内部为空腔2、外表面上开设有连接孔3,所述连接孔3上覆盖有弹簧盖板4,所述弹簧盖板4与所述面板1通过扭簧5连接。

本案利用面板1内部为空腔2和外表面上开设有连接孔3,容纳外接的延长部200,利用连接孔3上覆盖有弹簧盖板4,使其连接方便,在接入使用吹风功能的延长部200时,弹簧盖板4受力向内旋转,在不接入时,可以自动弹出,可以作为防尘挡板使用。

连接孔3上可拆卸地连接有延长部200,当所述延长部200连接入所述连接孔3,所述弹簧盖板4向所述空腔2方向旋转至固定位置处。固定位置处就是延长部200接入后,将弹簧盖板4弹性抵压在一个固定的位置,使得延长部200固定紧密的连接在连接孔3上。

延长部200为连接件201以及连接在所述连接件201上的软管(图中未示出),所述连接件201连接在所述连接孔3的一端两侧设有弹性卡扣,所述空腔2内设有与所述弹性卡扣相匹配的卡槽6,卡槽6是为了更好的固定住连接件201。

嵌入式吸尘器还包括驱动装置101和转接装置102,所述排气管件100通过所述转接装置102连接至所述驱动装置101侧部的出气口103。驱动装置101包括设于后罩中的电机,电机为干湿两用电机,电机的前端安装前罩,电机与前罩之间设有橡胶密封垫;后罩的前端外壁对称设有多个带有插槽的插板,后罩借助所述插槽与前罩外壁的嵌入板连接;前罩的前端带有扇叶罩,扇叶罩中设有与电机轴固接的扇叶,后罩表面设有散热孔,利于快速散热。具体的,电机可以选用SHWX干湿两用吸尘器电机。

至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认识到,虽然本文已详尽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多个示例性实施例,但是,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仍可根据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内容直接确定或推导出符合本实用新型原理的许多其他变型或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应被理解和认定为覆盖了所有这些其他变型或修改。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