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烹饪器具(100),其特征在于,包括:
煲体(110);
盖体(120),所述盖体(120)可开合地设置在所述煲体(110)上;
面板(130),所述面板(130)设置在所述煲体(110)或所述盖体(120)的外壳上,所述面板(130)上设置有开口(131);以及
操作架(140),所述操作架(140)设置在所述面板(130)内侧,所述操作架(140)上设置有操作突出部(141),所述操作突出部(141)延伸通过所述开口(131),
其中,所述开口(131)的最长径向尺寸为15~35m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131)的横截面为圆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100),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突出部(141)构造为按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131)的内壁设置有与所述操作突出部(141)配合的凸缘部(132),所述凸缘部(132)从所述开口(131)的内壁径向向内凸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烹饪器具(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缘部(132)设置在所述开口(131)的内壁的下方位置。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烹饪器具(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缘部(132)沿所述开口(131)的周向方向连续地、无间隔地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烹饪器具(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器具(100)还包括发光元件(150),所述发光元件(150)与所述操作突出部(141)相邻地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烹饪器具(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的至少一部分设置在所述开口(131)下方。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烹饪器具(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缘部(132)沿所述开口(131)的周向方向延伸且在所述周向方向上具有用于显露出所述发光元件的缺口(133)。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器具(100)包括多个开口(131)和与所述多个开口(131)分别对应的多个操作突出部(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