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全包围式窗帘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570289发布日期:2019-08-31 01:12阅读:371来源:国知局
一种全包围式窗帘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窗帘轨道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全包围式窗帘架。



背景技术:

窗帘已经成为了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装饰物品,窗帘轨道是一种用于悬挂窗帘,以便窗帘开合的窗帘配件。但是现有用于窗帘安装架结构复杂,造成了窗帘安装架的体积较大且不美观的缺点。

因此,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全包围式窗帘架以解决现有技术不足甚为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避免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全包围式窗帘架以解决现有技术不足甚为必要。该全包围式窗帘架具有结构简单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通过如下技术手段实现。

提供一种全包围式窗帘架,设置有固定部、扣合部和与扣合部匹配的支撑部,固定部与外部墙体固定装配,扣合部可拆卸装配于支撑部的上方,支撑部与固定部装配。

所述扣合部设置有用于与外部罗马杆过盈抵接的形变体,形变体装配于扣合部。

优选的,上述扣合部设置有两个容纳罗马杆的第一半圆结构和与支撑部套接的凸出部,两个第一半圆结构和凸出部一体连接且凸出部位于两个第一半圆结构之间。

优选的,上述扣合部还设置有用于与形变体装嵌的装嵌槽,装嵌槽位于第一半圆结构的弧面。

优选的,上述形变体、装嵌槽和第一半圆结构全部一一对应。

优选的,上述支撑部设置有两个容纳罗马杆的第二半圆结构和与凸出部配合的凹槽部,两个第二半圆结构和凹槽部一体连接且凹槽部位于两个第二半圆结构之间。

优选的,上述支撑部还设置有螺钉,螺钉分别与凹槽部和凸出部可拆卸连接。

优选的,上述形变体为橡胶形变体。

另一优选的,上述形变体为硅胶形变体。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全包围式窗帘架,设置有固定部、扣合部和与扣合部匹配的支撑部,固定部与外部墙体固定装配,扣合部可拆卸装配于支撑部的上方,支撑部与固定部装配。所述扣合部设置有用于与外部罗马杆过盈抵接的形变体,形变体装配于扣合部。该全包围式窗帘架具有结构简单的优点。本实用新型的扣合部和支撑部能够将罗马杆全部包围提高了罗马杆的稳定性,同时通过装配于扣合部形变体与罗马杆过盈抵接实现罗马杆的固定,形变体在外部完全看不到,因而全包围式窗帘架整体美观。

附图说明

利用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但附图中的内容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任何限制。

图1为实施例1的一种全包围式窗帘架装配时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支撑部分解示意图。

图3为图1中扣合部分解示意图。

图1至图3中,包括有:

固定部1、

扣合部2、形变体21、装嵌槽22、第一半圆结构23、凸出部 24、

支撑部3、第二半圆结构31、凹槽部32、螺钉33。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以下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1。

一种全包围式窗帘架,如图1至3所示,设置有固定部1、扣合部2和与扣合部2匹配的支撑部3,固定部1与外部墙体固定装配,扣合部2可拆卸装配于支撑部3的上方,支撑部3与固定部1 装配。扣合部2设置有用于与外部罗马杆过盈抵接的形变体21,形变体21装配于扣合部2。

扣合部2设置有两个容纳罗马杆的第一半圆结构23和与支撑部3套接的凸出部24,两个第一半圆结构23和凸出部24一体连接且凸出部24位于两个第一半圆结构23之间。扣合部2还设置有用于与形变体21装嵌的装嵌槽22,装嵌槽22位于第一半圆结构23的弧面。形变体21、装嵌槽22和第一半圆结构23全部一一对应。

支撑部3设置有两个容纳罗马杆的第二半圆结构31和与凸出部24配合的凹槽部32,两个第二半圆结构31和凹槽部32一体连接且凹槽部32位于两个第二半圆结构31之间。

支撑部3还设置有螺钉33,螺钉33分别与凹槽部32和凸出部24可拆卸连接。本实施例的形变体21为橡胶形变体21。

该全包围式窗帘架的使用方法为:松开凹槽部32和凸出部24 的螺钉33,放置罗马杆于第二半圆结构31,将形变体21装配于装嵌槽22,然后将通螺钉33将扣合部2和支撑部3装配,形变体 21发生形变从而将罗马杆固定。

该全包围式窗帘架,设置有固定部1、扣合部2和与扣合部2 匹配的支撑部3,固定部1与外部墙体固定装配,扣合部2可拆卸装配于支撑部3的上方,支撑部3与固定部1装配。所述扣合部2 设置有用于与外部罗马杆过盈抵接的形变体21,形变体21装配于扣合部2。该全包围式窗帘架具有结构简单的优点。本实用新型的扣合部2和支撑部3能够将罗马杆全部包围提高了罗马杆的稳定性,同时通过装配于扣合部2形变体21与罗马杆过盈抵接实现罗马杆的固定,形变体21在外部完全看不到,因而全包围式窗帘架整体美观。

实施例2。

一种全包围式窗帘架,其他特性与实施例1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本实施例的形变体21为硅胶形变体21。

与实施例1相比,本实施例提高了形变体21的选择灵活性。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质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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