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沥水的锅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17392发布日期:2019-09-20 21:28阅读:722来源:国知局
可沥水的锅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沥水的锅具。



背景技术:

锅具作为一种烹调用具,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会存在这一些使用上的不方便。例如,目前的锅具不可以在烹饪的过程中,直接在锅具内将食品与汤水进行分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沥水的锅具,以解决现有的锅具不能在烹饪的过程中直接在锅具内将食品与汤水进行分离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沥水的锅具,包括锅体、设置在所述锅体上方的锅盖、设置在所述锅体内且与所述锅体内胆适型配合的蒸格以及一端与所述蒸格连接,另一端穿过所述锅盖的拉杆;所述蒸格上设有若干漏水孔,所述蒸格通拉杆带动其实现上下移动。

进一步地,所述拉杆与所述蒸格可拆卸式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蒸格中心位置设有限位座,所述锅盖上设有与所述拉杆相配合的第二限位孔,所述拉杆的一端与所述限位座可拆卸式连接,另一端穿过所述第二限位孔延伸出所述锅盖外。

进一步地,所述锅盖顶部设有与所述拉杆配合的端盖,所述拉杆与所述端盖密封滑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端盖上设有用于锁紧拉杆防止其滑动的锁紧机构。

进一步地,所述拉杆延伸出所述锅盖的一端的顶部设有手柄。

进一步地,所述蒸格上的相邻两个所述漏水孔之间设有向上突起的凸部。

进一步地,所述凸部为向上突起的呈弧形的凸部。

进一步地,该锅具还包括壳体,所述锅体设置在所述壳体内,所述锅体的底部设有加热组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利用该锅具进行烹饪时,可以在烹饪过程中通过拉动拉杆带动蒸格上下移动,在锅具内即可实现沥水操作,使食物与汤水分离。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在这些附图中使用相同的参考标号来表示相同或相似的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另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蒸格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蒸格的局部剖视图。

其中:1、壳体;2、锅体;3、蒸格;31、限位座;32、第一限位孔;33、漏水孔;4、加热组件;5、拉杆;51、手柄;6、端盖;61、锁紧机构。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和图2所示的可沥水的锅具,包括锅体2、设置在所述锅体2上方的锅盖、设置在所述锅体2内且与所述锅体2内胆适型配合的蒸格3以及一端与所述蒸格3连接,另一端穿过所述锅盖的拉杆5;所述蒸格3上设有若干漏水孔33。利用该锅具进行烹饪时,可以在烹饪过程中通过拉动拉杆5带动蒸格3上下移动,在锅具内即可实现沥水操作,使食物与水分离。此外,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明白,蒸格3的高度明显低于锅体2,此处不再做过多描述。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所述拉杆5与所述蒸格3可拆卸式连接,以便于收纳和清洗。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如图3所示,所述蒸格3中心位置设有限位座31,所述锅盖上设有与所述拉杆5相配合的第二限位孔,所述拉杆5的一端与所述限位座31可拆卸式连接,另一端穿过所述第二限位孔延伸出所述锅盖外。其中,限位座31呈半球形,其中部设有第一限位孔32,所述限位孔内设有内螺纹,所述拉杆5与限位座31连接的一端设有与所述内螺纹相配合的外螺纹。当然拉杆5也可以通过卡接结构与限位座31连接。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所述锅盖顶部设有与所述拉杆5配合的端盖6,所述拉杆5与所述端盖6密封滑动连接。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所述端盖6上设有用于锁紧拉杆5防止其滑动的锁紧机构61。当将拉杆5拉起后,可通过锁紧机构将拉杆5锁紧,防止其向下滑。锁紧机构可在采用螺栓使将其卡紧在端盖6的通孔内实现锁紧,也可以采用其他卡接结构或夹紧结构,此处不再做详细描述。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所述拉杆5延伸出所述锅盖的一端的顶部设有手柄51,以便于使用者操作。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蒸格3上的相邻两个所述漏水孔33之间设有向上突起的凸部;可以使汤水更好地通过漏水孔33从中流出,提高沥水效率。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如图4所示,所述凸部为向上突起的呈弧形凸部,呈弧形的凸部可以防止蒸格3中残留积水。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该锅具还包括壳体1,所述锅体2设置在所述壳体1内,所述锅体2的底部设有加热组件4。

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所述锅体2与所述蒸格3之间均有空隙,所述锅盖为弧形面,且所述弧形面的凹面迎向所述锅体2。弧形锅盖可以使聚集在锅盖上的水蒸气沿着弧线从锅体2的四周滑落;避免其直接低落在米饭上。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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