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烹饪器具,包括加热装置(10)和设置在所述加热装置(10)的加热面上的锅具(20),其特征在于,
所述锅具(20)和所述加热装置(10)之间设置有至少一个连接组件(30),至少一个耦合组件(40)和至少一个称重装置(50),所述称重装置(50)和所述耦合组件(40)均位于所述连接组件(30)中,且均与所述加热装置(10)的控制器电性连接;
所述连接组件(30)包括设置在所述加热装置(10)上的第一连接部(31)和设置在所述锅具(20)上的第二连接部(32),所述耦合组件(40)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连接部(31)上的第一耦合件和设置在所述第二连接部(32)上的且与所述第一耦合件电性接合的第二耦合件(4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锅具(20)和所述加热装置(10)之间设置有一个所述连接组件(30),所述称重装置(50)和所述耦合组件(40)均位于所述连接组件(30)中;
或,所述锅具(20)和所述加热装置(10)之间设置有多个所述连接组件(30),所述称重装置(50)和至少一个所述耦合组件(40)均位于同一个所述连接组件(30)中,或,所述称重装置(50)和所述耦合组件(40)位于不同的所述连接组件(30)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当所述锅具(20)和所述加热装置(10)之间设置有多个所述连接组件(30)时,多个所述连接组件(30)以所述烹饪器具的轴心呈中心对称地设置在所述锅具(20)和所述加热装置(10)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称重装置(50)和至少一个所述耦合组件(40)均位于同一个所述连接组件(30)中时,所述称重装置(50)位于所述第一连接部(31)或所述第二连接部(32)的连接面(33)上,所述耦合组件(40)与所述称重装置(50)相邻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称重装置(50)和所述耦合组件(40)位于不同的连接组件(30)中时,所述称重装置(50)和所述耦合组件(40)位于以所述烹饪器具的轴心呈相对设置的所述连接组件(30)中。
6.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称重装置(50)包括称重件(51),所述称重件(51)具有称重端,所述称重件(51)位于所述第一连接部(31)和所述第二连接部(32)中一者的连接面(33)上;
当所述锅具(20)设置在所述加热装置(10)上时,所述称重端朝向所述第一连接部(31)和所述第二连接部(32)中另一者的连接面(33)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称重装置(50)还包括称重支撑件(52),所述称重件(51)位于所述第一连接部(31)和所述第二连接部(32)中一者的连接面(33)上,所述称重支撑件(52)位于所述第一连接部(31)和所述第二连接部(32)中另一者的连接面(33)上;
当所述锅具(20)设置在所述加热装置(10)上时,所述称重件(51)的所述称重端朝向所述称重支撑件(52)的支撑面(521)上。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称重件(51)设置在所述第二连接部(32)的连接面(33)上,所述称重件(51)通过电性接合的所述第一耦合件和所述第二耦合件(41)与所述加热装置(10)的所述控制器电性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31)位于所述加热装置(10)的侧周壁上,所述第二连接部(32)位于所述锅具(20)的侧周壁上,所述第一连接部(31)与所述第二连接部(32)的设置位置相对应。
10.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耦合组件(40)有多个,多个所述耦合组件(40)的所述第一耦合件一一对应地设置在多个所述连接组件(30)的所述第一连接部(31)上,多个所述耦合组件(40)的第二耦合件(41)一一对应地设置在多个所述连接组件(30)的所述第二连接部(32)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称重装置(50)有多个,多个所述称重装置(50)一一对应地设置在多个所述第一连接部(31)或多个所述第二连接部(32)的连接面(33)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装置(10)和所述锅具(20)之间设置有限位组件(60),所述限位组件(60)包括设置在所述加热装置(10)上的第一限位件(61),和设置在所述锅具(20)上的第二限位件(62);
当所述锅具(20)设置在所述加热装置(10)上时,所述第一限位件(61)从水平方向抵接所述第二限位件(62),以限制所述锅具(20)和所述加热装置(10)沿水平方向相对移动。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装置(10)朝向所述锅具(20)的一侧设置有面板(11),所述锅具(20)朝向所述加热装置(10)一侧设置有锅底(23);
至少部分所述面板(11)朝向所述锅具(20)凸起,凸起的所述面板(11)形成所述第一限位件(61),所述锅具(20)的锅底(23)设置有朝向所述加热装置(10)延伸的延伸边,所述延伸边形成所述第二限位件(62),当所述锅具(20)设置在所述加热装置(10)上时,所述延伸边抵接在凸起的所述面板(11)的至少部分侧周壁上;
或,所述面板(11)上设置有朝向所述锅具(20)延伸的限位边,所述限位边形成所述第一限位件(61),至少部分所述锅底(23)朝向所述加热装置(10)凸起,凸起的所述锅底(23)形成所述第二限位件(62),当所述锅具(20)设置在所述加热装置(10)上时,所述限位边抵接在凸起的所述锅底(23)的至少部分侧周壁上。
1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锅具(20)上设置有温度检测件和/或防溢检测件,所述温度检测件和/或所述防溢检测件通过电性接合的所述第一耦合件和所述第二耦合件(41)与所述加热装置(10)的控制器电性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