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滤机构及具有其的吸尘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189776发布日期:2020-09-11 22:0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过滤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过滤件(31),其内部中空形成具有出气口(312)的出气通道(311);及

第二过滤件(32),包括主体(324)及过滤部(323);所述主体(324)配接于所述第一过滤件(31)上,所述过滤部(323)与所述主体(324)连接并与所述主体(324)之间界定形成具有进气口(322)的进气通道(321);

其中,所述进气口(322)与所述出气口(312)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件(31)具有一轴线方向,所述第二过滤件(32)配接于所述第一过滤件(31)轴线方向的一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过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气口(312)的出气方向、所述进气口(322)的进气方向以及所述轴线方向三者相互平行。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过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气通道(311)与所述进气通道(321)在所述轴线方向上至少部分错开设置,和/或

所述出气通道(311)沿所述第一过滤件(31)的径向位于所述进气通道(321)的外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气通道(311)为轴向通道,所述进气通道(321)为环设于出气通道(311)外周的环形通道。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件(31)形成所述出气口(312)的一端具有用于与第一外部结构密封的第一密封部(313),所述第二过滤件(32)形成所述进气口(322)的一端具有用于与第二外部结构密封的第二密封部(325)。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过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机构还包括手握部(33),所述手握部(33)与所述第二过滤件(32)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过滤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324)背离所述第一过滤件(31)的表面形成凹陷位(3241),所述手握部(33)设于所述凹陷位(3241)内。

9.一种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其内开设有容置腔(17)的外壳(10),所述外壳(10)上还开设有连通于所述容置腔(17)与外界之间的吸气口(11)与排气口(12);

分离器(20),配接于所述容置腔(17)内且一端通过所述吸气口(11)与外界连通;

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过滤机构,所述过滤机构至少部分配接于所述容置腔(17)内,所述第一过滤件(31)与所述分离器(20)的另一端连通,所述过滤部(323)通过所述排气口(12)与外界连通;以及

配接于所述容置腔(17)内的气体动力机构(40),所述气体动力机构(40)包括相互连接的吸气端(41)与排气端(42),所述吸气端(41)与所述出气口(312)连通,所述排气端(42)与所述进气口(322)连通;

其中,所述出气口(312)流出的气体经过所述吸气端(41)流向所述排气端(42)后折返回流向所述进气口(322)。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10)包括本体(13)、第一连通管(14)及第二连通管(15),所述容置腔(17)、所述吸气口(11)及所述排气口(12)均开设于所述本体(13)上,所述第一连通管(14)及所述第二连通管(15)均配接于所述容置腔(17)内;

其中,所述第一连通管(14)连通于所述出气口(312)与所述吸气端(41)之间,所述第二连通管(15)连通于所述排气端(42)与所述进气口(322)之间。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通管(14)与所述出气口(312)连通的一端通过所述分离器(20)与所述第一过滤件(31)对接,所述第二连通管(15)与所述进气口(322)连通的一端与所述第二过滤件(32)对接。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10)还包括本体(13)及手柄(16),所述容置腔(17)、所述吸气口(11)及所述排气口(12)均开设于所述本体(13)上,所述手柄(16)设于所述本体(13)背向所述排气口(12)的一侧。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过滤机构及吸尘器,包括:第一过滤件,其内部中空形成具有出气口的出气通道;及第二过滤件,包括主体及过滤部;所述主体配接于所述第一过滤件上,所述过滤部与所述主体连接并与所述主体之间界定形成具有进气口的进气通道;所述进气口与所述出气口连通。当将过滤机构配接于吸尘器中时,进入气体动力机构的吸气端的气体经过过滤机构的第一过滤件过滤,且从气体动力机构的排气端排出的气体折返回过滤机构并经过该过滤机构过滤后排向外界,因此进入气体动力机构的吸气端的风及从气体动力机构的排气端排出的风均采用同一过滤机构进行过滤,相对于现有技术,减少了过滤机构的数量,从而使吸尘器的结构较简化。

技术研发人员:蔡木城;王德旭;黄月林;李吉;任敏;王朝晖;李锦坤;颜勇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19.11.08
技术公布日: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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