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架式电器中的烟熏功能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610960发布日期:2022-07-01 23:38阅读:51来源:国知局
烤架式电器中的烟熏功能的制作方法

1.本公开的实施例大体上涉及一种烹饪系统,且更具体地,涉及一种用于将烟熏风味传递到烹饪系统中正在烹饪的一种或多种食品上的烟熏模块。


背景技术:

2.在烹饪应用中使用烟熏可以给一种或多种食品带来理想的风味。用于实现这种风味的现有系统包括独立的烟熏器。但是,这种装置会体积庞大且昂贵。为了使用独立的烟熏器来烟熏食物,用户必须有足够的空间来存放和操作烟熏器。此外,许多用户可能只是偶尔想要烟熏食物。因此,如果专用烟熏装置只是间歇地使用,那么拥有此类装置可能在经济上或物理上是不切实际的。
3.电动台面烹饪系统很常见,并且允许用户仅使用单个装置来执行各种烹饪操作。因此,需要开发一种装置,所述装置允许用户在使用台面烹饪电器烹饪食物时获得相同的烟熏风味。


技术实现要素:

4.根据实施例,一种烹饪系统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具有中空内部;加热元件,所述加热元件可用以加热到所述中空内部;食物支撑表面,所述食物支撑表面布置在所述中空内部内;以及可燃基质模块,所述可燃基质模块可移除地定位在所述壳体中。当定位在所述壳体中时,所述可燃基质模块布置成与所述中空内部流体连通,并且所述可燃基质模块设置成远离所述食物支撑表面。
5.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壳体还包括底座和盖,所述可燃基质模块可移除地定位在所述盖中。
6.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包括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引燃源,其中当所述可燃基质模块定位在所述壳体中时,所述引燃源可操作地联接到所述可燃基质模块的引燃区。
7.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引燃源与所述加热元件分离。
8.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加热元件是所述引燃源。
9.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可燃基质模块的所述部分与所述引燃源分离开一定间隙。
10.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包括布置在所述引燃源与所述可燃基质模块之间的辐射屏蔽件,所述辐射屏蔽件具有直接邻近所述可燃基质模块的所述引燃区定位的开口。
11.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烹饪系统还包括可相对于所述壳体移动的盖,所述可燃基质模块与所述盖相关联,
并且所述引燃源中的所述至少一个设置在所述盖内。
12.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烹饪系统还包括与所述中空内部相关联的空气移动机构,并且所述可燃基质模块布置在所述空气移动机构的出口的径向外侧和下游。
13.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可燃基质模块还包括主体,所述主体包括具有至少一个隔室的中空内部。
14.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包括布置在所述中空内部内以限定第一隔室和第二隔室的至少一个分隔件。
15.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分隔件包括多个开口,使得所述第一隔室和所述第二隔室布置成经由所述多个开口流体连通。
16.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可燃基质模块还包括可相对于所述主体移动以选择性地关闭所述中空内部的盖。
17.根据实施例,一种用于电烹饪系统的可燃基质模块包括具有至少一个引燃开口和至少一个出口开口的主体,以及限定在所述主体内且包括至少第一隔室和第二隔室的中空内部。所述第一隔室的配置被选择为产生第一烟量,并且所述第二隔室的配置被选择为产生大于所述第一烟量的第二烟量。
18.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隔室的所述配置被选择为持续小于或等于约20分钟产生烟。
19.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隔室的所述配置被选择为持续至少一小时产生烟。
20.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二隔室的所述配置被选择为持续至多两小时产生烟。
21.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隔室的至少一个尺寸不同于所述第二隔室的至少一个尺寸。
22.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隔室的长度小于所述第二隔室的长度。
23.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从所述主体的底座的平面垂直测量的所述第一隔室的高度大于所述第二隔室的高度。
24.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至少一个引燃开口邻近所述第一隔室形成于所述主体中。
25.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至少一个引燃开口在所述第二隔室上方的高度处形成于所述主体中。
26.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隔室和所述第二隔室由分隔件分离开。
27.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分隔件具有多个开口,使得所述第一隔室和所述第二隔室布置成流体连通。
28.根据实施例,一种烹饪系统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具有中空内部;可燃基质模块,所述可燃基质模块可移除地定位在所述壳体中且含有可燃材料;以及引燃源,所述引燃源布
置在所述中空内部内且可操作地联接到所述可燃基质模块。响应于所述可燃材料的状态来控制所述引燃源的操作。
29.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响应于确定所述可燃基质模块内的所述可燃材料被引燃而使所述引燃源断电。
30.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包括传感器,所述传感器可用以确定何时引燃所述可燃材料,其中响应于所述传感器来控制所述引燃源的所述操作。
31.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传感器是温度传感器。
32.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传感器相对于所述可燃基质模块定位以区分由所述引燃源产生的热和由所述引燃的可燃材料产生的热。
33.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传感器定位在所述可燃基质模块的内部内。
34.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响应于确定所述可燃基质内的所述可燃材料已完全燃烧而使所述引燃源通电。
35.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引燃源是可用以加热所述中空内部的加热元件。
36.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包括不同于所述引燃源的加热元件,其中响应于所述可燃材料的状态来控制所述加热元件的操作。
37.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响应于确定所述可燃基质模块内的所述可燃材料被引燃而使所述加热元件通电。
38.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响应于确定所述可燃基质内的所述可燃材料已完全燃烧而使所述加热元件通电。
39.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壳体还包括底座和盖,所述加热元件布置在所述底座内。
40.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壳体还包括底座和盖,所述加热元件布置在所述盖内。
41.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包括空气移动装置,响应于所述可燃材料的状态来控制所述空气移动装置。
42.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响应于确定所述可燃基质模块内的所述可燃材料被引燃而使所述空气移动装置旋转。
43.根据实施例,一种烹饪系统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具有中空内部;可燃基质模块,所述可燃基质模块可移除地定位在所述壳体中且含有可燃材料;以及引燃源,所述引燃源布置在所述中空内部内且可操作地联接到所述可燃基质模块。空气移动装置布置在所述中空内部内。响应于所述可燃材料的状态来控制所述空气移动装置的操作。
44.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响应于确定所述可燃基质模块内的所述可燃材料被引燃而使所述空气移动装置通电。
45.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包括传感器,所述传感器可用以确定何时引燃所述可燃材料,其中响应于所述传感器来控制所述空气移动装置的所述操作。
46.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传感器是温度传感器。
47.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传感器相对于所述可燃基质模块定位以区分由所述引燃源产生的热和由所述引燃的可燃材料产生的热。
48.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传感器定位在所述可燃基质模块的内部内。
49.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控制所述空气移动装置的操作以调节所述可燃材料的燃烧速率。
50.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控制所述空气移动装置的转速以调节所述可燃材料的所述燃烧速率。
51.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提高所述空气移动装置的所述转速以加快所述燃烧速率。
52.除了上文描述的特征中的一个或多个特征之外或作为替代方案,在另外的实施例中,降低所述空气移动装置的所述转速以减慢所述燃烧速率。
附图说明
53.以下描述不应被视为以任何方式具有限制性。参考附图,类似元件编号相同:
54.图1是根据实施例的用于电烹饪系统的烟熏模块的透视图;
55.图2是根据实施例的图1的烟熏模块的另一透视图;
56.图3是根据实施例的烹饪系统的透视图;
57.图4是根据实施例的图3的烹饪系统的横截面图;以及
58.图5是根据实施例的烹饪系统的示意图;
59.图6是根据实施例的烹饪系统的盖的透视图;
60.图7是根据实施例的具有安装在其中的可燃基质模块的烹饪系统的盖的透视图;以及
61.图8是根据实施例的烹饪系统的控制系统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62.本文通过举例而非限制的方式参考图1至图8提供了所公开的设备和方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详细描述。
63.现在参考图1-2,示出可燃基质模块20的实例。如图所示,可燃基质模块20包括由例如金属等导热材料形成的主体22。在所示的非限制性实施例中,主体22具有底座24、在第一方向上从底座24的第一端28延伸的第一端壁26、在相同第一方向上从底座24的第二相对端32延伸的第二端壁30、以及连接到底座24且在第一端壁26与第二端壁30之间延伸的第一侧壁36和第二侧壁38。在所示实施例中,第一侧壁34和第二侧壁36大体上彼此平行地布置;
然而,壁具有不同配置和定向的实施例也在本公开的范围内。
64.主体22可具有与被配置成接收模块20的烹饪系统的一部分互补的形状。在实施例中,模块20可邻近烹饪系统的大体圆形部件定位,这将在下文更详细地描述。例如,在所示的非限制性实施例中,被配置成面向和/或接触烹饪系统的部件的第一侧壁34具有大体弓形的轮廓。因此,第一端壁26布置成与第二端壁30成一定角度。尽管主体22被示为具有小于90度的曲率,但曲率为九十度(且因此端壁26、30大体彼此垂直定向的实施例,以及主体22的曲率大于九十度的实施例也在本公开的范围内。此外,应理解,本文还涵盖主体22具有另一配置的模块20的实施例。
65.底座24、端壁26、30和侧壁34、36一起协作以限定中空内腔38。一个或多个分隔件40可布置在腔38内以将腔38分隔成多个不同隔室。在所示的非限制性实施例中,单个分隔件40布置在腔38内以形成两个隔室42、44;然而,应理解,在其它实施例中,两个或更多个分隔件40可位于腔38内以形成三个或更多个隔室。在所示的非限制性实施例中,分隔件40由在其中具有一个或多个开口45的材料形成,例如网或冲压的金属片。因此,设置于分隔件40的相对侧上的隔室42、44布置成经由一个或多个开口45彼此流体连通。然而,其中至少一个分隔件40至少部分地由固体材料形成使得邻近隔室42、44不流体连接的实施例也在本公开的范围内。
66.在实施例中,模块的隔室之一,例如第一隔室42,被配置成产生香熏烟。如本文所用,术语“香熏烟”旨在描述与高温烤制结合使用以将烟熏香气和风味浸透到正在烹饪的食物中的烟。这种香熏烟被配置成以类似于常规炭烤的方式赋予食物风味。替代地或另外,模块20的隔室之一,例如第二隔室44,被配置成产生低温慢熏烟。如本文所用,“低温慢熏烟”是用于缓慢烹饪食物并且持续更长时间(例如至少30分钟且至多约2小时)的烟。这种低温慢熏烟旨在实现浓郁的肉味,类似于使用烧烤炉烹饪的食物。
67.因此,多个隔室42、44的配置可基于预期在隔室42、44内产生的烟而变化。例如,隔室42、44的一个或多个尺寸可以变化。在实施例中,从底座24的平面垂直测量的主体22的高度在第一隔室42与第二隔室42之间变化。在所示的非限制性实施例中,邻近第一端壁26定位的第一隔室42具有第一高度,且邻近第二端壁30定位的第二隔室44具有小于第一高度的第二高度。因此,第一端壁26的高度大于第二端壁30的高度,且侧壁34、36中的每一个的高度在第一端壁26与第二端壁30之间变化。在实施例中,侧壁的高度变化,使得每个隔室42、44在其长度上具有基本上恒定的高度。替代地或另外,隔室42、44的长度可以变化。在实施例中,例如沿着平均曲率半径测量的第一隔室42的长度比第二隔室44的长度短。本文还涵盖隔室42、44的宽度变化的实施例。
68.在实施例中,第二隔室44的体积大于第一隔室42的体积。例如,第二隔室44的体积可比第一隔室42的体积大至少30%,例如比第一隔室42的体积大至少40%、至少50%、大至少60%、大至少70%、大至少80%、大至少90%以及大至少100%。这种更大的体积旨在储存足够量的基质以产生持续至少一小时的烟,且在一些实施例中超过一小时,例如90分钟、两小时或超过两小时。然而,其中第二隔室44的体积等于或小于第一隔室42的体积的实施例也在本公开的范围内。在实施例中,第一隔室42的体积为约30ml或约1/8杯。
69.模块20可包括盖46,所述盖可连接到主体22的表面以关闭进入主体22的内腔38的入口。在主体22的上表面48具有非平面配置的实施例中,例如由于隔室42、44的高度变化,
盖46的轮廓可以设计成覆盖且在一些实施例中接触主体22的整个上表面48。此外,盖46可以是基本上实心的,使得流体不配置成从主体22的内腔38流过盖46。然而,在实施例中,一个或多个开口50可形成于盖46中。开口50可设置在邻近形成于主体22内部的隔室的仅一部分(例如第二隔室44)的位置处,或替代地,邻近主体22的每个隔室的位置处。
70.盖46可相对于主体22在隔室42、44可接近或敞开的打开位置(图2)与可选择性地覆盖内腔38的关闭位置(图1)之间移动。盖46可与主体22不同且可与所述主体分离,或替代地,可移动地连接到主体22。在图2所示的非限制性实施例中,盖46可围绕枢轴p相对于主体22枢转或旋转。然而,盖46的其它类型或移动也在本公开的范围内。在实施例中,盖46,例如盖46的与铰接部相对的末端52,包括连接器54,所述连接器被配置成与形成于主体22中的接合特征54协作,以限制盖46在处于关闭位置时相对于主体22的移动。
71.在实施例中,引燃区或区域56在主体22的一部分处形成,仅特定于主体22的隔室之一。因此,模块20的内含物的初始引燃被隔离到主体22的单个隔室。在此类实施例中,引燃区56并非在两个隔室42、44共享的高度处形成于侧壁34、36中。相反,在图1最佳示出的非限制性实施例中,引燃区56邻近第一隔室42形成于第一侧壁34中,所处的高度高于第二隔室44的高度。另外,在主体22的引燃区56中形成多个引燃开口58。引燃开口58可以基本上相同,或替代地,大小可以变化。此外,位于整个引燃区56上的引燃开口或可仅在引燃区56的一部分处形成。在实施例中,引燃区56由连接到或集成到主体22中的网状材料形成。然而,在其它实施例中,引燃开口58形成至(例如冲压或压孔至)侧壁34的材料中。引燃开口58被设定大小并定位在引燃区56内以允许辐射热流过引燃开口58,从而与位于第一隔室42的内部内的基质相互作用。一旦第一隔室42的内含物被引燃,燃烧气体就被配置成流过分隔件40以加热和引燃第二隔室44的内含物。
72.主体22的至少一个其它表面,例如相对的侧壁36和/或第二端壁30,具有形成于其中的多个出口孔60。出口孔60可以直接邻近第一隔室42和第二隔室44布置。在所示的非限制性实施例中,出口孔60在跨越第二侧壁36和第二端壁30延伸的单行内布置。然而,出口孔60的任何合适配置在本公开的范围内。出口孔60的总数量通常可以少于引燃开口58的总数量,并且在一些实施例中,出口孔60的大小大于引燃开口58的大小。出口孔60被配置成部分地阻塞通过主体22的气流以防止模块内的材料快速燃烧。然而,出口孔60的配置必须足以防止完全阻塞气流,完全阻塞气流将导致模块20的内含物的一部分不燃烧或不点燃。
73.在实施例中,可燃基质模块20适合与电烹饪系统100一起使用,例如可以至少一个烹饪模式定位在台面上。在图3和4中更详细地示出烹饪系统100的实例。如图所示,烹饪系统100包括底座102和盖104。底座102包括壳体106,所述壳体由任何合适的材料(例如玻璃、铝、塑料或不锈钢)制成。衬里108可以设置在壳体106的中空内部110内。衬里108可以由任何合适的导电材料(例如铝)形成。在实施例中,衬里108形成壳体106的内表面,从而限定壳体106的中空内部110。或者,衬里108可从壳体106的内表面偏移。然而,应当理解,烹饪系统100或其表面的其它部件还可以限定中空内部110。
74.在实施例中,烹饪容器112可接收在壳体106的中空内部110内。虽然烹饪容器112在本文中被描述为可从底座102的壳体106移除,但是本文还涵盖烹饪容器112与壳体106一体地形成的实施例。烹饪容器112具有内部114,所述内部被设计为将一种或多种消费产品接收和保留在其中,例如食物产品。适合与烹饪系统100一起使用的食物产品的实例包括但
不限于肉、鱼、家禽、面包、大米、谷物、意大利面、蔬菜、水果和乳制品等等。烹饪容器112可以是由陶瓷、金属或压铸铝材料形成的锅。在实施例中,烹饪容器112的内表面包括纳米陶瓷涂层,并且烹饪容器112的外表面包括有机硅环氧树脂材料。然而,本文涵盖能够耐受烹饪食品所需的高温的任何合适材料。此外,一个或多个柄部(未示出)可以与烹饪容器112相关联,以允许用户相对于壳体106容易地抓取和操纵烹饪容器112。
75.一个或多个附件或插入件116可兼容用于烹饪系统100。这些附件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例如分散器、炸脆插入件、烤盘和筛子。在此类实施例中,插入件可以接收在壳体106的中空内部110内,或替代地接收在烹饪容器112的内部114内。
76.更详细地参考盖104,应注意,盖104可连接到烹饪容器112和/或壳体106的表面,以封闭烹饪容器112的内部114的入口。因此,烹饪体积可以被限定在烹饪容器112的内部114与关闭的盖104的末端之间,或者在壳体106所限定的中空内部110与关闭的盖104的末端之间。在实施例中,盖104的直径与壳体106的直径大体互补,使得盖104不仅覆盖烹饪容器112,而且还覆盖壳体106的上表面118。
77.盖104可相对于底座102在打开位置和关闭位置之间移动,以选择性地覆盖中空内部110。例如,盖104可以与底座102不同并且与底座分离,或者盖104可以可移动地连接至底座102。在所示的非限制性实施例中,盖104可围绕枢轴线p相对于底座102枢转或旋转。然而,盖104的其它类型或运动也在本公开的范围内。当盖104处于关闭位置时,一个或多个紧固机构(未示出)可以但不必用于将盖104固定到底座102。能够承受与烹饪系统100相关联的热的任何合适的类型的紧固机构被考虑在本公开的范围内。
78.烹饪系统100包括至少一个加热元件,可操作所述加热元件以在烹饪系统100的一个或多个操作模式期间将热赋予烹饪体积。在所示的非限制性实施例中,加热元件120被大致上定位于烹饪容器112的上部范围122之处或之上,例如邻近例如烹饪容器112的内部114的中心。如图所示,至少一个加热元件120被安装在盖104内,因此完全在烹饪容器112的外部,并且从它们的上部范围122垂直偏移。替代地或另外,加热元件124可以设置在壳体106内,大体邻近烹饪容器112的底部126。然而,应当理解,本文还设想了加热元件被布置在底座102和/或盖104内的另一个位置处的实施例。
79.至少一个加热元件120、124能够进行任何合适类型的热产生。例如,被配置成经由传导、对流、辐射和感应来加热烹饪容器112或位于烹饪容器112的内部114内的一个或多个食品的加热元件120、124都在本公开的范围内。在所示的非限制性实施例中,可操作加热元件120以经由非接触式烹饪操作来烹饪在烹饪容器112内的食物。如本文所使用,术语“非接触式烹饪操作”包括加热元件或热源被布置成不与食品直接或间接接触的任何烹饪操作,例如但不限于对流和辐射加热。在此类实施例中,烹饪系统100另外包括空气移动机构128,例如风扇,其可用以使空气在烹饪体积内循环。空气在沿着其循环路径流动时被加热,例如通过在至少一个加热元件120的一部分上流动来加热。在所示的非限制性实施例中,空气移动机构128由电机130驱动,所述电机具有联接到其的单独的冷却机构(未示出)。
80.在实施例中,可操作加热元件124以经由接触式烹饪操作来烹饪在烹饪容器112内的食物。如本文所用,术语“接触式烹饪操作”包括经由加热元件或热源和食品之间的直接或间接接触来传输热的烹饪操作,例如但不限于传导和感应烹饪。然而,应当理解,可操作加热元件120以进行接触式烹饪操作的实施例和可操作加热元件124以进行非接触式烹饪
操作的实施例也在本公开的范围内。
81.此外,在包括加热元件120和加热元件124的实施例中,应当理解,可以独立地或组合地操作加热元件以施加一个或多个预定功率设置来烹饪在烹饪容器内的食物产品。在操作中,加热元件120、124能够独立于食物的装载来烹饪食物。换句话说,加热元件120、124能够独立于烹饪容器112内的食物量来烹饪食物。可以由烹饪系统100进行的烹饪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压力烹饪、蒸汽烹饪、慢烹饪、烧灼、嫩煎气炸、煎炸、烘焙/烘烤、脱水和烧烤。
82.可燃基质模块20可在被配置成响应于空气移动机构128的操作而循环通过系统100的对流气流的路径内的位置处安装于烹饪系统100的内部内。此外,可燃基质模块20的位置可远离烹饪表面,例如烤盘的表面、布置在烤盘上的附件,或替代地容器112的表面。在所示的非限制性实施例中,模块20可定位在盖104的内部内。然而,应理解,其中可燃基质模块20相对于烹饪系统100安装在另一位置处的实施例也在本公开的范围内。选择可燃基质模块20的至少一部分的总轴向高度,使得当模块20安装在烹饪系统100内时,模块56的引燃区非常接近例如加热元件之类的引燃源或与其接触。如图所示,布置在盖104内的对流加热元件120可以用作引燃源。在此类实施例中,可燃基质模块20布置在加热元件120的径向外侧。因此,至少面向引燃源的包括引燃区56的侧壁34的曲率与加热元件120或盖104的所述区内的另一部件的曲率互补。本文还涵盖引燃源与可用以执行烹饪操作的加热元件120、124分离且不同的实施例。
83.辐射屏蔽件132布置在模块20的至少一部分与引燃源之间。辐射屏蔽件132被配置成除了引燃区56之外将模块20的基本上全部与引燃源隔离,以防止一个或多个隔室42、44的内含物同时被引燃。现在参考图5和6,更详细地示出辐射屏蔽件132的实例。在实施例中,辐射屏蔽件是围绕加热元件的外周的大体圆柱形或圆顶形屏蔽件。因此,当可燃基质模块20安装在盖104内时,辐射屏蔽件132大体上同心地且在引燃源与模块20的侧壁34之间布置。在辐射屏蔽件132直接邻近模块20的引燃区56的部分中形成开口134,以允许来自引燃源的热流过引燃区56并进入模块20的第一隔室42中。在实施例中,辐射屏蔽件132另外包括从圆柱形壁的一侧朝向模块20突出的构件136。如图所示,构件136可被配置成在模块20的第二隔室44上方延伸,以在加热元件120与邻近第二隔室44的上表面48或盖46之间形成另外的热屏障。
84.烹饪系统100可包括可操作地联接到控制器156的温度传感器140。温度传感器140可以与可燃基质模块20相关联,并且可用以检测模块20内的基质何时正在燃烧,并因此正在产生烟。在实施例中,温度传感器140布置成与模块20的一部分(例如其侧壁)接触。然而,温度传感器140可以位于其中传感器140可以检测在模块20的任何隔室中的基质燃烧的任何合适位置。另外,温度传感器140定位在烹饪系统100内,使得温度传感器140可区分由引燃源产生的热与由模块20内的基质燃烧产生的热。在实施例中,温度传感器140是负温度系数(ntc)温度传感器。然而,任何合适类型的温度传感器140在本公开的范围内。此外,烹饪系统100可另外包括可操作地联接到控制器156的传感器142,例如簧片开关。在此类实施例中,传感器142可用以当可燃基质模块20安装于烹饪系统100的内部内时检测所述可燃基质模块的存在。
85.为了使用可燃基质模块20,模块20的隔室42、44中的一个或多个的内含物填充有合适的材料或基质。合适的材料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木材,例如山核桃木、桤木和各种形式
的豆科灌木材,包括木屑、木块、颗粒、锯末和木炭。一旦填充,模块20就邻近引燃源安装在烹饪系统100内。模块20可以经由任何合适的机构安装在烹饪系统100内。例如,在实施例中,模块20可以经由搭扣配合连接而连接到辐射屏蔽件132或盖104的另一部分。
86.为了使用系统100执行烹饪操作,用户经由烹饪系统100的用户界面154选择香熏烟相关输入150和低温慢熏烟相关输入152中的一个。对于香熏烟应用,只有可燃基质模块20的第一隔室42填充有可燃材料。然而,对于低温慢熏烟应用,第一隔室42和第二隔室44均填充有此类材料。这些隔室42、44可以填充有相同的材料,或替代地,填充有不同的材料。
87.在已选择烹饪操作之后,使用于启动模块20内的燃烧的引燃源通电。在烹饪系统100包括与烹饪加热元件120、124分离的专用引燃加热器的实施例中,引燃加热器将响应于例如通过传感器142检测到烹饪系统100内的模块而在烹饪操作的预热阶段期间选择性地激活。一旦激活,引燃加热器通电,直到温度传感器140检测到模块20内的材料已发生引燃。因此,响应于检测到已发生引燃,控制器156将停止向引燃源提供能量。此外,在实施例中,不管传感器142是否已检测到模块20内的材料的引燃,在烹饪操作的预热阶段之后引燃加热器都将不会通电。
88.替代地,如果加热元件120、124中的一个被配置成引燃源,则烹饪系统100将执行预热操作以达到足以启动第一隔室42内的材料引燃的温度,然后降至用户选择的目标温度。在实施例中,加热元件通电以将烹饪系统100的内部预热到至少500
°
f,以启动模块20内的材料引燃。
89.响应于热的施加,隔室42的内含物将引燃并因此产生烟。一旦引燃源通电,热将渗透过引燃源并进入第一隔室。由燃烧材料产生的烟被配置成渗透过形成于所述燃烧材料中的出口孔60,并流入烹饪容器112的内部114中或流入一个或多个食品所在的烹饪体积中。
90.对于香熏烟相关操作,一旦第一隔室42内的材料已引燃,材料将在执行所选烹饪操作时继续燃烧。应理解,在所选烹饪操作期间,加热元件120、124和/或空气移动机构128中的任一个可通电。在实施例中,在与香熏烟相关的操作期间,第一隔室42的内含物将产生烟,持续约10分钟,或在一些实施例中,持续至少10分钟或在10-20分钟之间,例如约12分钟、约14分钟、约16分钟、约18分钟和约20分钟。从第一隔室42中的材料产生烟的时间长度将基于所选烹饪温度和正在烹饪的食物而变化。
91.在其中用户已选择低温慢熏烟相关烹饪操作的实施例中,第一隔室42内的材料被引燃,且这种引燃被传递到第二隔室44内的材料。在实施例中,第二隔室44内的材料的引燃可非常快速地发生,使得在两个隔室42、44中的材料引燃可被认为基本上同时发生。然而,本文中还涵盖其中第二隔室44内的材料的引燃延迟与第一隔室42内的材料的引燃有关的实施例。在此类实施例中,第一隔室42内的材料和第二隔室44内的材料被依序引燃。一旦例如通过温度传感器142检测到模块20内的引燃,就启动空气移动机构128的操作。空气移动机构128围绕其轴线的旋转将使空气循环进出烹饪体积。在实施例中,从空气移动机构128输出的空气被配置成流过可燃基质模块20或围绕可燃基质模块20流动。由于这种气流,可燃基质模块20内或渗透出模块20的烟的一部分可被吸入或夹带在被配置成围绕烹饪系统100内的食品的外表面循环的气流内。
92.在实施例中,空气移动机构128被配置成以低速旋转。可操作地联接到空气移动机构128的控制器156可被配置成控制空气移动机构128的速度,以例如响应于由传感器140检
测到的温度而调节模块20内的材料的燃烧速率。例如,当风扇速度提高时,提供给模块20内部的附加氧气将提高燃烧温度,并且当风扇速度降低或停止时,模块20内部的氧气减少,从而降低燃烧温度。风扇速度可在低温慢熏烟操作期间在两个或更多个速度之间变化,以尽可能长地延长模块20的内含物燃烧的时间长度,同时产生足够热以获得所需烹饪结果的烟。在实施例中,在低温慢熏烟操作期间产生的烟的温度在200
°
f与250
°
f之间。
93.在操作中,温度传感器140可用于检测模块20内的材料何时已完全燃烧。例如,当传感器140即使在风扇速度提高也未能检测到与模块20的材料燃烧相关联的热时,可以确定在模块20内燃烧的所有材料已经熄灭。
94.低温慢熏烟操作可以与烹饪系统100的另一烹饪操作组合。在此类实施例中,一旦传感器142已确定模块20内的材料完全熄灭,就可以启动另一烹饪操作。例如,一旦烹饪系统100已经检测到模块20内的材料不再产生烟,就可以自动启动使用加热元件120和空气移动机构128的对流烹饪操作。可执行这种次级烹饪操作达设定时间量,可执行这种次级烹饪操作以完成烹饪食物,或可执行这种次级烹饪操作以使食物达到所需温度。一旦烹饪操作完成,可从烹饪系统100移除可燃基质模块20,且可丢弃模块20的燃烧后的内含物。
95.如本文中所示和描述的,被配置成接收可燃基质模块20的烹饪系统100被配置成增强可经由烹饪系统实现的各种风味。此外,基于安装在可燃基质模块20的隔室42、44内的烟产生物的类型,可向食物赋予不同类型的风味。因此,烹饪系统100提供增强的用户体验。
96.术语“约”旨在包括与基于提交申请时可用的设备的特定量的测量相关的误差程度。
97.本文使用的术语仅用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不旨在限制本公开。如本文所用,单数形式“一”、“一种”和“所述”也旨在包括复数形式,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示。将进一步理解,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时,术语“包括(comprises和/或comprising)”指定所述特征、整数、步骤、操作、元件和/或部件的存在,但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它特征、整数、步骤、操作、元件部件和/或其组的存在或添加。
98.虽然已经参考一个或多个示例性实施例描述了本公开,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将理解,在不脱离本公开的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做出各种改变并且可以用等效物代替其元件。此外,在不脱离本公开的基本范围的情况下,可以作出许多修改以使特定情况或材料适应本公开的教导。因此,希望本公开不限于作为预期用于实施本公开的最佳模式而公开的特定实施例,而是本公开将包括属于权利要求书范围内的所有实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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