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饪电器的烹饪方法、烹饪装置、存储介质和烹饪电器与流程

文档序号:38020864发布日期:2024-05-17 12:50阅读:8来源:国知局
烹饪电器的烹饪方法、烹饪装置、存储介质和烹饪电器与流程

本技术涉及家用电器,尤其涉及一种烹饪电器的烹饪方法、烹饪装置、存储介质和烹饪电器。


背景技术:

1、相关技术中,电压力锅主要是通过对内锅中的水进行加热来烹熟食材,具体地,在烹饪过程中,水通过加热沸腾时产生的水蒸汽使锅内起压和温度升高,从而达到快速烹熟食材的目的。

2、为了保证锅内压力,防止水蒸汽散失,在烹饪过程中,电压力锅的内部一般为封闭状态,所以,做出来的菜基本都带有较多的汁水,缺乏焦香,呈现出清汤寡水的效果。


技术实现思路

1、有鉴于此,本技术实施例期望提供一种能够使肉类食材产生焦香效果的烹饪电器的烹饪方法、烹饪装置、存储介质和烹饪电器。

2、为达到上述目的,本技术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烹饪电器的烹饪方法,所述烹饪电器包括具有烹饪腔的内胆,所述烹饪电器的烹饪过程包括高温加热阶段,所述烹饪方法包括:

3、控制所述烹饪电器进入所述高温加热阶段,根据第一设定温度对所述内胆进行加热,以使所述烹饪腔内处于封闭的加压状态,其中,所述第一设定温度至少为150℃。

4、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设定温度为150℃~220℃。

5、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烹饪方法还包括:当加热时长达到第一设定时长,则退出所述高温加热阶段,其中,所述加热时长为所述高温加热阶段的总时长;或,所述加热时长为根据所述第一设定温度对所述内胆进行加热的总时长。

6、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设定时长为2min~6min。

7、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设定温度为150℃~220℃。

8、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烹饪方法还包括位于所述高温加热阶段之后的至少一个后期烹饪阶段,各所述后期烹饪阶段的加热温度均低于所述第一设定温度。

9、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烹饪方法还包括位于所述高温加热阶段之前的至少一个前期烹饪阶段,各所述前期烹饪阶段的加热温度均低于所述第一设定温度。

10、一种实施方式中,各所述后期烹饪阶段的加热温度均不超过160℃。

11、一种实施方式中,各所述后期烹饪阶段的加热温度不超过160℃。

12、一种实施方式中,在所述高温加热阶段,所述烹饪方法包括:

13、根据所述第一设定温度对所述内胆进行加热,控制所述烹饪电器起压,以使所述烹饪腔内进入封闭的加压状态。

14、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后期烹饪阶段包括持续加热阶段,在退出所述高温加热阶段之后,所述烹饪方法还包括:

15、确定所述烹饪电器的锅内压力未达到第一设定压力;

16、控制所述烹饪电器进入所述持续加热阶段,根据第二设定温度对所述内胆进行加热。

17、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设定温度为130℃~160℃。

18、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设定压力为锅内温度达到104℃~120℃时所对应的所述烹饪腔内的压力。

19、一种实施方式中,当满足两个预设条件的至少其中之一,则退出所述持续加热阶段,其中,两个所述预设条件的其中之一为根据所述第二设定温度对所述内胆进行加热的时长达到第二设定时长,其中另一为所述烹饪电器的锅内压力达到所述第二设定压力。

20、一种实施方式中,当根据所述第二设定温度对所述内胆进行加热的时长达到第二设定时长,或当所述烹饪电器的锅内压力达到所述第二设定压力,则退出所述持续加热阶段。

21、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设定时长为2min~10min。

22、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设定压力为锅内温度达到104℃~120℃时所对应的所述烹饪腔内的压力。

23、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后期烹饪阶段包括保压阶段,在退出所述高温加热阶段之后,所述烹饪方法还包括:

24、控制所述烹饪电器进入所述保压阶段,根据第三设定温度对所述内胆进行加热,以使所述烹饪腔内处于保压状态;

25、当加热时长达到第三设定时长,则退出所述保压阶段。

26、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三设定温度为130℃~160℃。

27、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三设定时长为2min~10min。

28、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烹饪腔内处于保压状态时的第三设定压力为锅内温度达到104℃~120℃时所对应的所述烹饪腔内的压力。

29、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后期烹饪阶段包括排气沸腾阶段,在退出所述高温加热阶段之后,所述烹饪方法还包括:

30、控制所述烹饪电器进入所述排气沸腾阶段,控制所述烹饪电器排气,根据第四设定温度对所述内胆进行加热,以使所述烹饪腔内处于沸腾状态;

31、当加热时长达到第四设定时长,则退出所述排气沸腾阶段。

32、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四设定温度为130℃~160℃。

33、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第四设定时长为2min~5min;和/或,所述烹饪腔内处于沸腾状态时的锅内温度为100℃~120℃。

34、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沸腾状态包括保压沸腾状态和不保压沸腾状态。

35、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前期烹饪阶段包括前期加热阶段,在进入所述高温加热阶段之前,所述烹饪方法还包括:

36、控制所述烹饪电器进入所述前期加热阶段,根据第五设定温度对所述烹内胆进行加热。

37、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前期烹饪阶段包括保压阶段,在退出所述前期加热阶段之后,进入所述高温加热阶段之前,所述烹饪方法还包括:

38、控制所述烹饪电器进入所述保压阶段,根据第三设定温度对所述内胆进行加热,以使所述烹饪腔内处于保压状态;

39、当加热时长达到第三设定时长,则退出所述保压阶段。

40、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前期烹饪阶段包括排气沸腾阶段,在退出所述前期加热阶段之后,进入所述高温加热阶段之前,所述烹饪方法还包括:

41、控制所述烹饪电器进入所述排气沸腾阶段,控制所述烹饪电器排气,根据第四设定温度对所述内胆进行加热,以使所述烹饪腔内处于沸腾状态;

42、当加热时长达到第四设定时长,则退出所述排气沸腾阶段。

43、本技术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烹饪装置,所述烹饪装置包括:

44、加热模块,用于对具有烹饪腔的内胆进行加热;

45、压力模块,用于使所述烹饪腔内形成封闭的空间;

46、控制模块,用于控制所述压力模块封闭所述烹饪腔,控制烹饪电器进入所述高温加热阶段,控制所述加热模块根据第一设定温度对所述内胆进行加热,以使所述烹饪腔内处于封闭的加压状态,其中,所述第一设定温度至少为150℃。

47、本技术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能够被处理器执行以实现上述所述的烹饪方法的步骤。

48、本技术实施例的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烹饪电器,包括:

49、具有烹饪腔的内胆;

50、加热组件,用于对所述内胆进行加热;

51、压力组件,用于封闭所述烹饪腔;

52、存储器,用于所述存储器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

53、处理器,用于执行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以实现上述所述的烹饪方法的步骤。

5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烹饪电器的烹饪方法、烹饪装置、存储介质和烹饪电器,烹饪电器的烹饪过程包括高温加热阶段,该烹饪方法主要是在高温加热阶段,以至少150℃的第一设定温度对内胆进行加热,以使肉类食材实现煎的效果,让肉类食材呈现焦黄的色泽,产生焦香气,由此,可以改善肉类食材的口感,提升用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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