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幼儿午休床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便于重叠收纳的幼儿午休床。
背景技术:
1、在幼儿时期,充足的睡眠是幼儿良好成长的重要条件,现如今大多数幼儿园都会让幼儿在中午时进行午休,午休往往需要幼儿午休床,中国发明专利cn217243480u公开了一种幼儿园可折叠午休床,其通过主框架内的伸缩拉杆及副框架的伸缩拉杆一用于午休床的长度调节,提高了可折叠午休床的适用范围。
2、但多个午休床的占地面积较大,不方便幼儿园进行收纳,降低了幼儿的活动空间。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幼儿午休床由于幼儿园人数较多导致占地面积较大,不方便收纳的问题。
2、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便于重叠收纳的幼儿午休床,包括床板,所述床板的四角均固定连接有床腿,所述床腿之间均固定连接有第一床帮,所述床腿远离第一床帮的一侧之间均固定连那就有第二床帮。
3、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将幼儿午休床重叠收纳起来,降低占地面积。
4、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第一床帮的下侧开设有一对第一通孔,一对所述第一通孔内均贯穿转动连接有第一螺丝,所述第一螺丝靠近床板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支撑板,所述第一床帮的上侧开设有第一凹槽。
5、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使床板获得良好的支撑,提高安全性。
6、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第二床帮的上侧开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凹槽与第二凹槽均呈圆角设置。
7、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避免磕碰伤害,同时方便幼儿上下床。
8、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床腿包括支撑腿,所述支撑腿的下端固定连接有脚垫,所述脚垫的下端开设有第三凹槽,所述脚垫的下端固定连接有防滑垫。
9、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避免午休床滑动,给午休床良好的稳定性。
10、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支撑腿内侧固定连接有支撑块,所述支撑腿的内侧两端均开设有一对第二通孔,一对所述第二通孔内均贯穿固定连接有第二螺丝。
11、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使床帮与床腿之间的连接更加牢固。
12、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支撑腿通过第二螺丝与第一床帮和第二床帮固定连接,所述支撑腿的上端与第三凹槽形状相吻合。
13、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使午休床可以重叠收纳。
14、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床板由支撑块和支撑板所支撑,所述床板、床腿、第一床帮和第二床帮均由pp塑料制成,所述床腿呈圆角设置。
15、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降低整体重量,提高整体强度,避免磕碰伤害。
16、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脚垫的高度低于10cm,所述第一床帮和第二床帮的高度不小于30cm。
17、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使幼儿方便上下床。
1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9、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床腿下开设第三凹槽,在通过第三凹槽与床腿相互卡合,可以将幼儿午休床重叠收纳在一起,减小占地空间,同时通过使用pp塑料可以获得较高的承重力,床体整体呈圆角设置,可以有效避免磕碰伤害。
1.一种便于重叠收纳的幼儿午休床,包括床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床板(1)的四角均固定连接有床腿(2),所述床腿(2)之间均固定连接有第一床帮(3),所述床腿(2)远离第一床帮(3)的一侧之间均固定连那就有第二床帮(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重叠收纳的幼儿午休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床帮(3)的下侧开设有一对第一通孔(5),一对所述第一通孔(5)内均贯穿转动连接有第一螺丝(6),所述第一螺丝(6)靠近床板(1)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支撑板(7),所述第一床帮(3)的上侧开设有第一凹槽(1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便于重叠收纳的幼儿午休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床帮(4)的上侧开设有第二凹槽(12),所述第一凹槽(11)与第二凹槽(12)均呈圆角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重叠收纳的幼儿午休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床腿(2)包括支撑腿(8),所述支撑腿(8)的下端固定连接有脚垫(13),所述脚垫(13)的下端开设有第三凹槽(14),所述脚垫(13)的下端固定连接有防滑垫。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便于重叠收纳的幼儿午休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腿(8)内侧固定连接有支撑块(15),所述支撑腿(8)的内侧两端均开设有一对第二通孔(9),一对所述第二通孔(9)内均贯穿固定连接有第二螺丝(10)。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便于重叠收纳的幼儿午休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腿(8)通过第二螺丝(10)与第一床帮(3)和第二床帮(4)固定连接,所述支撑腿(8)的上端与第三凹槽(14)形状相吻合。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重叠收纳的幼儿午休床,其特征在于:所述床板(1)由支撑块(15)和支撑板(7)所支撑,所述床板(1)、床腿(2)、第一床帮(3)和第二床帮(4)均由pp塑料制成,所述床腿(2)呈圆角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便于重叠收纳的幼儿午休床,其特征在于:所述脚垫(13)的高度低于10cm,所述第一床帮(3)和第二床帮(4)的高度不小于3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