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830247阅读:535来源:国知局
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所述圆筒包括支架和筒体,所述支架包括支撑框架、底板、顶板和基座,所述支撑框架固定于所述基座上,包括底框、多个支撑柱和顶框,所述多个支撑柱的两端分别垂直连接所述底框和所述顶框,所述底板收容于所述底框内,并抵接所述基座;所述顶框内形成有支撑部,所述顶板抵接所述支撑部而固定在所述顶框内,在所述底板的中心位置形成有凹槽,在所述顶板的中心位置形成有通孔;所述筒体包括筒体本体和筒盖,所述筒盖相对所述筒体本体的部分向内凹陷形成有凹陷部,所述筒体本体的顶部嵌入所述筒盖的凹陷部内,所述筒体本体从所述顶板的通孔内伸入支架内,且所述筒体本体的底部嵌入所述底板的凹槽内。
【专利说明】
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生活家具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
【背景技术】
[0002]实木家具已成为当下家具的主流趋势,由于其环保和美观的特性,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通常,人们会在在客厅内放置实木的圆筒用来储存一些日常物品。但是,现有的实木圆筒一般是一体结构,其体积很大,而且重量很大,导致运输成本很高。此外,现有的圆筒一般主要用于在其内部存储物品,功能比较单一。
[0003]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具有储物功能的分体式圆筒。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具有储物功能的分体式圆筒。
[0005]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了一种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包括支架和筒体,所述筒体活动地收容于所述支架内,所述支架包括支撑框架、底板、顶板和基座,所述支撑框架固定于所述基座上,包括底框、多个支撑柱和顶框,所述底框和所述顶框相对平行间隔设置,所述多个支撑柱的两端分别垂直连接所述底框和所述顶框,所述底板收容于所述底框内,并抵接所述基座;所述顶框内形成有支撑部,所述顶板抵接所述支撑部而固定在所述顶框内;在所述底板的中心位置形成有凹槽,在所述顶板的中心位置形成有通孔,所述通孔与所述凹槽对应设置;所述筒体包括筒体本体和活动地盖设于所述筒体本体顶部的筒盖,所述筒盖相对所述筒体本体的表面向内凹陷形成有凹陷部,所述筒体本体的顶部嵌入所述筒盖的凹陷部内,所述筒体本体从所述顶板的通孔内伸入支架内,且所述筒体本体的底部嵌入所述底板的凹槽内。
[0006]优选地,所述支撑框架整体为长方体结构。
[0007]优选地,所述底框和所述顶框均为方形的中空结构,且均由横截面为正方形的四个木条首尾相接而成。
[0008]优选地,所述支撑框架的底框、四个支撑柱和顶框之间通过榫接结构固定连接。
[0009]优选地,所述支撑部呈L型。
[0010]优选地,所述底板是具有正方形结构木板,且其四个侧边分别抵接所述支撑部;所述顶板是具有正方形结构木板,且其四个侧边分别抵接所述底框。
[0011]优选地,所述通孔的面积与所述凹槽的面积相同,且所述顶板的面积与所述底板的面积相同。
[0012]优选地,所述凹槽和所述通孔的直径大于所述筒体本体的直径。
[0013]优选地,在垂直于所述底板的方向,所述多个支撑柱的高度大于所述筒体本体的高度。
[0014]优选地,所述圆筒由实木加工而成。
[0015]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中,所述筒体活动地收容于所述支架内,使得所述圆筒在运输的过程中可以拆分开来,从而不仅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体积,还减少单次搬运的重量,方便产品的运输。
[0016]而且,所述支架的底板形成有凹槽,用于限位所述筒体,从而提高所述圆筒的结构稳定性。
【附图说明】
[0017]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其中:
[0018]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的结构示意图;
[0019]图2是图1所示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0]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1]请同时参阅图1和图2,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图1所示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的剖面结构示意图。所述圆筒100不仅可以用来存储物品,还可以作为装饰性家具放置于房间内。所述圆筒100包括支架10和筒体20。其中,所述筒体20活动地收容于所述支架10内。优选的,所述圆筒100由实木加工而成。
[0022]所述支架10包括整体为长方体结构的支撑框架11、底板12、顶板13和基座14,所述底板12和所述底板13分别固定于所述支撑框架11的顶部和底部,所述支撑框架11设置于所述基座14顶部。
[0023]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支撑框架11包括收容所述底板12的底框111、支撑所述支撑框架11的多个支撑柱112和收容所述顶板13的顶框113。其中,所述底框111和所述顶框113相对平行设置,所述多个支撑柱112的两端分别垂直连接所述底框111和所述顶框113。其中,在所述顶框113内形成有L型的支撑部1131用于支撑固定所述顶板13。
[0024]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底框111和所述顶框113分别具有正方形结构,且均由横截面为正方形的四个木条首尾相接而成。所述支撑柱12设有四个,并与所述底框111和所述顶框113共同围成所述支架10的长方体结构。进一步地,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支撑框架11的底框111、四个支撑柱112和顶框113之间通过榫接结构固定连接。
[0025]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底板12是具有正方形结构木板,且其四个侧边分别抵接所述底框111从而收容于所述底框111围成的空间内。而且,在所述底板12的中心位置形成有凹槽121。优选地,所述凹槽121是圆形凹槽。
[0026]所述顶板13是具有正方形结构木板,且其四个侧边分别抵接所述支撑部1131。在本实施例中,在所述顶板13的中心位置形成有圆形的通孔131。而且,所述通孔131与所述底板12的凹槽121对应设置。优选地,所述通孔131的面积与所述凹槽的圆形面积121相同,且所述顶板13的面积与所述底板12的面积相同。
[0027]所述筒体20整体为中空的圆柱体结构。可替代地,所述筒体20还可以为其他中空的柱体结构,例如,立方柱体结构等。
[0028]所述筒体20包括筒体本体21和活动地盖设于所述筒体本体21顶部的筒盖22。所述筒体本体21的中空部分提供收容物品的收容空间211,所述筒盖22用于密封所述收容空间211。
[0029]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筒盖22是圆形的木板,且其底面相对所述筒体本体的部分向内凹陷形成有圆形的凹陷部221,所述筒体本体21的顶部嵌入所述筒盖22的凹陷部221内,从而将所述筒盖22活动地固定在所述筒体本体21上。
[0030]在所述圆筒100中,所述筒体20的筒体本体21从所述顶板13的通孔131内伸入支架10内,且所述筒体20的底部嵌入所述底板12的凹槽121而实现所述凹槽121的限位作用。优选地,所述凹槽121和所述通孔131的直径大于所述筒体本体21的直径。
[0031]而且,在垂直于所述底板12的方向,所述多个支撑柱12的高度大于所述筒体本体21的高度,从而使得所述筒体本体21可以伸出所述顶板13的通孔131。
[0032]当所述圆筒100在运输过程中,所述支架10和所述圆筒本体20可以分离开来,从而可以将所述圆筒100拆开进行搬运,不仅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体积,还减少单次搬运的重量,方便产品的运输。
[0033]当在所述圆筒100的使用过程时,所述圆筒本体21提供的收容空间211可以用于存储日常物品;当所述筒盖22密封所述收容空间211后,所述筒盖22还可以作为物品台放置装饰物品,例如,盆栽等。
[0034]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100中,所述筒体20活动地收容于所述支架10内,使得所述圆筒100在运输的过程中可以拆分开来,从而不仅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体积,还减少单次搬运的重量,方便产品的运输。
[0035]而且,所述支架10的底板12形成有凹槽121,用于限位所述筒体20,从而提高所述圆筒100的结构稳定性。
[0036]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它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和筒体,所述筒体活动地收容于所述支架内,所述支架包括支撑框架、底板、顶板和基座,所述支撑框架固定于所述基座上,包括底框、多个支撑柱和顶框,所述底框和所述顶框相对平行间隔设置,所述多个支撑柱的两端分别垂直连接所述底框和所述顶框,所述底板收容于所述底框内,并抵接所述基座;所述顶框内形成有支撑部,所述顶板抵接于所述支撑部从而固定在所述顶框内,所述底板的中心位置设置有凹槽,所述顶板的中心位置设置有通孔,所述通孔与所述凹槽相对应; 所述筒体包括筒体本体和活动盖设于所述筒体本体顶部的筒盖,所述筒盖相对所述筒体本体的表面设有凹陷部,所述筒体本体的顶部嵌入所述筒盖的凹陷部内,所述筒体本体从所述顶板的通孔内伸入所述支架内,且其底部嵌入所述底板的凹槽内。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框架为长方体结构。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框和所述顶框均为方形的中空结构,且均由横截面为正方形的四个木条首尾相接而成。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框架的底框、四个支撑柱和顶框之间通过榫接结构固定连接。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部呈L型。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是具有正方形结构木板,且其四个侧边分别抵接所述支撑部;所述顶板是具有正方形结构木板,且其四个侧边分别抵接所述底框。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的面积与所述凹槽的面积相同,且所述顶板的面积与所述底板的面积相同。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和所述通孔的直径大于所述筒体本体的直径。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其特征在于,在垂直于所述底板的方向,所述多个支撑柱的高度大于所述筒体本体的高度。10.根据权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具有储物功能的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圆筒由实木加工而成。
【文档编号】A47G29/00GK205513958SQ201620032498
【公开日】2016年8月31日
【申请日】2016年1月13日
【发明人】刁绍灵
【申请人】深圳市木宝家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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