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举吸泥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86889发布日期:2018-06-28 01:31阅读:278来源:国知局
气举吸泥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吸泥设备,具体涉及一种气举吸泥设备,属于交通工程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围堰内吸泥工艺普遍采用高压射水切割和松动土体、配合气举吸泥设备清理围堰内水下泥土,其特点是高压射水用水泵功率大、适应于粉土、砂性土等松散土体,吸呢效果好。其在粘性土、硬塑土体中采用高压射水切割土体效果差,吸呢工作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且设计合理的气举吸泥设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气举吸泥设备,包括吸泥管,吸泥管下端设置有三个钻头,三个钻头以吸泥管中心为重心呈等边三角形分布,钻头包括动力单元、钻杆、钻翼和钻齿,动力单元输出轴竖直向下,且与钻杆连接,钻杆末端外周均布三个钻翼,钻翼上设有钻齿。

上述气举吸泥设备,其还包括有固定架,固定架包括顶层固定板和底层固定板,上层固定板和底层固定板均包括依次连接的三个优弧状板,三个优弧状板所在的圆相外切。

上述气举吸泥设备,动力单元为潜水电机,潜水电机输出轴连接减速机,减速机输出轴连接钻杆。

上述气举吸泥设备,动力单元输出端与钻杆之间通过法兰盘连接。

上述气举吸泥设备,吸泥管顶端焊接有法兰体。

上述气举吸泥设备,固定架加工方法如下:

(1)校正加工,平台水平面使其保证加工精度,然后采用垂球校直一定长度的吸泥管并固定;

(2)顶层固定板和底层固定板加工:在一定厚度的钢板上按设计要求使用画规画出三个圆且相切,三圆圆心形成的等边三角形重心为吸泥管中心,按加工要求割除多余钢板;

(3)在底层固定板安装范围内临时垫放等高小型钢,沿吸泥管套安装在底层固定板,点焊层间垂直固定钢板,安装、点焊顶层固定板并保证顶层固定板和底层固定板在同一投影面上;

(4)根据减速机固定螺栓中心所围成圆孔径和螺栓直径,在顶层固定板上以三圆圆心为中心加工相应尺寸;

(5)根据钻头钻杆直径,在底层固定板焊接一定长度尺寸的厚壁管套,用于固定钻杆,管套中心与底层固定板三圆圆心重合。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气举吸泥设备,其特征在于,底层固定板外围加装挡水弧板。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整体构造简洁,制作方便,可在施工现场组装;

2、该设备与目前社会上使用的空气吸泥机相比,故障率低,吸泥效果好,适用范围广,尤其在粘性土、硬塑土体中吸泥效果显著。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C-C向剖视示意图。

图3为图1中B-B向剖视示意图。

图4为图1中A-A向剖视示意图。

图中1. 潜水电机,2. 减速机,3. 顶层固定板,4. 法兰盘,5. 钻杆,6. 钻翼,7. 法兰体,8. 钻齿,9. 垂直固定板,10. 底层固定板,11. 吸泥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参照附图并举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详细说明。

参考图1及图2,一种气举吸泥设备,包括吸泥管11、固定架和三个钻头,吸泥管11下端设置有三个钻头,三个钻头以吸泥管11中心为重心呈等边三角形分布,钻头包括动力单元、钻杆5、钻翼6和钻齿8,动力单元输出轴竖直向下,且与钻杆5连接,钻杆5末端外周均布三个钻翼6,钻翼6上设有钻齿8。

参考图2及图3,固定架包括顶层固定板3和底层固定板10,上层固定板3和底层固定板10均包括依次连接的三个优弧状板,三个优弧状板所在的圆相外切。

本实施例中,动力单元为潜水电机1,潜水电机1输出轴连接减速机2,减速机2输出轴连接钻杆5。

本实施例中,动力单元输出端与钻杆5之间通过法兰盘4连接。

本实施例中,吸泥管11顶端焊接有法兰体7。

本实施例中,固定架加工方法如下:

(1)校正加工,平台水平面使其保证加工精度,然后采用垂球校直一定长度的吸泥管11并固定;

(2)顶层固定板3和底层固定板加工:在一定厚度的钢板上按设计要求使用画规画出三个圆且相切,三圆圆心形成的等边三角形重心为吸泥管11中心,按加工要求割除多余钢板;

(3)在底层固定板10安装范围内临时垫放等高小型钢,沿吸泥管11套安装在底层固定板10,点焊层间垂直固定钢板,安装、点焊顶层固定板3并保证顶层固定板3和底层固定板10在同一投影面上;

(4)根据减速机2固定螺栓中心所围成圆孔径和螺栓直径,在顶层固定板3上以三圆圆心为中心加工相应尺寸;

(5)根据钻头体6钻杆5直径,在底层固定板10焊接一定长度尺寸的厚壁管套,用于固定钻杆5,管套中心与底层固定板10三圆圆心重合。

本实施例中,底层固定板10外围加装挡水弧板。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是本发明的具体个案,并非是对本发明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改型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方式。但是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原理的前提下,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方式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改型,皆应落入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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