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地桩管与立柱的可靠固定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03215阅读:844来源:国知局
一种地桩管与立柱的可靠固定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地桩管与立柱的固定结构,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地桩管与立柱的可靠固定结构。



背景技术:

现阶段的螺旋地桩管与立柱连接都是用螺栓固定,参见图1所示,立柱穿设于螺旋地桩管内通过三个紧固螺栓和一个对穿螺栓固定。螺旋地桩管上的对穿孔需要现场打孔,用的是手持式手枪钻钻孔,直径一般为小于或等于φ13,固定时只能穿M12的螺栓,可能强度不够,这样的话受到强力冲击会导致螺栓断裂,使得立柱倒塌;另外立柱的管径比螺旋地桩管的内径小,一般在立柱与螺旋地桩管之间留有10mm的间隙,螺栓连接仅仅只是作用在几个点上,是一个截面受力,在风吹动时造成支架微微震动导致晃动,容易造成支架疲劳性损伤,造成整个支架损坏;并且螺栓紧固时间长了之后会锈蚀和脱落,这是所有螺栓不可避免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1.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地桩管与立柱的可靠固定结构,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结构简单,用水泥替代螺栓与对穿螺栓孔的结构,连接牢靠,不会出现立柱摇晃的情况。

2.技术方案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地桩管与立柱的可靠固定结构,包括地桩管和立柱,所述的地桩管包括空心直管、设于直管下端的尖锥部和设于直管上的螺旋叶片,所述的直管的上端上沿同一圆周开设有三个圆孔,相邻两圆孔之间夹角为120°,且对应每个圆孔外部均焊接有螺母,所述的立柱插接于地桩管中后通过螺栓拧入上述圆孔中抵在立柱上,并在立柱与地桩管之间填充水泥。

更进一步地,所述的尖锥部具有9条自上而下的切割棱线。

更进一步地,所述的地桩管的表面设有镀锌层。

3.有益效果

采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与已有的公知技术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地桩管与立柱的可靠固定结构,其立柱插接于地桩管中后通过螺栓拧入上述圆孔中抵在立柱上,并在立柱与地桩管之间填充水泥,让水泥把立柱和地桩管1浇筑固定死,水泥的强度肯定比单个的长螺栓强度要大得多,把地桩管灌满水泥之后,等水泥干了之后,就能让立柱与地桩管1之间没有间隙,就不会出现摇晃等情况,使得立柱与地桩管1的连接从下到上的形成一个紧密的整体,减少了对螺栓紧固件的依赖程度,减少了钢材料的适应,相比来说,水泥是由石头烧制而成的,原料、产量等都比钢材得来的容易,对环境及资源的保护上均起到了一定积极的作用;

(2)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地桩管与立柱的可靠固定结构,其尖锥部具有9条自上而下的切割棱线,切割棱线的存在提高了桩管钻地效率和对硬质土况的适应性,降低了钻地阻力,能够进一步确保打桩时桩管不易断裂;

(3)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地桩管与立柱的可靠固定结构,其地桩管的表面设有镀锌层,起到防锈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中地桩管与立柱的固定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地桩管与立柱的可靠固定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尖锥部的结构示意图。

示意图中的标号说明:1、地桩管;11、直管;12、尖锥部;121、切割棱线;13、螺母;2、立柱;3、水泥。

具体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描述。

实施例

结合图2,本实施例的一种地桩管与立柱的可靠固定结构,包括地桩管1和立柱2,本实施例中地桩管1的表面设有镀锌层,达到防锈的目的;地桩管1包括空心直管11、设于直管11下端的尖锥部12和设于直管11上的螺旋叶片,尖锥部12具有9条自上而下的切割棱线121(参见图3所示),切割棱线121的存在提高了桩管钻地效率和对硬质土况的适应性,降低了钻地阻力,能够进一步确保打桩时桩管不易断裂;直管11的上端上沿同一圆周开设有三个圆孔,相邻两圆孔之间夹角为120°,且对应每个圆孔14外部均焊接有螺母13,立柱2插接于地桩管1中后通过螺栓拧入上述圆孔中抵在立柱2上,对立柱2进行预定位,并在立柱2与地桩管1之间填充水泥3,让水泥3把立柱2和地桩管1浇筑固定死,水泥3的强度肯定比单个的长螺栓强度要大得多,把地桩管1灌满水泥3之后,等水泥3干了之后,就能让立柱2与地桩管1之间没有间隙,就不会出现摇晃等情况,使得立柱2与地桩管1的连接从下到上的形成一个紧密的整体,减少了对螺栓紧固件的依赖程度,减少了钢材料的适应,相比来说,水泥是由石头烧制而成的,原料、产量等都比钢材得来的容易,对环境及资源的保护上均起到了一定积极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地桩管与立柱的可靠固定结构,结构简单,用水泥替代螺栓与对穿螺栓孔的结构,连接牢靠,不会出现立柱摇晃的情况。

以上示意性的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该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所以,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