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地下建筑施工缝的防水构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27167阅读:438来源:国知局
一种地下建筑施工缝的防水构造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施工缝防水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地下建筑施工缝的防水构造。



背景技术:

施工缝是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施工缝并不是一种真实存在的“缝”,它只是因后浇筑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而与先浇筑的混凝土之间存在一个结合面,施工缝的留设方式、施工缝的质量、位置直接影响整个建筑的质量与安全,在结构施工过程中,水平施工缝是防水的薄弱环节之一,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墙基和剪力墙无法同时浇筑,而分批次浇筑又难免会导致墙基与剪力墙之间产生裂隙,从而导致剪力墙丧失防水功能,所以目前通行的办法是通过止水钢板和膨胀止水条来实现的,而大多数膨胀止水条安放在墙中往往没有任何的固定点,很容易被混凝土砂浆冲走或者发生移位,从而失去了膨胀止水条应有的防水目的,这样的单一结构就起不到很好的防水效果了,尤其是地下建筑,由于外墙浇筑后不容易对外面进行操作,也给施工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地下建筑施工缝的防水构造,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地下建筑施工缝的防水构造,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上表面前端固定连接有立墙,所述底板的上表面后端涂覆有防水涂层,所述防水涂层的上表面浇筑有保护层,所述底板和立墙的内部前端镶嵌有止水钢板,所述止水钢板的前端表面两端设有防护凸起,所述止水钢板的两侧面中心处设有滑动槽,所述滑动槽的内部两侧面设有固定槽,所述固定槽的内部滑动连接有膨胀止水条,所述膨胀止水条的两侧均设有膨胀带,所述膨胀带滑动连接于滑动槽的内部表面,所述膨胀止水条的内部镶嵌有加强筋板。

优选的,所述防护凸起位于施工缝的两侧。

优选的,所述底板、立墙和保护层均为混凝土层。

优选的,所述加强筋板采用铝合金制成。

优选的,所述防护凸起的前端表面不低于底板的前端表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种地下建筑施工缝的防水构造,通过预埋的止水钢板来进行第一道防水,而且防护凸起能够减小施工缝的暴露面积,效果更好,另外就是采用了滑动连接于止水钢板内部的膨胀止水条,有助于提高稳定性,还有就是增加了二次防护层, 能够大大提高防水效果,而且施工非常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地下建筑施工缝的防水构造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地下建筑施工缝的防水构造的膨胀止水条的截面图。

图中:1、底板,11、防水涂层,12、保护层,13、立墙,2、止水钢板,21、防护凸起,22、滑动槽,23、固定槽,24、膨胀止水条,25、加强筋板,26、膨胀带。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地下建筑施工缝的防水构造,包括底板1,底板1的上表面前端固定连接有立墙13,底板1的上表面后端涂覆有防水涂层11,防水涂层11的上表面浇筑有保护层12,底板1、立墙13和保护层12均为混凝土层,建筑用材料,结构比较稳固,底板1和立墙13的内部前端镶嵌有止水钢板2,止水钢板2的前端表面两端设有防护凸起21,防护凸起21位于施工缝的两侧,防护凸起21的前端表面不低于底板1的前端表面,这样能够减小施工缝的暴露面积,降低渗水的可能性,防水效果比较好,止水钢板2的两侧面中心处设有滑动槽22,滑动槽22的内部两侧面设有固定槽23,固定槽23的内部滑动连接有膨胀止水条24,膨胀止水条24的两侧均设有膨胀带26,膨胀带26滑动连接于滑动槽22的内部表面,膨胀止水条24的内部镶嵌有加强筋板25加强筋板25采用铝合金制成,一方面能够降低质量,另一方面也能够增加膨胀止水条24的刚度,固定时比较方便,而且比较牢固。

需要说明的是,工作时,施工时先用混凝土浇筑成底板1,然后将膨胀止水条24放入到固定槽23内部,此时将加强筋板25能够起到支撑作用,方便放入到底部,同时膨胀带26放置到滑动槽22内,然后可以将止水钢板2的下半部分镶嵌到底板1的内部,同时将膨胀带26的一半置于底板1上表面的下方,当底板1完全凝固后在浇筑立墙13,这样也就在底板1的上表面形成了施工缝,而此时止水钢板2和膨胀止水条24也就拦断了施工缝,能够起到很好的防水效果,最后可以在立墙13和底板1的表面涂覆防水涂层11,然后,再浇筑一层保护层12,起到很好的防水效果。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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