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连接陆、岛、礁的海底综合管廊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3031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连接陆、岛、礁的海底综合管廊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海底综合管廊系统通过合理分区将海底的油气管道、光缆管线、电缆管线、市政管线集合于同一密闭防水的管廊外壁内,管廊外壁内分为九个分区;

其中三个分区位于圆管中部,依次为预留区、人员通道、通风管与光源分区;所述的人员通道位于三个分区中间,与预留区和通风管与光源分区通过分割墙隔离,与另外六个分区通过分隔板隔离,能够通行人员或小型清洁能源代步车,用于安装、检修;所述的通风管与光源分区内布置通风管道和光源,光源为人员通道内的安装、检修人员提供照明设施,通风管道为安装、检修人员提供氧气;

另外六个分区轴向对称分布在圆管中部三个分区的两侧,一侧的三个分区为能源分区、预留区、电力分区;另一侧的三个分区为市政分区、预留区、通信分区;所述的能源分区与市政分区对称分布,能源分区内布置石油、天然气管道,市政分区内布置自来水、污水管道;所述的两侧两个预留区对称分布;所述的电力分区与通信分区对称分布,所述的电力分区内布置电缆管线,所述的通信分区内布置光缆管线;所述的六个分区上下之间通过分割墙隔离;

所述的九个分区各自独立封闭,互不干扰,九个分区能够根据实际工程以及功能需要调整分区结构,荷载分布对称,荷载较大的管道布置在下方,荷载较小的管道布置在上方;

所述的综合管廊系统能够将海底油田、海底气田、陆地、岛礁、安装与检修口进行连通,实现隔海陆地与陆地、陆地与岛礁、岛礁与岛礁相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连接陆、岛、礁的海底综合管廊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石油、天然气管道,自来水、污水管道均为多根管道的集合体;所述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包括海底原油输送管道,商用各类成品油管道。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连接陆、岛、礁的海底综合管廊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管廊外壁的截面为圆形管道,采用混凝土管片或钢管,管廊外壁单位长度和内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连接陆、岛、礁的海底综合管廊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分割墙采用钢板或混凝土面板;所述的分隔板采用轻质防爆材料。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连接陆、岛、礁的海底综合管廊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分割墙采用钢板或混凝土面板;所述的分隔板采用轻质防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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