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感应下水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61346发布日期:2018-06-22 23:35阅读:325来源:国知局
一种智能感应下水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卫浴产品配件,尤其涉及一种智能感应下水系统。



背景技术:

下水器是指浴缸、面盆下水道等处安放的排水装置。按类型可分为弹跳下水,翻盖下水和提拉下水等。目前使用较为普遍的是翻盖下水器,然而,翻盖下水器需要通过手指下压翻盖实现开或关(弹跳下水器也需要通过手指按压来实现开或关)。在使用过程中,尤其在公共场所,如KTV、酒店、餐馆等场所的卫生间,当喝酒呕吐时,直接吐到面盆中,无论是呕吐物将原本打开的翻盖堵住,或者是翻盖本来就处于关闭状态,清洁时,都难以打开翻盖,给清洁者带来不便。另外,虽然提拉下水器通过避免手指与下水器的盖子接触,但是,弹跳下水器的下水通道较小,即使是打开状态,也难以将呕吐物排出。因此,研发一种通道较大,且无需手指接触下水器盖子的智能感应下水器,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上述不足,提供了一种智能感应下水系统。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通过以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智能感应下水系统,包括下水器和光感控制器;

所述下水器包括双向螺母、上段下水管和下段下水管,上段下水管和下段下水管通过螺纹分别连接在双向螺母上、下端;

所述上段下水管设有上段顶杆通道和上段下水通道,上段下水管上端设有下水口,下水口上铰接有翻盖,翻盖底面设有一支柱,上段下水通道端口和支柱四周设有波纹硅胶套安装座,并安装有波纹硅胶套,支柱下端铰接一顶杆;

所述下段下水管设有下段顶杆通道和下段下水通道,下段下水通道外壁固定有位于下段顶杆通道下方的电机罩,电机罩内安装有电机和传动齿轮,传动齿轮上设有摆臂;

所述顶杆自上而下穿过上段顶杆通道、下段顶杆通道和电机罩,并且顶杆下端通过金属链接支臂连接所述摆臂;

所述电机通过电线连接至光感控制器内部设有的电路板,并且光感控制器设有开关按钮。

所述翻盖内侧设有密封圈体,密封圈体下端设有硅胶密封圈。

所述上段下水管底端和下段下水管上端分别设有相互配合的防扭动凹槽和防扭动凸块。

所述上段下水管和下段下水管之间设有防止漏水的密封垫圈。

所述上段下水管侧壁设有溢水口。

所述双向螺母外侧设有便于手握旋转的防滑凸起。

所述光感控制器上设有温度显示屏,温度显示屏连接电路板,电路板连接有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设置在下水口内壁。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计使清洗面盆时,无需手指接触下水器盖子,且下水通道较大,排水快速,不易堵塞;能感应水温,避免烫伤。同时,还能有效阻止臭气、细菌从下水道随气体向上涌来,有效阻止小飞虫、蟑螂、老鼠顺着下水道爬上来。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用于面盆上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述。

如图1、图2所示,一种智能感应下水系统,包括下水器100和光感控制器200;

所述下水器100包括双向螺母101、上段下水管102和下段下水管103,上段下水管102和下段下水管103通过螺纹分别连接在双向螺母101上、下端;

所述上段下水管102设有上段顶杆通道104和上段下水通道105,上段下水管102上端设有下水口106,下水口106上铰接有翻盖107,翻盖107底面设有一支柱108,上段下水通道105端口和支柱108四周设有波纹硅胶套安装座109,并安装有波纹硅胶套110,支柱108下端铰接一顶杆111;

所述下段下水管103设有下段顶杆通道112和下段下水通道113,下段下水通道113外壁固定有位于下段顶杆通道112下方的电机罩114,电机罩114内安装有电机115和传动齿轮116,传动齿轮116上设有摆臂117;

所述顶杆111自上而下穿过上段顶杆通道104、下段顶杆通道112和电机罩114,并且顶杆111下端通过金属链接支臂118连接所述摆臂117;

所述电机115通过电线119连接至光感控制器200内部设有的电路板201,并且光感控制器200设有开关按钮202。

所述翻盖107内侧设有密封圈体120,密封圈体120下端设有硅胶密封圈121。

所述上段下水管102底端和下段下水管103上端分别设有相互配合的防扭动凹槽122和防扭动凸块123。

所述上段下水管102和下段下水管103之间设有防止漏水的密封垫圈124。

所述上段下水管102侧壁设有溢水口125。

所述双向螺母101外侧设有便于手握旋转的防滑凸起126。

所述光感控制器200上设有温度显示屏203,温度显示屏203连接电路板201,电路板201连接有温度传感器204,温度传感器204设置在下水口106内壁。

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只是示例性的,是为了更好的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理解本专利,不能理解为是对本专利包括范围的限制;只要是根据本专利所揭示精神的所作的任何等同变更或修饰,均落入本专利包括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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