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三角闸门及其端柱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07439发布日期:2018-06-30 04:13阅读:47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水利通航三角闸门门体金属结构制造领域,涉及闸门门体部件结构的技术改进,具体是一种三角闸门及其端柱结构。



背景技术:

在水利通航设施上,船闸是船舶通过有水位落差的重要机构设施,国内通航船闸的类型,主要有人字门、三角门、横拉门等,其中三角门是目前最常用的,具有可挡双向水头的闸门。

目前,已建或在建的三角闸门的端柱,都是用很多板材拼做成类似工字钢组合体;由于这种端柱都是由很多钢板焊接拼凑而成的,焊缝很多,端柱整体的焊接应力及焊接变形都非常大,为消除这些不利因素,往往投入很大的人力及物力,费工费时;此外,对于端柱构件的防腐,由于此类端柱钢板拼接焊缝很多,很多焊缝死角除锈、喷漆非常困难,经常由于某些拐角除锈不当,而引起金属构件的锈蚀。

另外,从工程力学指标来看,此类端柱类似于工字钢,在某一特定方向,其抗弯截面模量可以做的很大,但其它方向截面的抗弯截面模量无法保证;这样,端柱为保证其它方向有一定的抗弯截面模量,势必将端柱截面做的很大,费时费料,投资加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正是为了简化三角闸门端柱整体结构,用无缝钢管替代现有三角闸门端柱中间部位的钢板立柱,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端柱结构制作安装困难、抗弯截面模量不均匀、易锈蚀等不足。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一种三角闸门的端柱结构,主要包括顶支座、钢立柱、底支座;顶支座、钢立柱、底支座为一体式结构;顶支座、底支座分别位于钢立柱的上、下两端;所述钢立柱由无缝钢管构成。

本实用新型还提出了一种三角闸门,主要包括门体钢架、钢面板、浮箱、端柱、边墩、底止水、顶枢机构、底枢机构;

所述端柱主要包括顶支座、钢立柱、底支座;顶支座、钢立柱、底支座为一体式结构;顶支座、底支座分别位于钢立柱的上、下两端;所述钢立柱由无缝钢管构成。

进一步地,顶支座、底支座分别用于安装顶枢机构和底枢机构。

进一步地,浮箱形成在门体钢架内。

作为优选,浮箱由固态轻质材料在门体钢架内填充而成。

本实用新型在三角闸门的端柱结构中采用了无缝钢管的钢立柱,无缝钢管构成的钢立柱具有结构断面小、重量轻、施工制作简单、除锈防腐容易、后期维护保养简便等优点,同时也具有很好的抗弯、抗压等力学指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三角闸门及其端柱结构的正面剖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A、门体钢架;B、浮箱;C、端柱;D、边墩;E、底止水;F、顶枢机构;G、底枢机构;H、钢面板;

1、顶支座;2、钢立柱;3、底支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附图所示结构仅是对本发明内在精神的较佳表达形式,辅助说明、描述技术方案的精神,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如附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三角闸门,主要包括门体钢架A、浮箱B、端柱C、边墩D、底止水E、顶枢机构F、底枢机构G。门体钢架A上覆盖有钢面板H。

闸门门体通过端柱C、顶枢机构F、底枢机构G安装在边墩D上。当闸门关闭时,水压力经过门体、端柱、顶枢机构、底枢机构传递给边墩。

其中端柱C用于安装三角闸门中的一扇门体。底止水E则安装在门体底部用于闸门关闭时挡水。

端柱C主要由顶支座1、钢立柱2、底支座3构成。顶支座1、钢立柱2、底支座3为一体式结构。如图1所示,顶支座1、底支座3可分别采用焊接的手段固定在钢立柱2的上、下两端。所述钢立柱2由无缝钢管构成。

顶支座1、底支座3分别用于安装顶枢机构F和底枢机构G。

浮箱B形成在门体钢架A内。可以用板材在门体钢架A内围成充填空间,再用抗压强度大于水深压力的固态轻质材料如聚氨酯硬质泡沫填充而成。并且本实用新型的浮箱B可以制作在门体钢架A内的任何位置。

本实用新型充分利用无缝钢管良好的工程力学指标,其抗弯截面模量在截面周向上数值稳定一致。

另外,无缝钢管立柱除两端与顶、底支座连接需焊接外,其它部位都无需进行焊接拼装,因此,其结构简单,制作方便,无变形及内应力、除锈防腐便利等优点。

并且由于无缝钢管立柱,其内部空心,底部封闭,在水中有一定浮力,因此,减轻了闸门自重对运转构件的影响,对闸门平稳运转起到积极的作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以上对实施例的描述,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揭示的内容,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不必经过创造性劳动所进行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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