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面板坝周边缝止水自愈防渗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80439发布日期:2018-12-14 22:51阅读:523来源:国知局
一种面板坝周边缝止水自愈防渗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面板坝周边缝止水自愈防渗结构,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面板坝工程的周边缝止水防渗自愈结构。



背景技术:

根据《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接缝止水技术规范》,面板坝周边缝止水布置原则为坝高50m~100m的坝,周边缝设置底部铜止水,在缝顶部设置塑性填料或无黏性填料;坝高100m以上的坝,周边缝设置铜止水,在缝顶部设置塑性填料或无黏性填料,还可在中部设置橡胶、PVC止水或铜止水带,或不设中间止水而在顶部设置塑性填料和无黏性填料两道止水。周边缝顶无黏性填料一般采用粉煤灰、粉细砂。目前周边缝顶设置的粉煤灰形状不规则,且体型过大,工程量较大,施工时扬尘较大,施工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方便快速施工、避免施工时粉煤灰扬尘较大的面板坝周边缝自愈防渗结构。为此,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面板坝周边缝止水自愈防渗结构,包括在所述面板坝周边缝底部设置的止水铜片、顶部塑性填料两道止水,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部塑性填料外设置粉煤灰袋层,粉煤灰袋采用可降解土工织物袋装,粉煤灰袋层外包土工布,粉煤灰袋层覆盖在顶部塑性填料外,在面板坝的趾板上设置支撑结构支撑粉煤灰袋层,并在外部铺盖全风化料。

进一步地,周边缝处的面板与趾板的顶部具有缺角并在缺角处设置被顶部塑性填料所压定位的橡胶棒,顶部塑性填料外表面采用防渗保护盖片保护。

进一步地,土工布锚固在结构混凝土上。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结构包括支撑板,支撑板锚固于趾板上。

进一步地,防渗保护盖片采用不锈钢钢板和不锈钢螺栓锚固于结构混凝土上。

进一步地,土工布上侧采用不锈钢钢板和不锈钢螺栓锚固于结构混凝土上,下侧由所述支撑结构锚固在趾板上。

进一步地,支撑板为角钢,角钢的短边长30~40cm,长边长50~60cm。

进一步地,顶部塑性填料外设置一层或多层粉煤灰袋。

进一步地,粉煤灰袋采用可降解土工织物袋装。

进一步地,周边缝处的面板与趾板的顶部具有缺角并形成以周边缝为顶部的尖角形,所述橡胶棒被压实在所述尖角形中。

进一步地,所述周边缝止水防渗自愈结构下部支撑角钢短边长30~40cm,长边长50~60cm。

由于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周边缝顶部塑性填料下部设置支撑结构,在塑性填料外表面砌筑可降解土工织物袋装的粉煤灰袋,再外包土工布,可有效避免扬尘,减小了粉煤灰体型,减少了工程量,同时可快速施工。本实用新型在面板坝周边缝底部止水铜片和上部塑性填料止水由于施工质量不良发生渗漏水时,粉煤灰能够进入周边缝缝隙,堵塞细微渗漏通道,自愈防渗结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附图。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面板坝周边缝止水自愈防渗结构,包括在所述面板坝周边缝底部设置的止水铜片3、顶部塑性填料4两道止水,所述顶部塑性填料4外设置粉煤灰袋层7,粉煤灰袋采用可降解土工织物袋装。粉煤灰袋层7外包土工布8,粉煤灰袋层7覆盖在顶部塑性填料4外,在面板坝的趾板2上设置支撑结构支撑粉煤灰袋层7,并在外侧铺盖全风化料12。除防尘作用之外,土工布8在粉煤灰和全风化料之间起到反滤作用。

袋装粉煤灰可设置一层或两层,减小了粉煤灰体型,可有效避免扬尘,同时可快速施工。

周边缝处的面板1与趾板2的顶部具有缺角并在缺角处设置被顶部塑性填料4所压定位的橡胶棒5,顶部塑性填料4外表面采用防渗保护盖片6保护。周边缝处的面板1与趾板2的顶部具有缺角并形成以周边缝为顶部的尖角形,所述橡胶棒5被压实在所述尖角形中。

防渗保护盖片6的两侧采用不锈钢钢板10和不锈钢螺栓11锚固于结构混凝土上。土工布8上侧采用不锈钢钢板10和不锈钢螺栓11锚固于结构混凝土上,下侧由所述支撑结构即下述的支撑板9锚固在趾板上。

所述支撑结构包括支撑板9,支撑板9锚固于趾板2上。支撑板9为角钢,角钢的短边长30~40cm,长边长50~60cm。

本实施例的具体施工方法如下:

1、首先施工完大坝趾板,趾板预埋铜止水,根据规范铜止水为“F”型止水铜片,厚度可采用1mm,然后施工完大坝面板,趾板、面板周边缝上部预留缺口,缺口下部压入橡胶棒5;

2、再次施工完成面板坝周边缝顶部塑性填料止水;

3、在周边缝顶部塑性填料下部趾板先锚固支撑角钢(支撑板9)和一层土工布,用于支撑袋装粉煤灰,用于粉煤灰填筑;支撑角钢短边长30~40cm,长边长50~60cm;

4、砌筑1~2层可降解土工织物袋装粉煤灰,外包于顶部塑性填料周围;

5、采用土工布8将粉煤灰袋包住,同时土工布8锚固于结构混凝土上;

6、最后施工坝前铺盖全风化料12。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并不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领域内,所作的变化或修饰皆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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