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钢筋笼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929577发布日期:2021-12-11 12:06阅读:413来源:国知局
一种钢筋笼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桩基础施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钢筋笼定位装置。


背景技术:

2.在桩顶深埋情况下的桩基施工作业中,钢筋笼定位常通过安装保护层垫块的方式来固定钢筋笼位置,当钢筋笼下放至护筒内时,在下放的过程中钢筋笼会碰撞筒壁,导致保护层垫块移位、掉落致使钢筋笼未能居中安放,钢筋笼偏斜安放时保护层厚度不足被削减,重则出现漏筋现象,严重影响桩基内在质量,且桩身钢筋笼在地下经长期腐蚀渗透,性能受到影响,造成桩身承载力及寿命的降低,后续处理起来难度大、费工费力、且费用高昂。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钢筋笼定位装置,能够对钢筋笼进行水平定位和垂直定位,控制钢筋笼圆心与桩位中心的偏差,对原有地面的破坏程度小,适用于桩顶埋深较大的桩基钢筋笼的居中定位施工。
4.为达此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5.一种钢筋笼定位装置,包括:
6.定位器,所述定位器设置有多个;
7.定位架,所述定位架设置有两个,两个所述定位架垂直交叉设置,每个所述定位架上安装有至少两个所述定位器,一个所述定位器用于测量所述定位架水平度,另一个所述定位器用于测量所述定位架垂直度,所述定位架的底端与钢筋笼主筋可拆卸连接;以及
8.稳固架,所述稳固架设置有多个,所述稳固架可拆卸安装于两个所述定位架上。
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结构,所述定位架包括:
10.水平杆,所述水平杆上设置有多组竖直杆,多组所述竖直杆沿所述水平杆中部向两端间隔设置;
11.连接杆,所述连接杆设置有多个,所述连接杆的一端与所述竖直杆可拆卸连接,另一端与所述钢筋笼主筋可拆卸连接。
12.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结构,所述稳固架可拆卸安装于同一水平面处多个所述连接杆的外周,多个所述稳固架沿同一竖直方向间隔排列。
13.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结构,所述稳固架包括四个稳固杆,四个所述稳固杆在同一平面首尾垂直设置,所述稳固杆的两端设置有套环,所述连接杆能够插装于所述套环内。
14.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结构,所述连接杆包括第一连接杆、第二连接杆和调节套筒,所述调节套筒内设置有内螺纹;所述第一连接杆的一端与所述竖直杆可拆卸连接,所述第一连接杆的另一端设置有外螺纹,所述第二连接杆的一端与所述钢筋笼主筋可拆卸连接,所述第二连接杆的另一端设置有外螺纹,所述第一连接杆的另一端和所述第二连接杆的另一端通过所述调节套筒连接。
15.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结构,所述第二连接杆的另一端设置有主筋连接套筒,所述钢筋笼主筋与所述第二连接杆通过所述主筋连接套筒可拆卸连接。
1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结构,所述竖直杆的一端与所述水平杆固定连接,所述竖直杆的另一端设置有外螺纹,所述第一连接杆的一端设置有外螺纹,所述竖直杆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一连接杆的一端通过所述调节套筒连接。
1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结构,所述定位架上设置有两个定位器放置平台,用于承载所述定位器。
1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结构,所述定位器为水平尺。
1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结构,所述定位架的材料为钢。
20.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钢筋笼定位装置,整体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可拆卸安装于钢筋笼上方,能够对钢筋笼进行水平定位和垂直定位,控制钢筋笼圆心与桩位中心的偏差,对原有地面的破坏程度小,适用于桩顶埋深较大的桩基钢筋笼的居中定位施工,拆除简单,可重复利用,经济适用。
附图说明
21.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定位架的结构示意图;
22.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稳固架的结构示意图;
23.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稳固杆的结构示意图;
24.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钢筋笼定位装置的结构俯视图。
25.图中:
26.1、定位器;
27.2、定位架;21、水平杆;211、竖直杆;22、连接杆;221、第一连接杆;222、第二连接杆;2221、主筋连接套筒;223、调节套筒;
28.3、稳固架;31、稳固杆;311、套环。
具体实施方式
29.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零部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零部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固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1.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特征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特征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
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32.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33.如图1

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钢筋笼定位装置,包括定位器1、定位架2和稳固架3,定位器1设置有多个;定位架2设置有两个,定位架2由钢材料制成,两个定位架2垂直交叉设置,每个定位架2上安装有至少两个定位器1,一个定位器1用于测量定位架2水平度,另一个定位器1用于测量定位架2垂直度;优选地,本实施例中定位器1为水平尺,水平尺为该技术领域内的常见装置,其具体结构及其原理本实施例中不再赘述。优选地,定位架2上设置有两个定位器放置平台,用于承载定位器1,定位器放置平台由10cm长、3mm厚的角钢制作而成;定位架2的底端与钢筋笼主筋可拆卸连接;稳固架3设置有多个,稳固架3可拆卸安装于两个定位架2上。
34.在本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两个定位架2在中轴线处垂直交叉设置,焊接固定,每个定位架2上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均安装有水平尺,钢筋笼下放到末节后,将定位架2安装于钢筋笼上方,且每隔一定间距在定位架2上设置一个稳固架3,用于维稳;通过观察定位架2上水平方向与竖直方向设置的定位器1,对钢筋笼进行调整,使钢筋笼的中心轴与桩位中心轴重合,使其居中并安装到位;定位结束后,提出定位装置冲洗干净待后续使用。
35.优选地,定位架2包括水平杆21和连接杆22,水平杆21上设置有多组竖直杆211,多组竖直杆211沿水平杆21中部向两端间隔设置;连接杆22设置有多个,连接杆22的一端与竖直杆211可拆卸连接,另一端与钢筋笼主筋可拆卸连接。优选地,稳固架3可拆卸安装于同一水平面处多个连接杆22的外周,多个稳固架3沿同一竖直方向间隔排列。本实施例中,水平杆21上设置有三组竖直杆211,每组两个竖直杆对称设置于水平杆21两端,可供三种不同直径的钢筋笼进行定位,本实施例供1.2m、1.3m、1.5m直径尺寸的钢筋笼定位。在钢筋笼上方安装定位架2时,先将四根连接杆22与钢筋笼主筋连接,待钢筋笼下放至合适位置后,再将连接杆22与水平杆21上的对应钢筋笼径向尺寸处的竖直杆211连接。
36.优选地,稳固架3可拆卸安装于同一水平面处多个连接杆22的外周,多个稳固架3沿同一竖直方向间隔排列。本实施例中,由于连接杆22长度较长,在钢筋笼主筋上安装连接杆22后,每隔两米加装一个稳固架3,稳固架3包括四个稳固杆31,稳固杆31由70cm长直径16mm的圆钢制作而成,四个稳固杆31在同一平面首尾垂直设置,稳固杆31的两端设置有套环311,套环311由3cm长、内径30mm、壁厚3mm的钢管制成;连接杆22插装于套环311内,焊接固定,增强装置整体的稳定性。
37.具体地,连接杆22包括第一连接杆221、第二连接杆222和调节套筒223,调节套筒223内设置有内螺纹;第一连接杆221的一端与竖直杆211可拆卸连接,第一连接杆221的另一端设置有外螺纹,第二连接杆222的一端与钢筋笼主筋可拆卸连接,第二连接杆222的另一端设置有外螺纹,第一连接杆221的另一端和第二连接杆222的另一端通过调节套筒223连接。本实施例中,第一连接杆221和第二连接杆222采用直径为22mm的圆钢,并根据实际钢筋笼埋深将长度设置在1.5m左右;调节套筒223采用长5cm的长正反丝钢筋连接套筒,通过调节套筒223调节装置水平度,将钢筋笼调整至水平基准面。
38.优选地,第二连接杆222的另一端设置有主筋连接套筒2221,钢筋笼主筋与第二连接杆222通过主筋连接套筒2221可拆卸连接。本实施例中,主筋连接套筒2221采用内径
30mm、壁厚3mm的钢管制作,每根长15cm,主筋连接套筒2221两两一组套在钢筋笼顶部的穿过加劲圈中心的两根钢筋笼主筋上。
39.优选地,竖直杆211的一端与水平杆21焊接固定连接,竖直杆211的另一端设置有外螺纹,第一连接杆221的一端设置有外螺纹,本实施例中,直杆211的另一端与第一连接杆221的一端也通过调节套筒223连接,即能对装置水平度进行调节,又方便拆卸。
40.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了清楚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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