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深基坑支护花管安放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648861阅读:393来源:国知局
一种深基坑支护花管安放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工程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指一种深基坑支护花管安放结构。
【背景技术】
[0002]在工程施工特别是支护花管加工和打入土层时,使用普遍方法会增大施工难度,且效果不理想。1、支护花管原加工及施工方式为支护花管采用Φ50钢管制作成支护花管,入土端加工成桩尖状,滤水孔对向间距500mm,孔眼前端焊接钢筋,构成孔前倒刺及保护块。
[0003]支护花管施工为支护花管经检查合格后,放线定锚孔位置,用气锤按设计角度将钢支护花管击打到设计长度。在施工中发现所用由潜孔锤击打时冲击力较小,在砂层较薄或局部夹砂时采用有效,但本工程地层条件较为复杂,砂层特别厚且均夹有卵石层,地层强度大,潜孔锤击入不能满足要求,在部分支护花管头还未完全打入土层时就已挤压变形。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深基坑支护花管安放结构,该结构通过减小桩尖锥形角度,减小支护花管进入土层的阻力;不仅能确保支护花管进入土层的长度,而且大大减少了返工所需的时间。
[000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以下的技术方案:一种深基坑支护花管安放结构,包括支护花管,所述支护花管一端设置有一锥形头,所述锥形头一端为锥尖,锥尖与支护花管的中心线重合成桩尖状,所述支护花管与锥形头以焊接方式连接。
[0006]优选的,所述支护花管采用空压机带气锤击入。
[000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采用上述装置后,将支护花管端部由原来的机械加工改为焊接,通过减小桩尖锥形角度,减小支护花管进入土层的阻力。
[0008]改进后的支护花管的阻力大大减小,不仅能确保支护花管进入土层的长度,而且大大减少了返工所需的时间。
[0009]成品吊线锤的锥尖与支护花管的中心线重合,支护花管击入时,有效保证了支护花管的安放倾斜角度。该结构施工速度快,解决了地层条件复杂,砂层特别厚且局部夹有卵石层,地层强度大的地层施工条件,操作方便,工艺简单,造价低廉,降低劳动强度。
【附图说明】
[001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3]如图1所示的一种深基坑支护花管安放结构,包括支护花管I,所述支护花管I 一端设置有一锥形头2,所述锥形头2 —端为锥尖3,锥尖3与支护花管I的中心线重合成桩尖状,所述支护花管I与锥形头2以焊接方式连接。所述支护花管I采用空压机带气锤击入。
[0014]使用成品吊线锤与Φ50钢管进行焊接,焊接按照普焊接方式操作,焊接完成后,去除结合除多余的焊料,尽量保持边缘的光滑度。加工完成后,将支护花管I按照安放要求,才垂直放置于安放地点。将空压机与气锤进行连接,完成后将气锤沿中心线方向对支护花管I进行击入,最终完成支护花管I的安装。
[0015]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深基坑支护花管安放结构,包括支护花管(I ),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护花管(I)一端设置有一锥形头(2 ),所述锥形头(2 ) —端为锥尖(3 ),该锥尖(3 )与支护花管(I)的中心线重合成桩尖状,所述支护花管(I)与锥形头(2)以焊接方式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深基坑支护花管安放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护花管(I)采用空压机带气锤击入。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工程设备技术领域,具体公开了一种深基坑支护花管安放结构,包括支护花管,所述支护花管一端设置有一锥形头,所述锥形头一端为锥尖,锥尖与支护花管的中心线重合成桩尖状,所述支护花管与锥形头以焊接方式连接。本实用新型优点是,该结构通过减小桩尖锥形角度,减小支护花管进入土层的阻力;不仅能确保支护花管进入土层的长度,而且大大减少了返工所需的时间。
【IPC分类】E02D17-04
【公开号】CN204356783
【申请号】CN201420771188
【发明人】李宪民, 刘明佳, 李喆骁
【申请人】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5月27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10日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