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辅助行驶道路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39827发布日期:2019-05-22 03:41阅读:242来源:国知局
立体辅助行驶道路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车辆安全行驶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立体辅助行驶道路系统。



背景技术:

在雨雪天气或大风天气,车辆行驶中容易出现左右偏摆失控问题,但现有车行道不具有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进行横向限位的作用,不能及时辅助车辆修正方向,提高驾驶安全性。特别是当车辆快速行驶在积水或结冰路面时受车轮与路面摩擦力锐减,车辆的横向调控能力减弱,这时现有车行道不安全的弱点体现突出。又由于新能源交通技术的发展出现了一种通过侧偏摆方式在道路隔离袈上滑触取电的车辆,这种车辆需要一种横向调控能力很强的车辆行驶道路。当车辆上设置有受电杆机构后,如申请号为2018113919826,申请名称为一种车行道充电装置,在充电过程中,受电杆偏摆至车身横向外侧,其会加剧车身横向的不稳定性,若不消除车行道充电装置对车身施加的横向力,将影响车辆行驶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立体辅助行驶道路系统,以解决在车辆出现危险的横向偏移时,现有车行道不能主动帮助车辆修正行驶方向以提高车辆行驶安全性的技术问题。

本发明立体辅助行驶道路系统,包括沿机动车道路的边界线或分隔线、或隔离带处设置的道路隔离架,所述道路隔离架上设置有与车行道路面平行的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和横向偏移限位机构,所述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用于支撑设置于车辆上的侧偏摆臂机构,所述横向偏移限位机构用于对侧偏摆臂机构在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上的左右移动距离进行限位。

进一步,所述横向偏移限位机构为设置在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上并沿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平行延伸的左限位立板和右限位立板。

进一步,所述横向偏移限位机构为设置在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上并沿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平行延伸的限位槽。

进一步,所述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上设置有用于与电网连接的供电导体。

进一步,所述道路隔离架的下部为水泥墩。

进一步,所述水泥墩内设置有储水腔,水泥墩上还设置有进水管接头和排水阀。

进一步,还包括设置在车行道路面或道路隔离架侧面的标识线,所述标识线用于判断车辆在车行道横向上的位置。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1、本发明立体辅助行驶道路系统,在大风或雨雪天气,通过车辆上的侧偏摆臂机构与横向偏移限位机构配合,当车辆出现超范围的危险横向移动情况时,利用横向偏移限位机构对侧偏摆臂机构的横移范围进行限定,从而对车辆施加阻止其过度横向偏移的拉力或推力,避免其过度偏移而出现交通事故,能提高车辆在恶劣天气下的行驶安全性。

不仅如此,立体辅助行驶道路系统的作用类似于轨道,当车辆上的侧偏摆臂机构与横向偏移限位机构配合后,相当于车辆既在现有车行道上行驶,又在立体辅助行驶道路系统这一轨道上行驶,从而使车辆既保持了一定的横向偏移能力以适应地面状况,同时又保证了车辆不能过度横向偏移而出现碰撞事故,因而提高了车辆行驶安全性,进而可以显著提高现有道路的最高限速。

2、本发明立体辅助行驶道路系统,通过车辆上的侧偏摆臂机构与横向偏移限位机构的配合,车辆在使用立体辅助行驶道时,侧偏摆臂机构作为车辆的一部分从而使车辆的横向结构变宽,更有利于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保持稳定。

3、本发明立体辅助行驶道路系统,其还通过在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上设置供电导体,从而使其能为行驶的车辆供电,同时能提高车辆在充电过程中的行驶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中立体辅助行驶道路系统的第一种实施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中立体辅助行驶道路系统的第二种实施结构示意图;

图3为实施例中立体辅助行驶道路系统的第三种实施结构示意图;

图4为实施例中立体辅助行驶道路系统的第四种实施结构示意图;

图5为侧偏摆臂机构与横向偏移限位机构配合的第一种状态示意图;

图6为侧偏摆臂机构与横向偏移限位机构配合的第二种状态示意图;

图7为偏摆臂与基块的连接示意图;

图8为偏摆臂与车顶连接的示意图;

图9为扭转座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1,本实施例立体辅助行驶道路系统,包括沿机动车道路的边界线或分隔线设置的道路隔离架1,所述道路隔离架上设置有与车行道路面平行的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2和横向偏移限位机构,所述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用于支撑设置于车辆上的侧偏摆臂机构,所述横向偏移限位机构用于对侧偏摆臂机构在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上的左右移动距离进行限位。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所述横向偏移限位机构为设置在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两侧并沿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平行延伸的左限位立板3和右限位立板4。设置于车辆上的侧偏摆臂机构的结构可以有多种形式,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侧偏摆臂机构包括侧偏摆臂5和设置在侧偏摆臂端部的滚动限位器,所述滚动限位器包括基块6、设置在基块底部的第一滚动体7和设置在基块侧面上的第二滚动体8,第二滚动体8与左限位立板3和右限位立板4之间的距离即为侧偏摆臂机构能在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上左右移动的范围。

如图7所示,偏摆臂的一端铰接在基块上,基块上设置有限定其偏转角度的弧形槽13,所示偏摆臂上设置有与弧形槽滑动配合的销轴14。所述侧偏摆臂的另一端设置在车顶上,具体如图9所示,车顶上设置有扭转座15,扭转座由设置于车顶的固定座151、与固定座转动配合的旋转座152和设置在固定座与旋转座之间的弹簧153组成,旋转座上设置有升降驱动机构16,升降驱动机构具体可采用气缸或液压缸或电动缸;升降驱动机构上设置有连接座17,旋转座上还设置有与连接座上下滑动配合的导向杆18;连接座上设置有旋转驱动机构19,旋转驱动机构可采用步进电机或伺服电机或转角马达,所述侧偏摆臂的一端与旋转驱动机构连接。设置扭转座使得偏摆臂与车辆之间的角度能自适应车辆的横移变化,且固定座和旋转座上设置有限定旋转座转动角度的限位块154,使得旋转座不会超范围旋转,同时在滚动限位器与立体辅助行驶道路系统脱离后时弹簧能使旋转座回位到初始位置。

在雨雪或大风天气情况下,受车轮与地面摩擦力减小或横风的影响车辆行驶容易出现横向偏移。这时,先通过旋转驱动机构驱动侧偏摆臂转动使滚动限位器位于左限位立板3和右限位立板4上方,然后再通过升降驱动机构驱动侧偏摆臂下降,使滚动限位器进入到左限位立板3和右限位立板4之间,让第一滚动体7贴在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2上滚动前进,通过左限位立板3和右限位立板4限定滚动限位器在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2上横向偏移范围。

在滚动限位器进入左限位立板3和右限位立板4之间后,如图5所示,若出现车辆向左偏移时,滚动限位器便会跟随向左移动靠在左限位立板3上,这时若车辆继续向左偏移便会受到侧偏摆臂向右的推力,从而阻止其继续向左移动;如图6所示,若出现车辆向右偏移时,滚动限位器便会跟随向右移动靠在右限位立板4上,这时若车辆继续向右偏移便会受到侧偏摆臂向左的拉力,从而阻止其继续向右移动。这样,通过立体辅助行驶道路系统阻止车辆沿道路横向的过度偏移,且偏摆臂的位置状态能根据车辆在设定的安全横移范围内的具体位置自适应调整,通过将车辆的横向偏移限定在设定的安全范围内,从而提高了车辆行驶安全。

当然在不同实施例中,横向偏移限位机构还可为其它形式,如图2所示,所述横向偏移限位机构为设置在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上并沿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平行延伸的限位槽9,基块为t形,设置基块上的第二滚动体8位于限位槽中,第一滚动体7贴在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2上,第二滚动体8与限位槽内壁之间的距离即为滚动限位器在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上横向的偏移范围。

不仅如此,在车辆加速或减速状态,特别是急加速或急减速状态,设置在车辆上的侧偏摆臂5会具有很大的惯性力,如果不消除该惯性力,该惯性力作用于车辆会使其失衡而发生事故。通过横向偏移限位机构对滚动限位器进行限位,这样在车辆加速或加速时,侧偏摆臂在惯性状态下发生偏转,当偏转至使滚动限位器与左限位立板3或者右限位立板4接触,或者与限位槽9的内壁接触时,由于限位立板或限位槽的阻挡,侧偏摆臂便不能再偏转,这样即可抵消侧偏摆臂的惯性影响,避免该惯性对车辆整体行驶稳定性的影响。在消除侧偏摆臂惯性影响的同时设置在侧偏摆臂端部的滚动限位器在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2上滚动前进,这时车辆的左右结构变宽更有利于车辆的左右结构稳定和车辆行驶过程中左右动态的稳定。同时本实施例中侧偏摆臂机构设置在车顶上,能从车体顶部对车辆施加阻止其过度横向偏离的推力或拉力,进一步增强这种力对车辆行驶的影响效果。

作为对以上实施例的改进,所述刚性辅助行驶道路面上设置有用于与电网连接的供电导体11,所述横向偏移限位机构还能用于对车辆受电器进行限位。本改进使得本立体辅助行驶道路系统还能作为对行驶中车辆进行供电的供电器。如图3和图4所示,通过左限位立板3和右限位立板4,或者通过限位槽9对受电器12的横向偏移范围进行限定,即可提高受电器与供电导体滑触的稳定性,同时还可以提高车辆在充电过程中的行驶安全性。

作为对以上实施例的改进,所述道路隔离架的下部为水泥墩,水泥墩的耐腐蚀力强,可以避免融雪剂等的腐蚀破坏,特别适合于寒冷地区。

作为对以上实施例的改进,所述水泥墩内设置有储水腔,水泥墩上还设置有进水管接头和排水阀,本改进使得当车辆在行驶中发生火灾时,可以方便的在附近道路隔离架内取到水进行灭火,因为电动车辆的电池灭火采用水基灭火剂灭火效果最佳,而采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剂对电池灭火效果较差。

作为对本实施例的改进,本实施例立体辅助行驶道路系统还包括设置在车行道路面或道路隔离架侧面的标识线,所述标识线用于判断车辆在车行道横向上的位置,可使帮助驾驶员更好将车辆控制在道路中间。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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