闩锁组件、机械锁芯释放机构及打开关闭闩锁的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460449阅读:589来源:国知局
闩锁组件、机械锁芯释放机构及打开关闭闩锁的方法与流程

本申请要求于2015年6月11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序列No.62/174,152的权益,该美国临时申请整体通过参引并入本文。

技术领域

本公开总体上涉及用于机动车辆的关闭闩锁,并且更具体地涉及配备有锁芯释放机构的电力闩锁组件,该锁芯释放机构构造成需要至少两次致动输入以允许闩锁机构的机械释放。



背景技术:

本部分提供了与本公开内容有关的背景信息,其不一定是现有技术。

在以下的描述中,将使用表述“关闭面板”来概括地指示能够在打开位置与关闭位置之间移动以相应地打开及关闭通往机动车辆的内部室的入口的任何部件或元件。以此,术语关闭构件除包括以下描述仅通过示例的方式具体参照的机动车辆侧门以外,还包括但不限于后舱盖、后挡板、提升式门、发动机罩、后备箱和行李箱盖。

鉴于用户对配备有先进舒适且方便的特征的机动车辆的增大的需求,许多现代化的机动车辆如今设置有被动门禁系统以允许在不使用传统的钥匙式门禁系统的情况下锁定及释放关闭面板(即,车门、后挡板、提升式门和后备箱)。就这点而言,车辆闩锁系统现在可用的一些通用的特征包括电力锁定/解锁、电力释放和电力系结(cinching)。这些“借助电力的”特征由安装至关闭面板并包括经由至少一个电致动器控制的棘爪和掣爪式闩锁机构的闩锁组件提供。通常,关闭面板借助于将棘爪定位在碰销捕获位置中从而以可释放的方式保持安装至车辆的结构部分的碰销而被保持在关闭位置中。棘爪在棘爪保持位置中通过接合棘爪的掣爪被保持在其碰销捕获位置中。为了使关闭面板从其关闭位置释放,电致动器被致动以使掣爪从其棘爪保持位置移动到棘爪释放位置,由此偏置装置强制地使棘爪从其碰销捕获位置枢转到碰销释放位置中以便释放碰销。作为替代方案,还已知采用双掣爪式闩锁机构来减小电致动器释放闩锁机构所需的释放力。

如已知的,这种电气操作式或“电力”闩锁组件还必须能够允许车门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在机动车辆发生事故或碰撞的情况下打开。特别地,在车辆碰撞或其他紧急情况下,车门必须独立于把手激活装置或其他所使用的外部介入装置保持关闭,这种电力闩锁组件通常被认为在“双锁定”状态下操作。然而,在碰撞之后,车门应当能够通过返回至其“解锁”状态的电力闩锁组件来打开。在一些车辆中采用碰撞管理系统,该碰撞管理系统构造成检测碰撞情况(经由碰撞传感器)并且在碰撞情况期间向电力闩锁组件的电致动器(通常为电马达)发出合适的控制信号以使电力闩锁组件自动转换到双锁定状态下并且随后在碰撞情况之后的一定量时间返回至解锁状态。然而,在这种紧急情况期间,可能会发生车辆的主电源故障、或者主电源和/或碰撞管理控制器与电力闩锁组件之间的电连接中断或破坏。因此,这种具有电力释放功能的电力闩锁组件通常需要一个或更多个紧急或“备用”机械释放机构以在电力不可用的情况下打开车辆关闭面板。提供这种功能的一种方式是通过棒或线缆将锁芯杆连接至与掣爪连接(直接地或间接地)的闩锁机构处的释放杆。这种解决方案还可以防止在碰撞事件期间发生惯性效应,原因在于锁芯在钥匙插入并旋转之前保持在静置位置中。

与常规的机械释放系统相关的一个缺点在于在碰撞事件期间可能会发生锁芯与电力闩锁组件之间的相对运动。为了避免释放机构的非预期的激活,已经在加强使锁芯与作用在掣爪上的释放杆相互连接的部件的连接和功能性相互作用方面做出了努力。具体地,仍存在对研发“单次”运动释放杆激活构造的替代方案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部分提供了本公开的总体概要并且不意在被认为是本公开的所有方面、特征和目的的穷举和全面列举,并且本概要也无意于限制本公开的范围。

本公开的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机动车辆关闭系统的电力闩锁组件,该电力闩锁组件构造成提供电力释放特征和机械释放特征。

本公开的有关方面提供了一种具有机械释放特征的电力闩锁组件,该机械释放特征构造成需要至少两次不同的激活运动或者沿相反方向的顺序激活以使释放连杆相对于释放杆在锁定位置与解锁位置之间移动,释放杆构造成使掣爪从其棘爪抑制位置移动到其棘爪释放位置。

本公开的有关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闩锁组件,该闩锁组件包括:棘爪,棘爪能够在碰销释放位置与碰销捕获位置之间移动;棘爪偏置构件,棘爪偏置构件将棘爪朝向碰销释放位置偏置;掣爪,掣爪能够在用以将棘爪保持在碰销捕获位置中的棘爪抑制位置与用以允许棘爪至碰销释放位置的运动的棘爪释放位置之间移动;掣爪偏置构件,掣爪偏置构件将掣爪朝向棘爪抑制位置偏置;闩锁释放机构,闩锁释放机构能够操作成在闩锁锁定模式下使掣爪位于棘爪抑制位置中以及在闩锁释放模式下使掣爪位于棘爪释放位置中;电力操作式致动机构,电力操作式致动机构能够操作成将闩锁释放机构从闩锁锁定模式转换到闩锁释放模式;以及机械锁芯释放机构,机械锁芯释放机构能够操作成在锁定模式下将闩锁释放机构保持在闩锁锁定模式下以及在解锁模式下将闩锁释放机构转换到闩锁释放机构的闩锁释放模式,锁芯释放机构具有锁芯,该锁芯需要经由钥匙的至少两次不同的致动输入以将释放连杆从不与闩锁释放构件可操作的接触的锁定位置移动至将闩锁释放机构以可操作的方式转换到闩锁释放模式的解锁位置。

本公开的有关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车辆闩锁的机械锁芯释放机构,该机械锁芯释放机构包括:锁芯;释放连杆,释放连杆具有在其中形成有迂回的引导槽的侧面,迂回的引导槽包括上引导部段和下引导部段;固定的引导销,固定的引导销设置在引导槽中以有助于使释放连杆在锁定位置与解锁位置之间移动;以及棒,棒将锁芯以可操作的方式联接至释放连杆,棒能够响应于锁芯沿第一方向的旋转而沿第一方向移动以及能够响应于锁芯沿与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的旋转而沿第二方向移动,在所述棒沿所述第一方向移动的过程中,固定的引导销横向行经上引导部段和下引导部段中的一者,在所述棒沿所述第二方向移动的过程中,固定的引导销横向行经上引导部段和下引导部段中的另一者。

本公开的有关方面提供了一种打开电力操作式车辆关闭闩锁的方法。该方法包括:用钥匙使锁芯从行程起点位置沿第一方向旋转并且使释放连杆从与闩锁释放机构的非共面关系移动到与闩锁释放机构的共面关系。此外,使锁芯沿与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旋转至与行程起点位置一致的行程终点位置并且致使释放连杆使闩锁释放机构枢转,从而使掣爪枢转至棘爪释放位置以允许棘爪至碰销释放位置的偏置运动,从而将碰销从棘爪释放。

根据文中提供的描述,适用性的其它方面将变得明显。本概要中的描述及具体示例仅出于说明性的目的并且无意于限制本公开的范围。

附图说明

文中描述的附图仅用于对所选实施方式的说明目的,而不意在限制本公开的范围。现在将参照附图通过示例的方式来描述本公开,在附图中:

图1A是配备有关闭面板和电力闩锁组件的机动车辆的示意图;

图1B是电力闩锁组件的实施方式的正视图;

图2A是作为图1B中示出的电力闩锁组件的一部分的锁机构处于已锁定状态的平面图;

图2B是图2A中示出的锁机构处于超驰状态的平面图;

图2C是图2A中示出的锁机构处于已解锁状态的平面图;

图2D是图2A中示出的锁机构处于儿童-锁定状态的平面图;

图3是电力闩锁组件的另一实施方式的立体图;

图4是电力闩锁组件的另一实施方式的立体图;

图5A和图5B是电力闩锁组件的另一实施方式的立体图;

图5C是沿图5B中的剖面线5c-5c截取的立体剖视图;

图5D是图5B中示出的电力闩锁组件的一部分的放大立体图;

图6是示出了图5A中示出的电力闩锁组件处于已锁定状态的正视图;

图7是示出了图5A中示出的电力闩锁组件处于已锁定状态的正视图,其中,内侧门把手已经被致动;

图8是示出了图5A中的电力闩锁组件的处于已解锁状态的正视图;

图9是示出了图5A中示出的电力闩锁组件处于致动状态以允许打开包含闩锁的车门的正视图;

图10是示出了图5A中示出的电力闩锁组件处于第二已锁定状态的正视图;

图11是适于与图1至图10中示出的电力闩锁组件中的一个或更多个电力闩锁组件结合的钥匙式机械释放机构的轴测图;

图12是钥匙式机械释放机构的另一轴测图,该轴测图示出了经由钥匙从“行程起点”位置沿第一旋转方向旋转经过了第一范围的运动的初次致动;

图13是图12中示出的部件的侧向剖视图;

图14是钥匙式机械释放机构的另一轴测图,该轴测图示出了经由钥匙沿第一旋转方向旋转经过了第二范围的运动的继续致动;

图15是图14中示出的部件的侧向剖视图;

图16是钥匙式机械释放机构的另一轴测图,该轴测图示出了钥匙沿第一旋转方向旋转经过第三范围的运动至“行程终点”位置的继续旋转;

图17是图16中示出的部件的侧向剖视图;

图18是钥匙式机械释放机构的另一轴测图,该轴测图示出了钥匙从行程终点位置沿与第一旋转方向相反的第二旋转方向旋转经过了第一范围的运动的继续旋转;

图19是图18中示出的部件的侧向剖视图;

图20是是钥匙式机械释放机构的另一轴测图,该轴测图示出了钥匙沿第二旋转方向旋转经过第二范围的行程返回至行程起点位置的继续旋转;

图21是图20中示出的部件的侧向剖视图;

图22是适于与图1至图10中示出的电力闩锁组件中的一个或更多个电力闩锁组件结合的另一钥匙式机械释放机构的轴测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将参照附图更加充分地描述示例实施方式。提供了示例实施方式以使得本公开将是透彻的、并且将充分地向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传达范围。陈述了诸如具体部件、装置和方法的示例之类的许多具体细节,以提供对本公开的实施方式的透彻的理解。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明显的是,不需要采用具体细节,可以以多种不同的形式来实施示例实施方式,并且,具体细节和示例实施方式都不应当被解释为限制本公开的范围。在一些示例实施方式中,并未详细地描述公知的过程、公知的装置结构以及公知的技术。

本文中使用的术语仅用于描述具体的示例实施方式,并且并非意在进行限制。如本文中所使用的,单数形式“一”、“一个”以及“该”也可以意在包括复数形式,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说明。术语“包括”、“包括有”、“包含”以及“具有”是包括性的,并因此说明所阐述的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件和/或部件的存在,但不排除一个或更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件和/或部件的存在,也不排除一个或更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件、部件、和/或其组的存在或附加。本文中描述的方法步骤、过程及操作不应当被解释为必须要求以所讨论或说明的特定次序来执行,除非具体指明为执行的次序。还应当理解的是,可以采用另外的步骤或替代性步骤。

当元件或层被称为在另一元件或层“上”或者“接合至”、“连接至”或“联接至”另一元件或层时,其可以直接在该另一元件或层上或者直接接合至、连接至或联接至该另一元件或层,或者可以存在中间元件或中间层。与此相比,当元件被称为“直接”在另一元件或层“上”或者“直接接合至”、“直接连接至”或“直接联接至”另一元件或层时,可能没有中间元件或中间层存在。用于描述元件之间的关系的其他词应该以相似的方式来解释(例如“在…之间”与“直接在…之间”、“相邻”与“直接相邻”等)。如本文中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相关联的列举项中的一个或更多个列举项的任意及所有组合。

尽管在本文中可能使用术语“第一”、“第二”和“第三”等来描述各种元件、部件、区域、层和/或部段,但是这些元件、部件、区域、层和/或部段不应受这些术语的限制。这些术语可能仅用于将一个元件、部件、区域、层或部段与另一区域、层或部段进行区分。除非上下文清楚地指出,否则诸如“第一”、“第二”之类的术语以及其他数字术语当在本文中使用时并不暗示顺序或次序。因此,在不背离示例实施方式的教示的情况下,可以将以下所讨论的第一元件、第一部件、第一区域、第一层或第一部段称作第二元件、第二部件、第二区域、第二层或第二部段。

为了便于描述,文中可能使用与空间相关的术语比如“内”、“外”、“在…下面”、“在…下方”、“下”、“在…上方”、“上”以及类似术语以描述如附图中示出的一个元件或特征相对于另一(些)元件或特征的关系。与空间相关的术语可以意在包括除附图中所描绘的取向以外装置在使用或操作时的不同的取向。例如,如果附图中的装置被翻转,则被描述为在其它元件或特征“下方”或“下面”的元件将会被定向为在其它元件或特征的“上方”。因此,示例术语“在…下方”可以包括上方和下方两种取向。装置可以以其它方式定向(旋转90度或以其他取向)并且本文中使用的与空间相关的描述语做相应的解释。

首先参照图1A,下文被称作电力闩锁组件或关闭闩锁600的电子闩锁组件联接至机动车辆603的车门602。关闭闩锁600电连接至机动车辆603的主电源604,例如,通过电连接元件605比如电力电缆提供电池电压(Vbatt)的主电池。关闭闩锁600被示意性地示出为包括致动组606,致动组606包括能够响应于与固定至车辆603的车身部分的碰销606b的接合选择性地旋转的棘爪。当棘爪606a沿闩锁方向旋转到相对于碰销606b的碰销捕获位置时,车门602处于关闭操作状态。掣爪606c选择性地接合棘爪606a以防止棘爪606a从其碰销捕获位置直接地或以其他方式旋转到碰销释放位置,直到车门602被期望打开为止。设置有用以使掣爪606c从棘爪抑制位置(将棘爪606a保持在其碰销捕获位置)直接地或间接地进入棘爪释放位置(允许棘爪606a移动到其碰销释放位置)的电马达606d。电子控制电路610可以方便地设置在具有致动组606的共用壳体611内。电子控制电路610向电马达606d提供控制信号并且经由通信路径614电连接至车辆管理单元612。外侧把手615被示出为设置在车门602中并且包括与控制电路610通信的合适的传感器(未示出),以在要求无钥匙进入时发出信号。

参照图1B,电力闩锁组件1的示例被公开为关闭闩锁13并且被示出为包括棘爪14、掣爪15、掣爪释放杆17、内侧门释放杆1、电力释放致动器18和锁27,锁27包括锁机构28和锁致动器19。棘爪14能够在碰销捕获或关闭位置(图1B)与碰销释放或打开位置(图11)之间移动,在碰销捕获或关闭位置中,棘爪14保持碰销,在碰销释放或打开位置中,棘爪14允许碰销的释放。所示出的覆盖关闭闩锁13的部件的盖板907是透明的,以便能看到棘爪14和掣爪15。参照图1B,可以提供诸如扭簧之类的棘爪偏置构件30以使棘爪14朝向打开位置偏置。

掣爪15能够在棘爪抑制或锁定位置(图1B)与棘爪释放位置(图11)之间移动,在棘爪抑制或锁定位置中,掣爪15将棘爪14保持在关闭位置,在棘爪释放位置中,掣爪15允许棘爪14处于打开位置。可以提供诸如合适的弹簧之类的掣爪偏置构件32以使掣爪15朝向棘爪锁定位置偏置。

掣爪释放杆17操作性地连接至掣爪15并且能够在掣爪释放位置与原始位置(图1B)之间移动,在掣爪释放位置中,掣爪释放杆17使掣爪15移动至棘爪释放位置,在原始位置中,掣爪释放杆17允许掣爪15处于棘爪锁定位置。

可以提供诸如合适的弹簧之类的释放杆偏置构件34以使掣爪释放杆17朝原始位置偏置。

掣爪释放杆17可以通过诸如例如电力释放致动器18、内侧门释放杆1、或外侧门释放杆之类的若干部件来移动至掣爪释放位置。

电力释放致动器18包括具有电力释放致动器马达输出轴38的电力释放致动器马达36、安装在输出轴38上的电力释放蜗轮装置(worm gear)40、以及电力释放从动齿轮42。电力释放凸轮43连接成用于与从动齿轮42一起旋转并且能够在掣爪释放位置范围与掣爪非释放位置范围之间旋转。在图1B中,电力释放凸轮43为在掣爪非释放范围内的位置。从动齿轮42由蜗轮装置40驱动并且从动齿轮42进一步驱动凸轮43,凸轮43驱动掣爪释放杆17在原始位置与掣爪释放位置之间枢转。

电力释放致动器18可以用作被动门禁特征的一部分。当持有电子密钥卡的人接近车辆并且打开外侧门把手22时,车辆感测密钥卡的存在并且感测门把手已经被致动(例如,通过开关24与至少部分地控制关闭闩锁13的操作且以20示出的电子控制单元(ECU)之间的通信)。进一步地,ECU 20致动电力释放致动器18以打开关闭闩锁13,从而打开车门。

锁27控制内侧门释放杆1与掣爪释放杆17之间的操作性连接。参照图2A,锁机构28包括辅助释放杆4、锁连杆2以及锁杆3。辅助释放杆4操作性地连接至掣爪释放杆17并且能够在原始位置(在图2A中示出)与掣爪释放位置之间移动,在原始位置中,辅助释放杆4允许掣爪释放杆17处于原始位置,在掣爪释放位置中,辅助释放杆4使掣爪释放杆17移动至掣爪释放位置。

锁连杆2能够在辅助释放杆4中的狭槽44内滑动并且控制内侧门释放杆1与辅助释放杆4之间的连接。锁连杆2能够在已锁定位置(图2A)与已解锁位置(图2C)之间移动。当锁连杆2处于已解锁位置时,锁连杆2定位在内侧门释放杆1的从原始位置(图2A)至被致动位置(未图示)的路径中。因此,当内侧门释放杆1从原始位置移动至被致动位置时,内侧门释放杆1接合并移动锁连杆2,并且因此该移动致使辅助释放杆4从原始位置旋转至掣爪释放位置(图11)。当锁连杆2处于已锁定位置(图2A)时,锁连杆2不在内侧门释放杆1的路径中。因此,内侧门释放杆1的从原始位置至被致动位置的移动未造成辅助释放杆4离开原始位置的任何相应移动。

锁杆3操作性地连接至锁连杆2并且能够在已锁定位置(图2A)与已解锁位置(图2C)之间移动,在已锁定位置中,锁杆3将锁连杆2定位在已锁定位置,在已解锁位置中,锁杆3将锁连杆2定位在已解锁位置。

可以提供诸如合适的弹簧之类的内侧门释放杆偏置构件46以使内侧门释放杆1朝原始位置偏置。可以提供诸如合适的弹簧之类的锁杆偏置构件9以使锁杆3朝已解锁位置偏置。

锁致动器19控制锁机构28的位置和操作。锁致动器19包括锁致动器马达11、锁致动器从动齿轮56、锁杆凸轮6、超驰构件(override member)10、锁杆凸轮状态开关凸轮8和锁杆凸轮状态开关7,其中,锁致动器马达11具有锁致动器马达输出轴52,并且锁致动器马达输出轴52上具有锁致动器蜗轮装置54。锁杆凸轮6、内侧门释放杆凸轮10和锁杆凸轮状态开关凸轮8都固定在一起并且能够与从动齿轮56一起旋转。由于在视图中被锁杆凸轮6遮挡,因而超驰构件10、开关凸轮8和开关7在图2A至图2D中以虚线轮廓示出。然而,在图1B中示出了凸轮8和开关7。

锁杆凸轮6操作性地连接至锁杆3并且能够在锁定位置范围与解锁位置范围之间旋转。当处于在锁定位置范围(图2A和图2D中示出了锁定位置范围的示例)内的位置时,锁杆凸轮6将锁杆3保持在已锁定位置。当处于在解锁位置范围(图2C中示出了解锁位置范围的示例)内的位置时,锁杆凸轮6允许锁杆3移动至已解锁位置。

锁杆凸轮状态开关凸轮8能够在解锁位置范围(图2C中示出了解锁位置范围的示例)与锁定位置范围(图2A中示出了锁定位置范围的示例)之间移动。锁杆凸轮状态开关凸轮8在解锁范围与锁定范围之间的移动改变锁杆凸轮状态开关7的状态。例如,开关7可以在锁杆凸轮状态开关凸轮8处于锁定范围中时打开并且可以在锁杆凸轮状态开关凸轮8处于解锁范围中时关闭,反之亦然。锁杆凸轮状态开关7的状态可以被ECU 20使用以判定是否允许外侧门把手22(经由图1B中示出的电力释放致动器18)操作性地连接至掣爪释放杆17。应当指出的是,替代性地,可以使开关7的操作颠倒并且使锁杆凸轮状态开关凸轮8的轮廓颠倒,使得开关7的打开将对ECU 20表示锁27被解锁,并且开关7的闭合将对ECU 20表示锁27被锁定。

锁杆状态开关50可以用于对ECU 20表示锁杆3的状态(即,锁杆3是处于已锁定位置还是处于已解锁位置)。应当理解的是,锁杆状态开关50为可以代替开关7和开关凸轮8而提供的替代性开关。换句话说,如果提供开关50,则开关7和凸轮8可以被省去。替代性地,如果提供开关7和凸轮8,则开关50可以被省去。

超驰构件10能够在可致动位置范围(图2A中示出了该位置范围的示例)与不可致动位置范围(图2C和图2D中示出了该位置范围的示例)之间移动。超驰构件10的操作在下面进一步描述。

锁致动器马达11的旋转(通过蜗轮装置54)驱动从动齿轮56的旋转并因此驱动锁杆凸轮6、锁杆凸轮状态开关凸轮8和内侧门释放杆凸轮10的移动。

对于后门应用而言,锁27可以具有三个锁状态:已锁定状态(图2A)、已解锁状态(图2C)和儿童-锁定状态(图2D)。

参照图2C,当锁27处于已解锁状态时,锁杆凸轮6处于解锁范围内,并且因此,锁杆3和锁连杆2处于其已解锁位置。因此,内侧门释放杆1通过锁连杆2和辅助释放杆4操作性地连接至掣爪释放杆17(并且因此连接至图1B中示出的掣爪15)。因此,内侧门释放杆1至被致动位置的致动导致掣爪释放杆17的致动,因此导致掣爪15至棘爪释放位置(图11)的移动,从而释放棘爪14。另外,参照图2C,锁杆凸轮状态开关凸轮8处于解锁范围以对ECU 20表示认为外侧门把手22已解锁。因此,如果外侧门把手22被车辆外的人拉动,即使这个人没有电子密钥卡或钥匙,电力释放致动器18(图1B)也致动掣爪释放杆17以打开车门。

图2A至图2D中示出的锁27包括即使锁27处于已锁定位置仍允许内侧门释放杆1打开车门的双拉超驰特征。参照图2A,当锁27处于已锁定位置时,锁杆凸轮6处于锁定范围中并因此抵抗锁杆偏置构件9的推动作用将锁杆3保持在已锁定位置。此外,锁杆凸轮状态开关凸轮8处于锁定范围,并且因此锁杆凸轮状态开关7对ECU 20表示锁27已被锁定,使得ECU 20操作性地断开外侧门把手22与掣爪释放杆17的连接。此外,超驰构件10处于可致动范围中。

当内侧门释放杆1被致动(即,移动至被致动位置)而锁27处于已锁定位置(参见图2B)时,内侧门释放杆1不将辅助释放杆4移动至掣爪释放位置。然而,内侧门释放杆1的移动驱动超驰构件10从是可致动位置的第一位置移动至处于不可致动范围中的第二位置。由于锁杆凸轮6、锁杆凸轮状态开关凸轮8和超驰构件10都连接在一起,因此超驰构件10至第二位置(图2B)的移动导致锁杆凸轮6至解锁范围内的位置的移动并且导致锁杆凸轮状态开关凸轮8至解锁范围内的位置的移动。锁杆凸轮状态开关凸轮8至解锁范围内的移动闭合锁杆凸轮状态开关7以对ECU 20发信号以允许在外侧门把手22与掣爪释放杆17之间的操作性控制。

在内侧门释放杆1仍被致动时,可选地设置在内侧门释放杆1上的锁连杆保持表面58将锁连杆2保持在已锁定位置。因此,即使锁杆凸轮6不再阻挡锁杆3至已解锁位置的移动,锁杆3仍保持在已锁定位置。锁杆凸轮状态开关7和锁杆状态开关50各自的状态可以用于对ECU 20表示锁27处于“超驰”状态。

当内侧门释放杆1从被致动位置释放并且移回至原始位置(参见图2C)时,保持表面58从锁连杆2的路径移出,并且所以锁连杆2和锁杆3在锁杆偏置构件9的推动作用下移动至锁连杆2和锁杆3的已解锁位置(图2C)。因此,锁27处于已解锁状态。因此,当锁27处于已锁定状态时,使内侧门释放杆1至原始位置的致动和返回已经使锁27移动至图2C中示出的已解锁状态,其中,内侧门释放杆1通过锁连杆2和辅助释放杆4操作性地连接至掣爪释放杆17。因此,内侧门释放杆1的第二次致动致动掣爪释放杆17以释放掣爪15(图1B)并且打开车门900(图11)。

当锁27处于图2D中示出的儿童-锁定状态时,锁杆凸轮6处于锁定范围中,并且因此锁连杆2和锁杆3处于其已锁定位置。此外,超驰构件10处于在不可致动范围中的第三位置。因此,不管释放杆1被致动多少次,都防止了内侧门释放杆1超驰锁27并打开车门。此外,锁杆凸轮状态开关凸轮8可以在锁定范围中,从而导致外侧门把手22与掣爪释放杆17之间的操作性断开连接。

锁27能够通过锁致动器19定位在已解锁位置、已锁定位置和儿童-锁定位置中。更具体地,为了将锁27从已锁定状态(图2A)移动至已解锁状态(图2C),锁致动马达11可以被致动以使从动齿轮56沿第一方向(图2A中示出的视图中的顺时针方向)旋转直到ECU20基于开关7的状态感测到锁杆凸轮状态开关凸轮8已经移动至解锁范围并且基于开关50的状态感测到锁杆凸轮6已经移动至解锁范围为止。为了将锁27从已解锁状态(图2C)移动至儿童-锁定状态(图2D),锁致动马达11可以被致动以使从动齿轮56沿第一方向(图2C中示出的视图中的顺时针方向)旋转直到锁致动马达11由于与连接至从动齿轮56的具有对应的限制表面的部件接合而停转为止。为了将锁27从已锁定状态(图2A)移动至儿童-锁定状态(图2D),锁致动马达11可以被致动以使从动齿轮56沿第一方向(图2A中示出的视图中的顺时针方向)旋转直到锁致动马达11由于与连接至从动齿轮56的具有对应的限制表面的部件接合而停转为止。

为了将锁27从儿童-锁定状态(图2D)移动至已解锁状态(图2C),锁致动器马达11可以被致动以使从动齿轮56沿第二方向(图2D中示出的视图中的逆时针方向)旋转,直到ECU 20基于开关7的状态感测到锁杆凸轮状态开关凸轮8已经移动至解锁范围并且基于开关50的状态感测到锁杆凸轮6已经移动至解锁范围为止。为了将锁27从已解锁状态(图2C)移动至已锁定状态(图2A),锁致动马达11可以被致动以使从动齿轮56沿第二方向(图2C中示出的视图中的逆时针方向)旋转,直到锁致动马达11由于与连接至从动齿轮56的具有对应的限制表面的部件接合而停转为止。为了将锁27从儿童-锁定状态(图2D)移动至已锁定状态(图2A),锁致动马达11可以被致动以使从动齿轮56沿第二方向(图2D中示出的视图中的逆时针方向)旋转,直到锁致动马达11由于与连接至从动齿轮56的具有对应的限制表面的部件接合而停转为止。

在锁部件的前述运动期间,锁状态可以通过锁杆凸轮状态开关7的状态、并且另外地在某些情况下通过由ECU 20向锁致动马达11发出的最新命令而被指示给ECU 20。更具体地,在开关7指示已锁定状态并且由ECU 20发出的最新命令为使马达11沿第一方向旋转的情况下,锁27处于儿童-锁定状态。在开关7指示已锁定状态并且由ECU 20发出的最新命令为使马达11沿第二方向旋转的情况下,锁27处于已锁定状态。在开关7指示已解锁状态的情况下,则无论ECU 20给马达11发出的最新命令如何,锁27都处于已解锁状态。将指出的是,锁27的锁状态可以替代性地根据锁杆状态开关50的状态来确定,而不是根据开关7的状态来确定。

图2A至图2D中示出的锁27包括‘应急’特征,这种特征允许在内侧门释放杆1处于被致动位置(图2B)时将锁状态从儿童-锁定状态(图2D)改变至已解锁状态(图2C)。由于内侧门释放杆1上的保持表面58将锁杆3保持在已锁定位置中,因此,锁杆3不会阻碍锁杆凸轮6沿逆时针方向向解锁范围的运动。因此,当内侧门释放杆1被释放并移回至原始位置时,锁杆3可以移动至已解锁位置,并且锁27此时将处于已解锁状态。因此,即使在车辆乘员已经致动了内侧门释放杆1并将释放杆1保持在被致动位置时,锁27仍允许关闭闩锁13接收指令并根据该指令起作用以解锁。

在儿童-锁定状态下,锁27不允许内侧门释放杆1能够打开关闭闩锁13,但是锁27可以允许内侧门释放杆1解锁外侧门把手22,使得随后可以使用外侧门把手22打开关闭闩锁13。为此,可以设置以70表示的内侧门释放杆状态开关,用于向ECU 20指示内侧门释放杆的状态(即,用于向ECU 20指示内侧门释放杆1是处于原始位置还是被致动位置)。当内侧门释放杆1被致动时,ECU 20可以感测到该致动,并且在锁27处于儿童-锁定状态时,ECU 20可以解锁外侧门把手22。当内侧门释放杆1在锁27处于双-锁定状态时被致动时,ECU 20将不会解锁锁连杆2或外侧门把手22。

代替马达11能够将从动齿轮56转动至与锁27的儿童-锁定状态相关联的选定位置,替代性地,可以手动地控制锁27进入和离开儿童-锁定状态(例如,经由包括从车门900的边缘面(图11)突出的杆的儿童锁机构)的运动。在这种实施方式中,儿童锁机构可以包括单独的儿童锁凸轮,单独的儿童锁凸轮与锁杆3的适当部分接合以控制锁杆3是否能够移动至已解锁位置。儿童锁凸轮能够在锁定位置范围与未锁定位置范围之间旋转。

由于通过儿童锁机构提供了儿童锁定能力,因此,ECU 20可以在两个位置之间操作马达11而不是在三个位置之间操作马达11。这两个位置将与外侧门把手锁27的已解锁状态与例如已锁定状态对应。

现在参照示出了关闭闩锁100的另一实施方式的图4。关闭闩锁100包括棘爪102、掣爪104(其可以与图1B中的棘爪14和掣爪15类似,并且可以通过适当的偏置构件使棘爪向打开位置偏置并使掣爪向棘爪锁定位置偏置)、掣爪释放杆106以及电力释放致动器108。棘爪102上可以具有用于切断以110和112示出的两个开关的结构。第一开关110可以为门微开指示器开关,该开关定位成指示棘爪102处于第二位置(即,掣爪104保持棘爪102的以114示出的第二锁定表面,而非保持第一锁定表面116)的情况。第二开关112可以用以指示棘爪102是打开的(从而指示车门是打开的)。

电力释放致动器108可以包括具有输出轴120的电力释放致动器马达118,输出轴120上具有驱动从动齿轮124的蜗轮装置122。从动齿轮124具有连接至其上的释放杆致动凸轮126,释放杆致动凸轮126使掣爪释放杆106从原始位置向掣爪释放位置(图4)枢转。可以设置有用于将掣爪释放杆106朝向其原始位置偏置的释放杆偏置构件128。

当使用电力释放致动器108释放掣爪104以打开车门时,ECU 20可以使马达118运转,直到ECU 20接收到车门打开的信号(来自开关112)为止,或者直到已经过了选定的时间段为止,经过了选定的时间段表示车门被卡住(例如,被堆积在车辆上的雪或冰卡住)。在从门状态开关接收到车门打开的信号时,ECU 20可以向马达118发出信号,以重置棘爪102和掣爪104,使得掣爪104准备好在车门关闭时锁定棘爪102。

ECU 20可以接收来自内侧门把手状态开关(图4中未示出)以及外侧门把手状态开关24的向ECU 20指示内侧门把手(图11中以908示出)和外侧门把手22中的每一者是处于原始位置还是被致动的信号。ECU 20可以通过根据接收自内侧门把手和/或外侧门把手22的致动信号选择性地起作用或忽略上述致动信号来提供包括儿童-锁定、已解锁、双-锁定以及已锁定在内的若干状态中的任何状态。这些锁状态可以为ECU 20的逻辑状态。可以提供如双拉超驰的功能,由此ECU 20在内侧门把手的第一次致动时就解锁内侧门把手(但是闩锁被锁定)。

可以设置感测掣爪释放杆106的位置的掣爪释放杆状态开关130。状态开关130可以用以向ECU 20指示掣爪释放杆106何时到达被致动位置。

上述关闭闩锁13已经被描述为用于车辆的后门中的背景下。关闭闩锁13还可以如图1以及图2A至图2D中所示用于车辆的前门中,其具有三种锁状态,包括已锁定状态、已解锁状态以及双-锁定状态(代替用于后门应用中的儿童-锁定状态)。这三种锁状态可以由提供用于图1以及图2A至图2D中示出的关闭闩锁13的三种锁状态(已锁定、已解锁以及儿童-锁定)的类似结构来提供。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当锁27处于双-锁定状态时,ECU 20在内侧门释放杆1被致动时不能解锁外侧门把手22,而ECU 20可以被编程以如上所述的在处于后门应用中的儿童-锁定状态时解锁外侧门把手22。

参照图2A,可选的是,可以给关闭闩锁13提供额外的双锁特征。因此,锁27(并且因此关闭闩锁13)将具有儿童-锁定状态、已解锁状态、已锁定状态以及双-锁定状态。

图3中示出了用于前门应用的关闭闩锁13的构型的另一示例。图3中的关闭闩锁13可以包括具有已锁定状态和已解锁状态并且不具有儿童-锁定状态的锁(未示出)。在已锁定状态下,该锁使外侧门把手22失效。在已解锁状态下,该锁允许通过外侧门把手22借助于电力释放致动器18对掣爪释放杆17的致动。图3中的关闭闩锁可能不具有双拉超驰特征,从而允许代替地通过以200表示的内侧门释放杆对掣爪释放杆17的直接致动,而不必考虑锁(未示出)是否处于已锁定状态。可选地,车门900(图11)可以包括钥匙锁,钥匙锁包括利用钥匙进行旋转的锁芯。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提供外侧门释放杆202,外侧门释放杆202以机械的方式操作地连接至掣爪释放杆17并且自身通过锁芯的旋转而被以机械的方式致动。

关闭闩锁13可以构造成提供两种锁状态而不是三种锁状态。例如,在前门应用中,关闭闩锁可以具有双-锁定状态和已解锁状态。在这种构型中,不需要超驰构件10并且超驰构件10可以被省去,这是因为在双-锁定状态下,不能使用内侧门释放杆1来超驰锁。此外,关闭闩锁13可以构造成使得已解锁状态表示对从动齿轮56的行程极限而非对应于两个行程极限之间的中间位置。因此,可以使马达11沿第一方向旋转,直到马达11停转以使锁移动至双-锁定状态为止,并且可以使马达11沿第二方向旋转,直到马达11停转以使锁移动至已解锁状态为止。

在另一变型中,关闭闩锁13可以用于具有两种锁状态的前门应用中:已锁定和已解锁,其中,双拉超驰特征被提供为使闩锁13移出已锁定状态的一种方式。在该变型中,设置有超驰构件10,并且超驰构件10能够由内侧门释放杆1接合以使闩锁13进入已解锁状态,使得对内侧门释放杆1的随后致动将打开闩锁13。在该变型中,已解锁状态可以在用于从动齿轮56的一个行程极限处,而已锁定状态可以在用于从动齿轮56的另一行程极限处,使得当使用马达11改变锁状态时,使从动齿轮56沿一个方向或沿另一方向移动,直到马达11停转为止。

参照示出了关闭闩锁300的另一实施方式的图5A和图5B。在该实施方式中,与图1至图4中示出的元件类似的元件提供有类似的附图标记。因此,元件310与图1至图4中的元件1类似;元件302与图1至图4中的元件2类似;元件311与图1至图4中的元件11类似;等等。关闭闩锁300可以类似于关闭闩锁13,但是关闭闩锁300可以包括更少的部件,这可以提供降低的复杂性和成本以及增大的可靠性。闩锁300包括可以类似于棘爪14和掣爪15(图1B)的棘爪314和掣爪315,并且棘爪314和掣爪315可以分别由棘爪偏置构件和掣爪偏置构件偏置,棘爪偏置构件和掣爪偏置构件可以类似于图1至图4中的棘爪偏置构件和掣爪偏置构件。在图5A和图5B的视图中看不到棘爪偏置构件,但掣爪偏置构件在图5B中以322示出。

掣爪释放杆由317示出并且可以类似于掣爪释放杆17(图1B)。掣爪释放杆317能够通过包括经由锁连杆302的内侧门释放杆301、电力释放致动器318以及外侧门释放杆502(图5B)在内的若干元件中的任一元件而在原始位置与掣爪释放位置(图9)之间枢转。掣爪释放杆317从静置(rest)位置(图6)至掣爪释放位置(图9)的枢转使得杆317上的掣爪释放臂382接合掣爪315上的杆接纳臂383以及将掣爪315驱动至棘爪释放位置。在图6至图10中示出的视图中,掣爪释放杆317沿逆时针方向枢转以到达掣爪释放位置。掣爪释放杆317可以通过掣爪释放杆偏置构件381朝向原始位置偏置。

以与图1B中的电力释放致动器18类似的方式,电力释放致动器318(图5A和图5B)包括具有输出轴的电力释放致动器马达336,输出轴上具有蜗杆340。蜗杆340使蜗轮装置342(其也可以被称作从动齿轮)旋转,蜗轮装置342上具有能够与掣爪315上的杆接纳臂383接合的掣爪驱动表面385(图5B)。蜗轮装置342能够通过马达336(经由蜗杆340)在原始位置(图6)与掣爪释放位置之间旋转,在掣爪释放位置中,蜗轮装置342将掣爪315驱动至棘爪释放位置。ECU 320控制马达336的操作。蜗轮装置342可以通过蜗轮装置偏置构件387(图5B)被朝向静置位置偏置。将指出的是,在该运动期间,蜗轮装置342反向驱动蜗杆340。为此,蜗杆340具有使蜗杆340能够进行反向驱动的螺纹角。

内侧门释放杆301能够(例如通过图6中示出的视图中的逆时针枢转运动)从原始位置(图6)移动至被致动位置(图7),并且内侧门释放杆301通过内侧门释放杆偏置构件346朝向原始位置偏置。如图6和图7中所示,内侧门释放杆301由内侧门把手395来致动(例如经由线缆396)。内侧门把手395能够在原始位置(图6)与被致动位置(图9)之间移动(例如,枢转),在被致动位置中,门把手395使内侧门释放杆301进入被致动位置。门把手395可以通过内侧门把手偏置构件397(例如扭转弹簧)朝向原始位置偏置。

内侧门把手395具有与内侧门把手395相关联的内侧门把手状态开关370。状态开关370可以具有第一状态(例如关闭),此时,内侧门把手、并且因此内侧门把手释放杆301处于原始位置。状态开关370可以具有第二状态(例如打开),此时,内侧门把手395、并且因此内侧门把手释放杆395处于被致动位置。因此,状态开关370的状态指示内侧门把手395和内侧门释放杆301两者的位置。以此,内侧门把手状态开关370还可以被称作内侧门释放杆状态开关370。在替代性实施方式中,状态开关370可以定位成由门释放杆301接合而不是由内侧门把手395接合。

设置有外侧门把手322,并且外侧门把手322能够(例如通过逆时针枢转运动)从原始位置(图6)移动至被致动位置,并且外侧门把手322通过外侧门把手偏置构件323(例如扭转弹簧)朝向原始位置偏置。外侧门把手322具有与外侧门把手322相关联的外侧门把手状态开关324。状态开关324可以具有当外侧门把手322处于原始位置中时的第一状态(例如关闭)以及当外侧门把手322处于被致动位置中时的第二状态(例如打开)。因此,状态开关324的状态指示外侧门把手322的位置。

ECU 320(图5A)包括处理器320a和存储器320b,存储器320b储存在闩锁300的操作期间处理器320a所使用的数据。ECU 320可以被以任何适当的方式编程以执行如本文中所描述的闩锁300的操作。ECU 320接收来自外侧门把手状态开关324以及来自内侧门把手状态开关370的信号,并且根据ECU 320所处的模式使用这些信号来控制电力释放致动器马达336的操作。ECU 320能够操作成处于已锁定状态(其可以被称作‘单-已锁定’状态或第一已锁定状态)、已解锁状态以及第二已锁定状态。在已解锁状态下,ECU 320在接收到或者内侧门把手395或者外侧门把手322被致动的指示时引起电力致动器马达336的致动。

在已锁定状态下,ECU 320忽略来自内侧门把手状态开关370和外侧门把手状态开关324的信号,并且因此,对内侧门把手395或外侧门把手322的致动不会导致车门900(图11)的打开。在某些实施方式中,第一次致动内侧门把手395可以向ECU 20发出将状态从已锁定状态改变至已解锁状态的信号。替代性地,第一次致动内侧门把手395可以向ECU 20发出将状态从已锁定状态改变至内侧门把手已解锁状态的信号,在内侧门把手已解锁状态下,ECU 20继续忽略来自外侧门把手322的信号,但是将在第二次致动内侧门把手395时致动电力释放致动器马达336。在又一替代实施方式中,内侧门把手395的致动可以不使ECU 320离开已锁定状态,并且因此,ECU 20在处于已锁定模式下时可能会继续忽略指示内侧门把手395和外侧门把手322两者的致动的信号。

第二已锁定状态例如可以与闩锁300安装在车辆的前门中的实施方式中的双-锁定状态对应,或者例如与闩锁300安装在车辆的后门中的实施方式中的儿童锁定状态对应。

在ECU 320处于双锁定状态的情况下,ECU 320忽略来自状态开关370和324的指示内侧门把手395和外侧门把手322的致动的信号,并且ECU 20可以继续以上情况,直到ECU 320改变至不同的状态为止。在ECU 20为儿童锁定状态的情况下,内侧门把手395和外侧门把手322的首次致动不会引起电力释放致动器马达336的致动。然而,ECU 20可以被编程成使得:在接收到内侧门把手395的首次致动时,ECU 20可以改变至外侧已解锁状态,由此内侧门把手395的致动将不会引起马达336的致动,但外侧门把手322的致动将引起马达336的致动,从而打开闩锁300和车门。

设置有锁327,并且锁327能够操作成防止或允许掣爪释放杆317的机械致动。除了其他部件以外,锁327还包括锁连杆302、第一凸轮306以及锁致动器319。锁连杆302能够在如图8中所示的已解锁位置与图6中示出的已锁定位置之间移动。在已解锁位置中,锁连杆302将内侧门释放杆301操作性地连接至掣爪315(经由共用的释放杆317)。在已锁定位置中,锁连杆302将内侧门释放杆301与掣爪315操作性地断开连接。锁连杆302的运动可以为绕枢转轴线386的枢转运动,锁连杆302可以绕枢转轴线386枢转地连接至内侧门释放杆301。锁连杆302通过锁连杆偏置构件朝已解锁位置偏置,锁连杆偏置构件可以为内侧门释放杆偏置构件346的顶端(在图5B中以389示出),锁连杆偏置构件可以为任何适当类型的偏置构件如扭转弹簧。

内侧门释放杆301从原始位置(图6中示出)枢转(图6至图10中的视图中的逆时针方向)至被致动位置,从而将锁连杆302驱动至图6至图10中示出的视图中的左方。在锁连杆302处于已解锁位置(图8)的情况下,释放杆301的致动将锁连杆302驱动到掣爪释放杆317上的锁连杆接纳表面388中,从而将掣爪释放杆317驱动至掣爪释放位置(图9)。在锁连杆302处于已锁定位置(图6)时,释放杆301的致动将锁连杆302驱动至图6至图10中示出的视图中的左方,但在掣爪释放杆317的上方(图7)使得锁连杆302不能将共用的释放杆317驱动至掣爪释放位置。

第一凸轮306设置成控制锁连杆302在已锁定位置与已解锁位置之间的位置,并且因此,第一凸轮306可以被称作锁连杆控制凸轮306。锁连杆控制凸轮306能够定位在如图6中所示的锁定位置、如图8中所示的解锁位置以及如图10中所示的第二锁定位置中。在如图8中所示的解锁位置中,第一凸轮306允许锁连杆302因内侧门释放杆306的致动而将掣爪释放杆317驱动至掣爪释放位置,从而打开闩锁300和车门。当凸轮306处于解锁位置时,锁327处于已解锁状态。

当第一凸轮306处于锁定位置时,第一凸轮306将锁连杆302移动至已锁定位置,并且因此防止了锁连杆302将掣爪释放杆317驱动至掣爪释放位置。然而,当第一凸轮306处于锁定位置时,内侧门释放杆301上的凸轮驱动表面398能够与连接至第一凸轮306的超驰构件310接合,从而将内侧门释放杆301与第一凸轮306操作性地连接。超驰构件310可以被认为处于可致动位置。因此,内侧门释放杆301至被致动位置(图7)的运动将第一凸轮306驱动至解锁位置。在释放杆301保持被致动时,锁连杆302在掣爪释放杆317上方延伸,并且掣爪释放杆317自身防止了锁连杆302在锁连杆偏置构件386的推动作用下移动至已解锁位置。一旦内侧门释放杆301返回至原始位置(图8),锁连杆302充分地收回,使得掣爪释放杆317不再阻挡锁连杆302的运动,并且因此,锁连杆偏置构件386将锁连杆302移动至已解锁位置。因此,由于内侧门释放杆301的第一次或首次致动,因此锁327处于已解锁状态。因此,内侧门释放杆301的第二次致动将闩锁300和车门打开。

图10中示出的第二锁定位置例如可以为双锁定位置或儿童锁定位置。当第一凸轮306处于第二锁定位置时,超驰构件310处于不可致动位置,并且因此,内侧门释放杆301上的凸轮驱动表面398不能致动超驰构件310,并且因此,该驱动表面398与第一凸轮306操作性地断开连接。因此,内侧门释放杆301至被致动位置的运动不会对第一凸轮306产生影响。

锁致动器319包括驱动蜗杆354的锁马达311,蜗杆354进而驱动蜗轮装置356(其可以被称作从动齿轮)。蜗轮装置356进而联接至第一凸轮306并且因此驱动第一凸轮306。为了到达锁定位置,锁马达311可以驱动第一凸轮306沿第一方向(图6中示出的视图中的逆时针方向)的旋转,直到锁马达311因第一凸轮306上的第一限制表面390(图5B)与闩锁300的壳体(以380示出)上的第一限制表面392(图5C)的接合而停转为止。图5C为沿着图5B中的截面线5c-5c截取的截面图。壳体的在图5C中示出的部分在图5A和图5B中没有被示出。

如以上所指出的,当第一凸轮306处于锁定位置时,内侧门释放杆301至被致动位置(图7)的运动将第一凸轮306驱动至解锁位置。将指出的是,在这种运动期间,蜗轮装置356反向驱动蜗杆354。为此,蜗杆354具有使蜗杆354能够进行反向驱动的螺纹角。

当第一凸轮306处于图6中示出的锁定位置时,可以为第一锁定位置状态开关307的第一开关307通过与第一凸轮306共同旋转的状态开关凸轮308的接合而被闭合。ECU 320接收来自第一锁定位置状态开关307的指示开关307的状态的信号。第一锁定位置状态开关307的通过状态开关凸轮308的闭合向ECU 320指示出闩锁300处于已锁定状态,并且因此,ECU 20进入如上所述的已锁定状态。

如图8中可以观察到的,当第一凸轮306处于解锁位置时,状态开关凸轮308的位置离开状态开关307,并且因此,开关307被切断(即断开)。因此,ECU 320确定第一凸轮306处于已解锁位置,并且如上所指出的,ECU 320可以进入内侧解锁状态、已解锁状态,或者ECU 20可以保持在已锁定状态下。

为了到达第二锁定位置,至锁马达311的电流的反向流动可以将第一凸轮306沿第二方向(图6中示出的视图中的顺时针方向)驱动,直到如图10中所示的锁马达311因锁凸轮308上的第二限制表面371(图5B)并且因此相关联的第一凸轮306与闩锁300的壳体380的一部分上的第二限制表面372(图5C)的接合而停转为止。当第一凸轮306处于图10中示出的第二锁定位置时,由于状态开关凸轮308未与开关307接合,因此第一锁定位置状态开关307断开。闩锁300还包括第二开关373,第二开关373可以为第二锁定位置状态开关,并且第二开关373可以通过与状态开关凸轮308的接合而被闭合,从而向ECU 20指示第一凸轮306已经到达第二锁定位置。因此,ECU 320进入如上所述的第二已锁定状态。因此,在闩锁300的操作期间,状态开关373和370总共具有三种状态:第一状态,在该第一状态下,第一状态开关370闭合并且第二状态开关373断开,这指示锁327处于已锁定状态;第二状态,在该第二状态下,第一状态开关370断开并且第二状态开关373断开,这指示锁327处于已解锁状态;以及第三状态,在该第三状态下,第一状态开关370断开并且第二状态开关373闭合,这指示锁372处于第二已锁定状态。

在已锁定、已解锁以及第二已锁定位置中的每一者中,第一凸轮306通过蜗杆354与蜗轮装置356之间的接合被保持在相应的位置。不需要使第一凸轮306朝任何特定位置偏置的偏置构件。

将指出的是,无论锁327的状态如何,ECU 320都可以处于若干已解锁状态中的任何已解锁状态下,使得内侧门把手395和/或外侧门把手322的致动可以用于打开闩锁300和车门。此外,在不需要或产生锁连杆302或锁327的其他部件的任何运动的情况下,通过电力释放致动器马达336产生对掣爪释放杆317的致动。因此,闩锁300可以包括被动门禁特征,使得可以使用ECU 20对与车辆相关联的密钥卡的检测来基本上瞬间地解锁闩锁300的至少外侧门把手322,这是由于这种解锁相当于将ECU的状态从已锁定状态改变至已解锁状态(或者改变至外侧门把手已解锁状态)。当用户致动外侧门把手322时,马达366仅用于致动掣爪释放杆317而不用于致动锁327的部件中的任何部件,从而减少了马达336打开闩锁300需要执行的工作量,这进而减少了打开闩锁300所需的时间。这可以减少车辆的用户在外侧门把手322已经被致动之后车门打开之前的等待的时间。

参照图5B,外侧门释放杆502为可以用于在需要机械致动的情况下(例如,在至闩锁的电力消失或马达336故障的情况下)从车辆外侧机械地致动掣爪315的杆。外侧门释放杆502可以通过将钥匙插入锁芯(未示出)中并转动锁芯而被枢转(图6至图10中的顺时针方向),从而通过释放杆502上的驱动表面375与掣爪315上的接纳表面376的接合而将掣爪315驱动至棘爪释放位置。

如可以观察到的,闩锁300在没有利用锁杆的情况下操作,这相比图1至图4中的闩锁13减少了闩锁300中的部件的数目。

外侧门把手22和322在附图中被示出为分别接合以24和324示出的限制开关的可枢转构件。将理解的是,门把手22和322根本不需要能够移动,并且开关24和324可以配置成感测用户的手在门把手22或322上或附近的存在。例如,开关可以为近距离传感器或者适当类型的触摸传感器(例如,电阻式、电容式或者投射电容式触摸传感器)。

ECU 320已经被描述为具有已锁定状态、已解锁状态以及第二已锁定状态,第二已锁定状态可以为儿童锁定状态或双锁定状态。将指出的是,ECU 320能够具有儿童锁定状态并且能够具有双锁定状态。换句话说,闩锁300可以构造成可以由用户选择的三种已锁定状态,即:已锁定状态,在该已锁定状态下,内侧门把手395和外侧门把手322失效(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第一凸轮306定位成允许由内侧门把手395机械超驰);儿童锁定模式,在该儿童锁定模式下,内侧门把手395和外侧门把手322失效(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内侧门把手395的第一次致动使ECU 320进入外侧门把手已解锁状态,在外侧门把手已解锁状态下,外侧门把手322的致动将致使ECU 320致动电力释放致动器马达336以打开闩锁300,并且内侧门把手395的致动不能引起电力释放致动器马达336的致动);以及双锁定状态,在双锁定状态下,内侧门把手395和外侧门把手322都失效并且都不能通过把手395或322的致动变得重新可用。

尽管两个开关307和373被示出为辅助ECU 320确定第一凸轮306是处于已锁定状态、已解锁状态还是第二已锁定状态,但是将指出的是,可以提供下述结构:在该结构中,可以使用单个三位开关向ECU 320指示第一凸轮306处于何种状态下。

提出了与图1至图10相关联的上述关闭闩锁以示出电力闩锁组件的示例,电力闩锁组件具有电力释放特征并且可以包括以下额外特征。特别地,本公开旨在包括构造成在不期望电力释放或电力释放不可用(即没有电力被提供给电力释放致动器)的情况下允许从车辆外侧手动地释放锁定机构的钥匙式机械释放机构。特别地,公开了一种用于电力闩锁的锁芯释放机构,该锁芯释放机构用以允许插入到可旋转锁芯中的钥匙控制掣爪从其棘爪锁定位置至其棘爪释放位置的故意或有意运动,从而允许棘爪从其关闭位置移动到其打开位置以便允许车门打开。

首先参照图11,公开了电力闩锁组件400的各部件,其中,其他部件被移除以更好地限定与体现本公开的创造性特征的锁芯释放机构402相关联的部件。也就是说,电力闩锁组件400被认为是包括与前述的棘爪和掣爪布置类似的棘爪和掣爪布置。总体上,锁芯释放机构402包括锁芯组件404,锁芯组件404具有可旋转的锁芯406、锁芯杆408、锁芯棒410、释放杆412和释放连杆414。钥匙(未示出)可以插入到锁芯406中以控制钥匙和锁芯406在第一或“行程起点”位置与第二或“行程终点”位置之间的双向旋转运动。在图11中,钥匙从锁芯406移除,并且因此,锁芯406被锁定就位以使得释放机构402不会在惯性载荷下移动。锁芯406与闩锁400之间的任何相对运动都不会导致释放,原因在于释放连杆414和止动连杆——也被称作掣爪释放杆460——位于不同的平面上。杆408具有固定成用于与锁芯406一起旋转的第一部段420和具有孔口424的第二部段422。棒410是长形部件,该长形部件具有保持在杆孔口424中的第一端部部段426和保持在形成于释放杆412的第一腿部部段432中的孔口430中的第二端部部段428。因此,棒410将锁芯406以可操作的方式联接至释放连杆414。释放杆412还包括限定构造成支承枢转柱(未示出)的枢转孔口436的第二腿部部段434。释放杆弹簧438在闩锁板380’与释放杆412的第二腿部部段434之间延伸以使释放杆412在正常情况下朝向第一或“非致动”位置(在图11中示出)偏置,从而将棒410和锁芯406偏置至行程起点位置。

连杆414是具有第一端部部段440、第二端部部段422和中间部段444的长形部件。第一端部部段440包括竖立柱446,竖立柱446保持在于第一腿部部段432与第二腿部部段434的接合处形成在释放杆412中的带凸耳孔口448中。在释放连杆414的中间部段444与闩锁壳体380’之间设置有也被称作连杆弹簧450的弹簧构件。下文将更具体地详细描述连杆弹簧450的功能。在释放连杆414的第二端部部段442的边缘表面——也被称作侧面或侧表面——中形成有沿周向连续的迂回的(circuitous)引导槽452。在引导槽452中接纳并保持有从支承轴456向外延伸的固定的引导销454。如将详细描述的,引导槽452的带轮廓的边缘轮廓与引导销454之间的相互作用用以控制释放连杆414相对于闩锁板380’向上及向下的滑动和枢转运动。电力闩锁组件400还被示出为包括掣爪释放杆460,掣爪释放杆460以可枢转的方式安装在从闩锁壳体380’延伸的枢转柱462上并且在正常情况下通过掣爪释放杆弹簧464朝向“原始”位置偏置。掣爪释放杆460在其原始位置中能够操作成将掣爪保持在其掣爪保持位置中。与之相比,掣爪释放杆460至“掣爪释放”位置的运动使得掣爪直接地或以另一方式移动至其棘爪释放位置,从而释放棘爪以实现棘爪至其碰销释放位置的运动。

如图11中所示,释放机构402的部件定位成使得在锁芯406锁定在其行程起点位置时建立“安全”模式。以此,释放杆412定位在其未被致动位置中,并且连杆414定位在与掣爪释放杆460断开接合的“锁定”位置中,使得掣爪释放杆460被弹簧464偏置到其原始位置。

现在参照图12和图13,钥匙已经被引入到锁芯406中并且已经沿如由箭头466所指示的第一(逆时针)旋转方向旋转,这进而使得锁芯杆408沿第一旋转方向共同旋转经过了第一范围的角行程。锁芯杆408的这种旋转使得棒410沿第一方向向后滑动运动,从而使释放杆412抵抗弹簧438的偏置从其未被致动位置绕枢转柱(未示出)沿第一(顺时针)旋转方向开始旋转。由于连杆414的柱446接合释放杆412,因此释放杆412的这种旋转使得释放连杆414如由图13中的箭头470所指示的大体上沿着棒410横向行经的第一方向从其锁定位置向后滑动运动。应当指出的是,引导销454定位在引导槽452的下段482的下边缘拐角部中(图13),而箭头472指示由连杆弹簧450对连杆414的中间部段444施加的向上偏置。在连杆414的该锁位置中,其第二部段442位于掣爪释放杆460的驱动凸缘部段474上面并覆于该驱动凸缘部段474上。

现在参照图14和图15,钥匙已经在如由箭头480所指示的第一旋转方向上进一步旋转,这使得锁芯杆408同时旋转经过第二范围的角行程。这种作用导致了释放杆412从其未被致动位置朝向被致动位置的继续旋转,这进而继续使连杆414沿如由箭头482所指示的向后方向滑动。如从图15观察到的,连杆414的第二端部部段442仍然位于掣爪释放杆460的驱动凸缘474的上面和上方。还要指出的是,连杆414的位置主要由引导销454在引导槽452的下引导部段482中的位置决定,即便是在连杆弹簧450对连杆414施加了偏置的情况下,该连杆弹簧450也不再对连杆414施加过多的偏置。形成在引导槽432中的中央腹板484划定了上引导部段486和下引导部段482并且在上引导部段486和下引导部段482中限定了连续的迂回的引导通道。

现在参照图16和图17,钥匙已经致使锁芯406沿如由箭头490所指示的第一旋转方向进一步旋转至其“行程终点”位置,这使得锁芯杆408迫使棒410沿着第一方向继续平移,以将释放杆412旋转到其“致动”位置。在释放杆412位于其被致动位置的情况下,连杆414已经如由箭头492所指示的向后滑动到其“已解锁”位置,如在图17中最佳地示出的。在连杆414位于其已解锁位置时,弹簧450迫使连杆414如由箭头494所指示的向下枢转,使得引导销454此时定位在引导槽452的上引导部段486中。以此,第二端部部段442此时与掣爪释放杆460的驱动凸缘部段474在同一平面中对准。锁芯406从其行程起点位置至其行程终点位置的运动限定了用户处的第一次输入动作。

图18和图19示出了钥匙沿如由箭头495所指示的第二旋转(顺时针)方向的随后旋转,这使得锁芯406和锁芯杆408同时沿该第二方向旋转经过了第一范围的角行程。这种作用使得棒410沿与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以滑动的方式或以平移的方式移动,从而使得释放杆412从其被致动位置沿第二旋转(逆时针)方向旋转。应当指出的是,弹簧438辅助使释放杆412沿该第二方向移动。释放杆412的这种旋转使得连杆414大致沿着棒410的横向行进运动的第二方向向前滑动运动,并且由于引导销454位于上引导部段486中,这使得第二端部部段442接合驱动凸缘474并且强制地使掣爪释放杆460抵抗弹簧464的偏置从其原始位置朝向其掣爪释放位置移动。连杆414致动掣爪释放杆460的滑动运动由箭头496指示。应当指出,连杆弹簧450作用成使连杆414沿如由箭头497所指示的向下的方向偏置,从而有助于使引导销454位于上引导部段486中。

图20和图21示出了钥匙和锁芯406如由箭头408所指示的沿第二旋转方向继续旋转经过了第二范围的角行程,从而使锁芯406位于其行程起点位置。在锁芯406返回至其行程起点位置的情况下,机构402能够操作成使释放杆412位于其未被致动位置并使释放连杆414位于其锁定位置。具体地,第二范围的运动使得引导销454移动离开引导槽452的上引导槽部段486。这种作用允许连杆弹簧450如由箭头499所指示的强制地作用成使连杆414向上枢转,以便使第二端部部段442与掣爪释放杆460的驱动凸缘474脱离接合。如所观察到的,掣爪释放杆460随后由于弹簧464的偏置而返回至其原始位置。锁芯406从其行程终点位置返回至其行程起点位置的运动限定了用户的第二次输入,回想到第一次输入是锁芯406从其行程起点位置至其行程终点位置的首次旋转。

根据本公开,锁芯释放机构402需要第一次输入(即锁芯406从其行程起点位置沿第一旋转方向旋转至其行程终点位置)以初次地使连杆414移位到能够机械地释放闩锁机构的位置,并且需要沿第二旋转方向从其行程终点位置到其行程起点位置的第二次输入(即锁芯406的旋转)以便机械地释放闩锁组件并且随后重置释放机构。随后,钥匙可以从锁芯406移除。因此,文中公开的释放机构402需要两次不同的致动输入比如沿相反的方向的顺序输入以机械地释放闩锁组件。通过这种设计的特点实现的另一特征在于需要两次单独的致动输入并且对于用户而言不能部分地激活释放机构(即,一旦钥匙被插入,该钥匙在没有处于原始位置的情况下就不能被移除)。这确保了该装置一直处于安全模式下。另外,这种设计对于用户来说易于理解,原因在于用户不会察觉到与使用钥匙致动式释放机构的常规操作相比任何的不同。

在图22中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另一方面构造的锁芯释放机构,其中,使用与以上用以描述锁芯释放机构402所使用的附图标记相同的但偏差了100的附图标记来表示相似的特征。要认识到的是,锁芯释放机构以相同的方式起作用以实现与以上关于锁芯释放机构402所描述的结果相同的结果,并且因此,除下面所讨论的简述以外,下面将不再进一步重复描述机构的部件响应于钥匙插入到该机构内并在该机构内旋转的整个功能性运动,以避免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容易理解的内容的不必要重复。

锁芯释放机构402与图22的锁芯释放机构之间的主要差异在于其相应的释放连杆414、514的构造方面。如上面所讨论并在附图中示出的,释放连杆414包括单独的也被称作连杆弹簧450的弹簧构件以在关于图12、图13所讨论的初次行程期间和随后在关于图21所讨论的行程终点处将释放连杆414向上偏置。此外,连杆弹簧450用以在比如关于图16至图19讨论的行程的不同点处将释放连杆414向下偏置。此时,就释放连杆机构514而言,还设置有连杆弹簧550,其中,连杆弹簧550以与关于连杆弹簧450所描述的方式相同的方式作用;然而,连杆弹簧550与释放连杆514的本体构造作为单件(整体式)材料构造,其中,释放连杆514的本体包括用于如以上所讨论地引导固定的引导销的引导槽552以及用于联接接纳在释放杆512的带凸耳孔口548中的竖立柱546。因此,释放连杆514的本体与连杆弹簧550形成为单个部件,而非具有多个部件,从而增强了部件的可制造性和组装。将容易理解到,释放连杆514的本体和连杆弹簧550可以由任何合适的塑料材料模制而成,或者如果需要可以形成为金属部件,但是,塑料被认为是提供了更为经济的方法。或者,除连杆弹簧550与释放连杆514的本体形成为同一个整体式材料件以外,包括释放连杆514的锁芯释放机构基本上与以上关于锁芯释放机构402所讨论的内容相同,其中,下面将对锁芯释放机构502的功能做简要的回顾描述。

锁芯释放机构需要第一次输入(即锁芯从其行程起点位置沿第一旋转方向旋转至其行程终点位置)以初始地使连杆514移位到能够机械地释放闩锁机构的位置,并且需要沿第二旋转方向从其行程终点位置到其行程起点位置的第二次输入(即锁芯的旋转)以便机械地释放闩锁组件并且随后重置释放机构。随后,钥匙可以从锁芯移除。因此,如上所述,释放机构需要两次不同的致动输入比如沿相反的方向的顺序输入以机械地释放闩锁组件。由于需要两次单独的致动输入,那么对于用户而言不能部分地激活释放机构(即,一旦钥匙被插入,该钥匙在没有处于原始位置的情况下就不能被移除)。由于释放连杆514与驱动凸缘部段574(掣爪释放杆,也被称作闩锁释放机构)不会沿着不同的平面彼此接合,这确保了该装置一直处于安全模式下。以此,这两个部件514、574之间的惯性运动将不会导致闩锁的无意致动。

出于说明和描述的目的已经提供了实施方式的前述描述。这些描述并不意在穷举或限制本公开。具体实施方式的各个元件或特征通常并不局限于该具体实施方式,而是如果适用,则能够相互交换,并且可以在甚至没有具体地示出或描述的选定实施方式中使用。特定实施方式的各个元件或特征还可以以许多方式进行改变。这些变型并不认为是与本公开相背离,并且所有这种改型均意在包括于本公开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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