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20330阅读:778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机械工具,尤其是涉及一种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



背景技术:

扳手是一种常见的安装和拆卸工具,其中扳手利用杠杆的原理拧转螺栓、螺钉、螺母以及其他的通过螺纹进行连接的紧固装置。以前的扳手都是手动工具,即需要通用户通过手工转动扳手的方式使扳手能够较为轻松地拧转紧固装置,为了减轻用户的工作负担和提高工作效率,电动扳手得到研发和推荐,其中电动扳手通过电机驱动以操作紧固装置转动,由于扳手十分的普遍,并且扳手开始朝向自动化的方向发展,从而相对于手动扳手来说,电动扳手对于儿童来说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例如当儿童在没有被家长注意到而玩耍电动工具的话,如果电动工具能够被儿童随意的开启,则可能会给儿童带来伤害。因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并且能够起到改善车辆整体品质的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它包括:

一个功能装置,所述功能装置包括一个供电部、一个电路板以及一个检测部,所述电路板电性地连接于所述供电部,所述检测部包括一个控制元件以及两个传感器元件,各个所述传感器元件分别电性地连接于所述控制元件,所述控制元件电性地连接于所述电路板;以及

一个扳手装置,所述扳手装置包括:

一个第一盖体;

一个第二盖体;

一个壳体,所述壳体具有一个上部开口的第一容纳腔以及一个安装通道,所述安装通道连通于所述第一容纳腔;

一个扳手,所述扳手具有一个连接端以及一个自由端,所述连接端和所述自由端相互对应以界定所述扳手的长度,所述扳手的所述连接端一体地设置于所述壳体,所述扳手具有一个上部开口的第二容纳腔以及一个连通通道,所述连通通道连通于所述第二容纳腔和所述第一容纳腔,所述供电部和所述控制元件分别设置于所述第二容纳腔,所述第二盖体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扳手,以使所述第二盖体封闭所述第二容纳腔的开口,各个所述传感器元件分别设置于所述扳手的所述连接端和所述自由端;

一个操作部,所述操作部包括一个转盘元件以及一个操作元件,所述操作元件一体地延伸于所述转盘元件,所述操作部具有一个安装腔,所述安装腔自所述转盘元件向所述操作元件方向延伸;以及

一个电机,所述电机包括一个电机元件以及一个安装元件,所述安装元件连接于所述电机元件,所述电机元件设置于所述第一容纳腔,以使所述安装元件自所述第一容纳腔在穿过所述安装通道后安装于所述操作部的所述安装腔,所述电路板设置于所述第一容纳腔,并且所述电路板通过所述连通通道电性地连接于所述供电部,所述第一盖体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壳体,以使所述第一盖体封闭所述第一容纳腔的开口。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所述防止误操作的电动装置的进一步优选的实施例,所述壳体具有一个下部开口的旋转腔,所述安装通道连通于所述旋转腔和所述第一容纳腔,所述转盘元件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旋转腔。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所述防止误操作的电动装置的进一步优选的实施例,所述供电部是一个可充电电池元件。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所述防止误操作的电动装置的进一步优选的实施例,所述扳手的所述自由端具有一个通道。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所述防止误操作的电动装置的进一步优选的实施例,两个所述传感器元件的距离大于7厘米并且小于10厘米。

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所述防止误操作的电动装置的进一步优选的实施例,所述传感器元件是压力传感器。

本实用新型的该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的优势在于:

所述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包括一个功能装置以及一个扳手装置,所述功能装置设置于所述扳手装置,其中所述功能装置提供一个控制元件以及两个传感器元件,各个所述传感器元件分别设置于所述扳手装置的扳手的不同位置,并且各个所述传感器元件分别电性地连接于所述控制元件,当各个所述传感器元件均检测到用户作用于所述扳手的外力时能够产生一个操作信号,所述控制元件在接收到所述操作信号后能够确定用户操作所述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当只有一个所述传感器元件检测到用户作用于所述扳手的外力时,即便是用户打开了操作开关所述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也不能够使用,从而确保所述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的可靠性。优选地,两个所述传感器元件的距离大于7厘米小于10厘米,用户在一只手握持所述扳手时,两个所述传感器元件均能够检测到用户作用于所述扳手的压力,然而,当儿童握持所述扳手时,由于儿童的手部较小,所以至多仅有一个所述传感器元件能够检测到其作用于所述扳手的压力,从而防止儿童误操作所述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更优选地,两个所述传感器元件可以设置在所述扳手的最佳握持位置的两个端部,以引导用户以正确的姿势握持和使用所述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更优选地,所述扳手装置的操作部能够更换,以扩大所述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的使用范围。

附图说明

为了获得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优点和特点,以下将参照附图中所示的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对以上概述的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具体的说明。应理解的是,这些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典型实施例,因此不应被视为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的限制,通过使用附图,将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具体和更详细的说明和阐述。在附图中:

图1是所述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的一个状态的立体示意图。

图2是所述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的另一个状态的立体示意图。

图3是所述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的更换操作部的立体示意图。

图4是所述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的分解示意图。

图5是所述防止无操作的电动扳手的剖视立体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描述用于揭露本实用新型以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本实用新型。以下描述中的优选实施例只作为举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想到其他显而易见的变型。在以下描述中界定的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可以应用于其他实施方案、变形方案、改进方案、等同方案以及没有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其他技术方案。

如图1至图5所示,该实用新型的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它包括一个功能装置10以及一个扳手装置20,所述功能装置10设置于所述扳手装置20。

所述功能装置10包括一个供电部11、一个电路板12以及一个检测部13,所述电路板12电性地连接于所述供电部11,所述检测部13包括一个控制元件131以及两个传感器元件132,各个所述传感器元件132分别电性地连接于所述控制元件131,所述控制元件131电性地连接于所述电路板12。优选地,所述供电部11是一个可充电电池元件,例如所述供电部11可以是一个锂电池、镁基电池等等。

所述扳手装置20包括一个第一盖体21、一个第二盖体22、一个壳体23、一个扳手24、一个操作部25以及一个电机26。

所述壳体23具有一个上部开口的第一容纳腔231以及一个安装通道232,所述安装通道232连通于所述第一容纳腔231。所述扳手24具有一个连接端241以及一个自由端242,所述连接端241和所述自由端242相互对应以界定所述扳手24的长度,所述扳手24的所述连接端241一体地设置于所述壳体23的侧部,其中所述扳手24具有一个上部开口的第二容纳腔243以及一个连通通道244,所述连通通道244连通于所述第一容纳腔231和所述第二容纳腔243。所述操作部25包括一个转盘元件251以及一个操作元件252,所述操作元件252一体地延伸于所述转盘元件251,所述操作部25具有一个安装腔253,所述安装腔253自所述转盘元件251向所述操作元件252方向延伸。所述电机26包括一个电机元件261以及一个安装元件262,所述安装元件262连接于所述电机元件261。所述电机元件261安装于所述壳体23的所述第一容纳腔231,以使所述安装元件262自所述壳体23的所述第一容纳腔231通过所述安装通道232向所述壳体23的外部延伸,并且所述安装元件262安装于所述操作部25的所述安装腔253,以使所述电机元件261通过所述安装元件262驱动所述操作部25转动。所述电路板12设置于所述壳体23的所述第一安装腔231,所述电机元件261电性地连接于所述电路板12,所述第一盖体21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壳体23,以使所述第一盖体21封闭所述第一容纳腔231的开口。所述供电部11和所述控制元件131分别设置于所述扳手24的所述第二容纳腔243,所述电路板12通过所述连通通道244电性地连接于所述供电部11,所述控制元件131通过所述连通通道244电性地连接于所述电路板12,所述第二盖体22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扳手24,以使所述第二盖体22封闭所述第二容纳腔243的开口。各个所述传感器元件132分别设置于所述扳手24的所述连接端241和所述自由端242。

在用户通过握持所述扳手24使用所述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时,如果两个所述传感器元件132均能够检测到用户作用于所述扳手24的压力则声称一个操作信号,所述控制元件131在接收所述操作信号后才能够启动所述电机元件261,以使所述电机元件261驱动所述操作部25转动。如果仅有一个所述传感器元件131或者没有任何一个所述传感器元件131检测到用户作用于所述扳手24的压力,则所述电机元件261不会转动,以确保所述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的可靠性。优选地,两个所述传感器元件132的距离大于7厘米并且小于10厘米,以防止儿童误操作所述防止误操作的电动扳手。更优选地,所述传感器元件132是压力传感器。

所述壳体23具有一个下部开口的旋转腔233,所述安装通道232连通于所述旋转腔233和所述第一容纳腔231,所述转盘元件251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旋转腔233。所述扳手24的所述自由端242具有一个通道245。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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