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用旋盖防护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78077阅读:352来源:国知局
挖掘机用旋盖防护锁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挖掘机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挖掘机用旋盖防护锁。



背景技术:

挖掘机已经成为工程建设不可或缺的工程机械,工程实践中对挖掘机的可靠性和方便性的要求日益增高,目前挖掘机使用的锁具样式众多,但在非立面结构上外露使用的锁芯表面防护不到位,或者使用的防护结构操作不方便,直接影响到挖掘机的整体性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挖掘机用旋盖防护锁,结构紧凑,装配简单,操作便捷,对外露锁芯有良好的防护作用。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挖掘机用旋盖防护锁,包括旋盖、锁头、扭簧、锁芯、锁舌、护垫和防松垫片,旋盖铰接锁头且旋盖覆盖于锁头的外端面,旋盖经扭簧连接锁头,锁芯装配于锁头内且锁芯的一端经第一螺栓装配连接锁舌,护垫上开设有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护垫的第一开口套设于锁头的外表面,第二螺栓经护垫的第二开口装配连接锁头,防松垫片装配连接锁头的外表面且防松垫片位于护垫的外侧。

进一步的,锁头包括套筒和装配板,套筒的一端固定连接装配板,旋盖铰接装配板且旋盖覆盖于装配板的外表面,旋盖经扭簧连接装配板,锁芯装配于套筒内,护垫的第一开口套设于套筒的外表面,装配板上开设有连接孔,第二螺栓经护垫的第二开口装配连接装配板上的连接孔,套筒的外表面设置有外螺纹,防松垫片装配连接套筒的外表面,紧固螺母螺纹连接套筒。

进一步的,套筒的外表面设置有限位平面。

进一步的,装配板上固定连接有可与旋盖活动连接的限位块。

进一步的,旋盖上固定连接有铰接套,第二螺栓的末端装配连接铰接套。

进一步的,第一螺栓经垫圈装配连接锁舌。

进一步的,第二螺栓经垫圈装配连接护垫的第二开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挖掘机用旋盖防护锁具有以下特点和优点:

1、本实用新型的挖掘机用旋盖防护锁,结构紧凑,装配简单;

2、本实用新型的挖掘机用旋盖防护锁,操作方便,符合人机工程要求;

3、本实用新型的挖掘机用旋盖防护锁,对外露锁芯有良好的防护作用。

结合附图阅读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后,本实用新型的特点和优点将变得更加清楚。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挖掘机用旋盖防护锁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挖掘机用旋盖防护锁中锁头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

1、旋盖,11、铰接套,21、套筒,211、限位平面,22、装配板,221、限位块,222、连接孔,3、护垫,31、第一开口,32、第二开口,4、锁芯,51、第一螺栓,52、第二螺栓,6、放松垫片,7、紧固螺母,8、锁舌,9、垫圈。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挖掘机用旋盖防护锁,锁头包括套筒21和装配板22,套筒21的外表面设置有限位平面211,套筒21的一端固定连接装配板22,旋盖1铰接装配板22且旋盖1覆盖于装配板22的外表面,装配板22上固定连接有可与旋盖1活动连接的限位块221,旋盖1经扭簧连接装配板22,锁芯4装配于套筒21内且锁芯4的一端经第一螺栓51和垫圈9装配连接锁舌8,护垫3上开设有第一开口31和第二开口32,护垫3的第一开口31套设于套筒21的外表面,装配板22上开设有连接孔222,第二螺栓52经垫圈9、护垫3的第二开口32装配连接装配板22上的连接孔222,旋盖1上固定连接有铰接套11,第二螺栓52的末端装配连接铰接套11,套筒21的外表面设置有外螺纹,防松垫片6装配连接套筒21的外表面,防松垫片6位于护垫3的外侧,紧固螺母7螺纹连接套筒21。本实施例中的上述挖掘机用旋盖防护锁,结构紧凑,对外露锁芯4有良好的防护作用。

装配时,锁芯4穿过套筒21经第一螺栓51与锁舌8装配连接成锁体,锁舌8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向设置。第二螺栓52经护垫3装配连接旋盖1上的铰接套11,套筒21穿过待安装部件后经防松垫片6装配连接紧固螺母7,本实施例的上述挖掘机用旋盖防护锁,装配简单,提高了装配效率。在装配过程中,套筒21的外表面上的限位平面211,限位平面211可以有效地防止使用过程中锁体的转动。

使用时,将钥匙插入至锁芯4开锁后拔出钥匙,旋盖1在扭簧的作用下恢复原位,装配板22上的可与旋盖1活动连接的限位块221,可以限制旋盖1的旋转角度,保证在50°至60°的限位角度且确保在最小限位角度时不影响钥匙的转动。旋盖1能够自动回位,对外露锁芯4有良好的防护作用,区别于翻盖及无法自动回位的结构,更加轻巧便捷,单手操作即可,符合人机工程要求,并且结构简单,便于生产。

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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