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卷带裁切上料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62756阅读:270来源:国知局
一种卷带裁切上料机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卷带裁切上料机构。



背景技术:

传统生产中对于桶状膜卷进行分割和打开都是通过人工进行,切膜、撑开和送膜这些工序均有人工完成,不但耗费人力,而且生产效率和良品率都相对较低,无法满足快速生产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卷带裁切上料机构,使用全自动化机台替代传统的人工切膜送膜,提高了生产效率。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

一种卷带裁切上料机构,包括卷盘、载台、以及依次装设在所述载台上的导向机构、裁切机构以及上料机构,所述卷盘上卷收有卷带;

所述裁切机构包括拉膜单元和切割单元,所述上料机构包括升降单元、平行设置在所述升降单元上的第一夹持单元和第二夹持单元;

所述切割单元固定在所述载台上,且位于所述拉膜单元和所述第一夹持单元之间;所述拉膜单元带动所述卷带依次穿过所述第一夹持单元和第二夹持单元并被其两者夹持,而后由所述切割单元裁切。

进一步的,所述拉膜单元包括运动夹爪、拉膜气缸、Z轴运动件和X轴运动件,所述运动夹爪安装在所述拉膜气缸上,所述拉膜气缸固定在所述Z轴运动件上,所述Z轴运动件安装在所述X轴运动件上。

进一步的,所述Z轴运动件包括升降气缸,所述拉膜气缸固定在所述升降气缸的升降杆上。

进一步的,所述X轴运动件包括滑轨、可调气缸、滑块以及支撑臂,所述滑轨固定在所述载台上表面的一侧并从所述拉膜单元处一直延伸至所述第二夹持单元处;所述可调气缸固定在所述滑轨的一端,所述可调气缸的输出端与所述滑块固定连接并推动所述滑块沿所述滑轨运动;所述支撑臂一端固定在所述滑块上,另一端固定有所述升降气缸。

进一步的,所述切割单元包括长滑台固定板、长滑台、短滑台固定板、短滑台、刀具固定板、刀片、长滑台驱动气缸以及短滑台驱动气缸;所述长滑台固定板一端固定在所述载台上,另一端与所述长滑台滑动端连接;所述短滑台固定板一端固定在所述长滑台上,另一端与所述短滑台滑动端连接;所述刀具固定板一端固定在所述短滑台上,另一端固定有所述刀片;所述长滑台驱动气缸驱动所述长滑台在Z轴方向运动,所述短滑台驱动气缸驱动所述短滑台在Y轴方向运动。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夹持单元包括平行设置的两个夹持气缸,每个夹持气缸上均设有夹持片,每个所述夹持片靠近所述拉膜单元一侧均开设有一凹槽,所述凹槽内均设有吸盘;所述第二夹持单元包括平行设置的两个吸夹气缸,每个所述吸夹气缸上均设有夹爪,每个所述夹爪上均开设有吸气孔。

进一步的,所述升降单元包括升降台和抬升气缸,所述抬升气缸固定在所述载台底部,所述抬升气缸的推杆穿过所述载台与所述升降台固定连接;两个所述夹持气缸固定装设在所述升降台靠近所述拉膜单元的一端,两个所述吸夹气缸固定装设在所述升降台远离所述拉膜单元的一端。

进一步的,所述升降台的四角还固定装设有限位导杆,所述载台上与每个所述限位导杆相应的位置安装有限位导管,每个所述限位导杆均装设在所述限位导管内。

进一步的,所述导向机构包括夹持滚轮组、第一导向块和第二导向块,所述第一导向块上设有第一导向孔,所述第二导向块上设有第二导向孔,所述卷带依次穿过所述夹持滚轮组、所述第一导向孔和所述第二导向孔后被所述运动夹爪夹持。

由上述对本实用新型的描述可知,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一、本实用新型使用全自动化机台替代传统的人工切膜送膜,提高了生产效率和良品率。

二、本实用新型使用导向机构在卷带进行加工之前对其进行整理和输送,使得裁切时卷带平整,同时增加了裁切时卷带的稳定性。

三、本实用新型在第一夹持单元上装有吸盘,在第二夹持单元上装有吸气孔,在夹持卷带的同时将卷带打开,无需人工撑开卷带。

四、本实用新型中X轴运动件上的气缸为可调气缸,可以根据需要裁切的卷带长度而对气缸的运动路程进行设置,可以裁剪任意长度的卷带。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夹持单元的部分结构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切割单元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照图1至图3,一种卷带裁切上料机构,包括卷盘1、载台2、以及依次装设在所述载台2上的导向机构3、裁切机构4以及上料机构5,所述卷盘1上卷收有卷带6;

所述裁切机构4包括拉膜单元40和切割单元41,所述上料机构5包括升降单元50、平行设置在所述升降单元50上的第一夹持单元51和第二夹持单元52;

所述切割单元41固定在所述载台2上,且位于所述拉膜单元40和所述第一夹持单元51之间;所述拉膜单元40带动所述卷带6依次穿过所述第一夹持单元51和第二夹持单元52并被其两者夹持,而后由所述切割单元41裁切。

所述拉膜单元40包括运动夹爪400、拉膜气缸401、Z轴运动件402和X轴运动件403,所述运动夹爪400安装在所述拉膜气缸401上,所述拉膜气缸401固定在所述Z轴运动件402上,所述Z轴运动件402安装在所述X轴运动件403上。

所述Z轴运动件402包括升降气缸404,所述拉膜气缸401固定在所述升降气缸404的升降杆上。

所述X轴运动件403包括滑轨405、可调气缸406、滑块407以及支撑臂408,所述滑轨405固定在所述载台2上表面的一侧并从所述拉膜单元40处一直延伸至所述第二夹持单元52处;所述可调气缸406固定在所述滑轨405的一端,所述可调气缸406的输出端与所述滑块407固定连接并推动所述滑块407沿所述滑轨405运动;所述支撑臂408一端固定在所述滑块407上,另一端固定有所述升降气缸404。

所述切割单元41包括长滑台固定板410、长滑台411、短滑台固定板412、短滑台413、刀具固定板414、刀片415、长滑台驱动气缸416以及短滑台驱动气缸417;所述长滑台411固定板410一端固定在所述载台2上,另一端与所述长滑台411滑动端连接;所述短滑台413固定板412一端固定在所述长滑台411上,另一端与所述短滑台413滑动端连接;所述刀具固定板414一端固定在所述短滑台413上,另一端固定有所述刀片415;所述长滑台驱动气缸416驱动所述长滑台411在Z轴方向运动,所述短滑台驱动气缸417驱动所述短滑台413在Y轴方向运动。

所述第一夹持单元51包括平行设置的两个夹持气缸510,每个夹持气缸510上均设有夹持片511,每个所述夹持片511靠近所述拉膜单元40一侧均开设有一凹槽512,所述凹槽512内均设有吸盘513;所述第二夹持单元52包括平行设置的两个吸夹气缸520,每个所述吸夹气缸520上均设有夹爪521,每个所述夹爪521上均开设有吸气孔522。

所述升降单元50包括升降台500和抬升气缸501,所述抬升气缸501固定在所述载台2底部,所述抬升气缸501的推杆穿过所述载台2与所述升降台500固定连接;两个所述夹持气缸510固定装设在所述升降台500靠近所述拉膜单元40的一端,两个所述吸夹气缸520固定装设在所述升降台500远离所述拉膜单元40的一端。

所述升降台500的四角还固定装设有限位导杆502,所述载台2上与每个所述限位导杆502相应的位置安装有限位导管503,每个所述限位导杆502均装设在所述限位导管503内。

所述导向机构3包括夹持滚轮组30、第一导向块31和第二导向块32,所述第一导向块31上设有第一导向孔310,所述第二导向块32上设有第二导向孔320,所述卷带6依次穿过所述夹持滚轮组30、所述第一导向孔310和所述第二导向孔320后被所述运动夹爪400夹持。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流程如下:

将卷盘1上的卷带6依次穿过夹持滚轮组30、第一导向孔310和第二导向孔320后,运动夹爪400向下运动夹持卷带6,可调气缸406带动滑块407沿滑轨405滑动,滑块407滑动的同时带动运动夹爪400在X轴方向运动;此时,两个夹持气缸510以及两个吸夹气缸520的伸缩杆均处于收缩状态,夹爪521夹持卷带6依次穿过第一夹持单元51和第二夹持单元52,使得卷带6端部进入两个夹爪521之间;两个夹持气缸510的伸缩杆伸长,夹持片511将卷带6夹持并固定;此刻,夹爪521松开卷带6,并在升降气缸404的带动下沿Z轴方向向上运动至上料机构5上方,然后在可调气缸406的带动下回到X轴初始位置并再次夹住卷带6。

然后,刀片415在长滑块407带动下抬升至卷带6上方,并在短滑块407的带动下向卷带6方向运动,待卷带6就位后,长滑块407带动刀片415向下运动,将卷带6裁开,短滑块407带动刀片415远离卷带6,由此实现卷带6的裁切。

第一夹持部夹持卷带6的同时,升降台500在抬升气缸501的推动下向上运动,裁切好的卷带6送入下一工序预设位置,吸盘513吸住卷带6向两侧运动,使得卷带6张开一个小孔供下一工序的物料穿入卷带6;下一工序的物料穿入卷带6后,夹爪521夹持卷带6同时夹爪521上的吸气孔522吸气,使得夹爪521夹住的卷带6壁完全贴覆在夹爪521的侧壁上,由此实现卷带6端部的开启,便于下一工序使用。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实用新型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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