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页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67163阅读:2457来源:国知局
合页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用于安装门窗的五金配件,特别是涉及合页。



背景技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内开内倒窗型也不断普及,人们在对门窗系统的操作体验要求不断的提升的同时,对门窗系统的安全性能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目前市场上用于内倒系统的窗型的下合页都是由框部件及扇部件组成,两者仅通过合页轴插入合页套筒内配合连接框扇,窗户在内倒状态下,在室外人们能够通过提升窗扇使框扇分离后进入室内,对室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安全性能较高并用于连接门窗框和门窗扇的合页。

一种合页,包括固定于门窗框上的框部件和固定于门窗扇上的扇部件,所述框部件包括第一固定件及设于所述第一固定件上的可相对其内倒的合页轴,所述扇部件包括第二固定件及设于所述第二固定上且可套设于所述合页轴外的轴套,所述第一固定件和所述第二固定件其中一个上设有凸起,其中另一个上对应所述凸起设有凹槽,所述合页轴内倒时所述凸起与所述凹槽配合限制套设于所述合页轴上的所述轴套沿轴向滑出。

上述合页的框部件与扇部件配合可将门窗扇安装于门窗框上,扇部件上的轴套可套设于框部件上的合页轴外,同时合页轴可内倒以实现门窗扇的内倒,并且在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其中一个上设置凸起,其中另一个上对应凸起设置凹槽,合页轴内倒时凸起被限制于凹槽内,防止在外力作用下轴套被移出合页轴后使门窗的门窗扇与门窗框分离,防止人们从室外提升窗扇使框扇分离后进入室内,如此提高合页的安全性能,防止发生盗窃。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固定件上设有所述凹槽,所述第二固定件上对应所述凹槽设有所述凸起,所述轴套套设于所述合页轴外时所述凸起被限制于所述凹槽内。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固定件包括相互垂直连接且均沿平行所述合页轴的方向延伸的底板和侧板,且所述底板包括沿垂直所述合页轴的方向凸起的凸起部及被所述凸起部分割开的第一底板部和第二底板部,所述第一底板部、所述侧板及所述凸起部围合形成所述凹槽。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固定件还包括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与所述侧板平行并分别位于所述底板两侧,且所述固定板上开设有固定孔。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固定件还包括设于所述固定板上的支撑耳,所述合页轴的一端设于所述支撑耳上且可绕垂直其轴向的方向转动并内倒。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凸起为设于所述套筒与所述第二固定件连接处的限位铆钉。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固定件包括合页定杆,所述合页定杆包括相互垂直连接的第一定杆和第二定杆,所述套筒包括套筒本体及与所述套筒本体连接的连接部,所述连接部固定于所述第二定杆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限位铆钉设于所述连接部靠近所述第一定杆的一端,并铆接所述连接部与所述第二定杆。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套筒的所述连接部包括定位处,所述第一固定件还包括平行所述固定板且连接于所述固定板与所述底板之间的连接板,所述连接板上设有定位凸台,所述定位凸台与所述连接板围合形成与所述定位处配合的定位空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固定件还包括定位块,所述第一定杆与所述第二定杆上均设有所述定位块。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例中合页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合页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3为图1所示合页中框部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1所示合页中扇部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如图1及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例中的合页100包括固定于门窗框上的框部件12和固定于门窗扇上的扇部件14,框部件12包括第一固定件121及设于第一固定件121上可相对其内倒的合页轴123,扇部件14包括第二固定件141及固定于第二固定件141上且可套设于合页轴123外的轴套143,第一固定件121和第二固定件141其中一个上设有的凸起1412,其中另一个上对应凸起1412设有凹槽1212,合页轴123内倒时凸起1412与凹槽1212配合限制套设于合页轴123上的轴套143沿轴向滑出。

上述合页100的框部件12与扇部件14配合可将门窗扇安装于门窗框上,扇部件14上的轴套143可套设于框部件12上的合页轴123外,同时合页轴123可内倒以实现门窗扇的内倒,并且在第一固定件121和第二固定件141其中一个上设置凸起1412,其中另一个上对应凸起1412设置凹槽1212,合页轴123内倒时凸起1412被限制于凹槽1212内,防止在外力作用下轴套143被移出合页轴123后使门窗的门窗扇与门窗框分离,防止人们从室外提升窗扇使框扇分离后进入室内,如此提高合页100的安全性能,防止发生盗窃。

在本具体实施例中,第一固定件121上设有凹槽1212,第二固定件141上对应凹槽1212设有凸起1412,轴套143套设于合页轴123外时凸起1412被限制于凹槽1212内,如此防止合页轴123内倒时轴套143在外力作用下沿其轴向移出合页轴123,防止门窗扇在内倒时被拿出与门窗框分离。可以理解地,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固定件121上设有凸起1412,第二固定件141上对应凸起1412设有凹槽1212,在此不做限定。

如图3所示,进一步地,第一固定件121包括相互垂直连接且均沿平行合页轴123的方向延伸的底板125和侧板127,且底板125包括沿垂直合页轴123的方向凸起的凸起部1252及被凸起部1252分割开的第一底板部1254和第二底板部1256,第一底板部1254、侧板127及凸起部1252围合形成凹槽1212,相互垂直连接的底板125和侧板127可以与门窗框的垂直面配合安装,不影响门窗扇的开合,并在底板125上设置的凸起部1252与第一底板部1254及侧板127围合形成凹槽1212,可以实现对凸起1412的限制。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第一固定件121还包括固定板128,固定板128与侧板127平行并分别位于底板125的两侧,且固定板128上开设有固定孔1281,通过固定板128上的固定孔1281与螺钉等配合将第一固定件121及设于第一固定件121上的合页轴123固定于门窗框上。

进一步地,第一固定件121还包括设于固定板128上的支撑耳129,支撑耳129上沿垂直合页轴123的方向设有转轴(图未示),合页轴123的一端设于转轴上且可绕转轴的轴向转动并内倒,通过支撑耳129支撑及连接合页轴123,具体在转轴的端部设有调节螺钉1292,通过调节螺钉1292可以调节合页轴123内倒转动的松紧度。

如图4所示,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凸起1412为设于套筒143与第二固定件141连接处的限位铆钉,限位铆钉被限制于凹槽1212内,且其尺寸大小根据需求合理设置,在门窗扇内倒时限位铆钉始终被限制于凹槽1212内,无法沿套筒143的轴向移动。

进一步地,第二固定件141包括合页定杆,合页定杆包括相互垂直连接的第一定杆1414和第二定杆1416,套筒143包括套筒本体1432及与套筒本体1432连接的连接部1434,连接部1434固定于第二定杆1416上。第一定杆1414和第二定杆1416均固定于门窗扇两条垂直相交的边上,以将扇部件14固定于门窗扇上,且在安装时套筒本体1432通过连接部1434凸出门窗扇便于与合页轴123配合安装。

在本具体实施例中,限位铆钉设于连接部1434靠近第一定杆1414的一端,并铆接连接部1434和第二定杆1416,也就是对应凹槽1212的位置设置限位铆钉,同时通过限位铆钉连接连接部1434和第二定杆1416,连接部1434远离第一定杆1414的一端还设有铆接连接部1434和第二定杆1416的另一个铆钉。

如图3及图4所示,进一步地,套筒143的连接部1434包括定位处1436,第一固定件121还包括平行固定板128且连接于固定板128与底板125之间的连接板1214,连接板1214上设有凸台1216,凸台1216与连接板1214围合形成与定位处1436配合的定位空间1218,通过定位空间1218与定位处1436的配合可更准确的将扇部件14安装于框部件12上,便于装配;并且当内倒的门窗扇复位后定位空间1218收容定位处1436,防止复位的门窗扇偏离原来的位置。

更进一步地,第二固定件141还包括定位块145,第一定杆1414和第二定杆1416上均设有定位块145,通过定位块145与门窗扇的配合准确的将扇部件14安装于门窗扇上。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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