钳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56794阅读:217来源:国知局
钳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工工具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钳子。



背景技术:

电器件内部线束用扎带扎紧后,为了美观简洁,需将多余的扎带头子剪断。现在一般通过人工用剪刀剪断扎带头子,在线束密布的空间中使用剪刀和斜口钳,经常发生刃口误剪断周边线束的事故,轻则造成元器件故障,重则造成触电事故,对人员产生伤害。因此一种更加安全的钳子是迫切需求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钳子。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钳子,所述钳子包括:

相互枢接的第一钳体和第二钳体,所述第一钳体的一端为第一手柄,另一端为第一钳嘴;所述第二钳体的一端为第二手柄,另一端为第二钳嘴;

安装在所述第一钳嘴与所述第二钳嘴一端的防护挡块,所述防护挡块设置有活动空间,所述活动空间位于所述防护挡块的中间;

在使用所述钳子剪切线时,需要被剪的线放置在所述第一钳嘴与第二钳嘴之间,置于所述活动空间对应位置处被剪断,所述钳子的第一钳嘴和第二钳嘴处设置的所述防护挡块挡住第一钳嘴和第二钳嘴的其它位置的刀刃口以防止剪断其它物。

优选地,所述防护挡块包括环形盘及容纳槽,所述容纳槽形成所述活动空间;

所述环形盘的一端安装在所述第一钳体和第二钳体的枢接处;

所述环形盘设置有通孔,所述容纳槽安装在所述通孔处;或者,

所述防护挡块包括平台部及凹槽,所述凹槽形成所述活动空间;所述平台部环绕所述凹槽设置;或者,

所述防护挡块中间设置有通孔,所述通孔形成所述活动空间。

在所述防护挡块上设置凹槽或者容纳槽可以使被剪断的碎线可以被收纳在所述凹槽或者所述容纳槽中,防止碎线弹出,减少用户在使用完之后还需要清洁房间内的碎线的工作量。

优选地,所述容纳槽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环形盘上,使用所述钳子剪切电线后,将所述容纳槽拆卸以清洁所述容纳槽。

通过将所述容纳槽设置成可拆卸的,方便用户使用完所述钳子后可以将所述容纳槽拆卸以取出所述碎线。

优选地,所述钳子为打开状态时,所述容纳槽位于所述第一钳嘴与第二钳嘴之间;所述钳子为闭合状态时,所述第一钳嘴和第二钳嘴覆盖所述容纳槽的部分开口,或所述第一钳嘴和第二钳嘴完全覆盖所述容纳槽的开口;或者,

所述钳子为打开状态时,所述凹槽位于所述第一钳嘴与第二钳嘴之间;所述钳子为闭合状态时,所述第一钳嘴和第二钳嘴覆盖所述凹槽的部分开口,或所述第一钳嘴和第二钳嘴完全覆盖所述凹槽的开口。

通过上述设置,可以在需要剪切线时,能够将待剪断的线卡在所述活动空间位置处,能够更好地剪切线束;剪切完成后,通过所述防护挡块将剪断的碎线隔离在在所述防护挡块的一侧。

优选地,所述防护挡块的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一钳体与第二钳体枢接处。

优选地,所述第一钳嘴和第二钳嘴与所述防护挡块相对的面相互平行。

优选地,所述钳子为打开状态时,所述防护挡块的边缘超过所述第一钳嘴和所述第二钳嘴的边缘。

将所述防护挡块的覆盖面积大于所述第一钳嘴和第二钳嘴能覆盖的面积,可以防止使用钳子时,钳嘴刃尖一端误剪其它线束;另外,也能有效防止钳嘴刃尖一误伤用户。

优选地,所述防护挡块的一端枢接在所述第一钳体与第二钳体枢接处。

优选地,所述防护挡块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第一钳体和第二钳体的枢接处。

将所述防护挡块设置成可拆卸的结构,当用户不需要所述防护挡块时,可以将所述防护挡块从枢接处拆卸下来;当用户需要所述防护挡块时,可以将所述防护挡块安装在所述第一钳体和第二钳体的枢接处,以适应不同用户的需求。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另一种钳子,所述钳子包括:钳体及防护挡块;

所述钳体包括手柄及钳刃,所述防护挡块安装在所述钳刃一端,所述防护挡块设置有活动空间,所述活动空间位于所述防护挡块的中间;

使用所述钳子剪切线时,需要被剪的线放置在所述钳刃一端,置于所述活动空间对应位置处被剪断,所述钳子的第一钳嘴和第二钳嘴处设置的所述防护挡块挡住第一钳嘴和第二钳嘴的其它位置的刀刃口以防止剪断其它物。

优选地,所述钳子为打开状态时,所述活动空间位于所述第一钳嘴与第二钳嘴之间;所述钳子为闭合状态时,所述第一钳嘴和第二钳嘴覆盖所述活动空间的一部分,或所述第一钳嘴和第二钳嘴完全覆盖所述活动空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钳子,通过在钳子剪切电线的一端设置防护挡块可以有效地防止所述钳子的刃口剪断到其它位置,造成所述意外事故。另外,在所述防护挡块上设置一个活动空间,可以使用户能够快速地将需要剪切的部分定位在所述活动空间处,在提高用户剪切线的效率的情况下,还不造成误剪。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提供的钳子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提供的第一状态的钳子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提供的第二状态的钳子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提供的另一角度的钳子的结构示意图。

图标:100-钳子;110-第一钳体;111-第一手柄;112-第一钳嘴;120-第二钳体;121-第二手柄;122-第二钳嘴;130-防护挡块;131-活动空间;132-上边缘;133-侧边缘。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同时,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所述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拜访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解释为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连接,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间接连接,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图1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提供的钳子100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所述钳子100包括:第一钳体110、第二钳体120及防护挡块130。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钳体110和第二钳体120枢接。所述第一钳体110的一端为第一手柄111,另一端为第一钳嘴112。所述第二钳体120的一端为第二手柄121,另一端为第二钳嘴122。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手柄111和第二手柄121外侧还可以套设有防护套。所述防护套可以是橡胶、泡沫等柔软材质制作而成。

本实施例中,所述防护挡块130安装在所述第一钳嘴112与所述第二钳嘴122一端,所述防护挡块130设置有活动空间131,所述活动空间131位于所述防护挡块130的中间。

本实施例中,在需要使用所述钳子100剪切线时,需要被剪的线放置在所述第一钳嘴112与第二钳嘴122之间,置于所述活动空间131对应位置处被剪断,所述钳子100的第一钳嘴112和第二钳嘴122处设置的所述防护挡块130挡住第一钳嘴112和第二钳嘴122的其它位置的刀刃口以防止剪断其它物。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防护挡块130包括环形盘及容纳槽,所述容纳槽形成所述活动空间131;所述环形盘的一端安装在所述第一钳体110和第二钳体120的枢接处;所述环形盘设置有通孔,所述容纳槽安装在所述通孔处。本实施例中,所述容纳槽的最长径小于所述第一钳嘴112或第二钳嘴122的刃口长度,所述第一钳嘴112及第二钳嘴122的刃尖位于所述环形盘上。

本实施例中,所述容纳槽与所述环形盘的安装方式可以有多种方式,具体可以包括如下几种实施方式。在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容纳槽可以固定安装在所述环形盘上。在另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容纳槽也可以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环形盘上。使用所述钳子100剪切电线后,将所述容纳槽拆卸以清洁所述容纳槽。再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容纳槽的一端枢接在所述环形盘上,另一端与所述环形盘不连接。

在另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防护挡块130包括平台部及凹槽,所述凹槽形成所述活动空间131;所述平台部环绕所述凹槽设置。本实施例中,所述凹槽的最长径小于所述第一钳嘴112或第二钳嘴122的刃口长度,所述第一钳嘴112及第二钳嘴122的刃尖位于所述平台部上。

再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防护挡块130中间设置有通孔,所述通孔形成所述活动空间131。本实施例中,所述通孔的最长径小于所述第一钳嘴112或第二钳嘴122的刃口长度,所述第一钳嘴112及第二钳嘴122的刃尖位于所述防护挡块130的实体部分。

本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所述钳子100为打开状态时,所述容纳槽位于所述第一钳嘴112与第二钳嘴122之间。如图3所示,所述钳子100为闭合状态时,所述第一钳嘴112和第二钳嘴122覆盖所述容纳槽的部分开口,或所述第一钳嘴112和第二钳嘴122完全覆盖所述容纳槽的开口。

本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所述钳子100为打开状态时,所述凹槽位于所述第一钳嘴112与第二钳嘴122之间。如图3所示,所述钳子100为闭合状态时,所述第一钳嘴112和第二钳嘴122覆盖所述凹槽的部分开口,或所述第一钳嘴112和第二钳嘴122完全覆盖所述凹槽的开口。

本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所述钳子100为打开状态时,所述通孔位于所述第一钳嘴112与第二钳嘴122之间。如图3所示,所述钳子100为闭合状态时,所述第一钳嘴112和第二钳嘴122覆盖所述通孔的部分开口,或所述第一钳嘴112和第二钳嘴122完全覆盖所述凹槽的开口。

本实施例中,所述防护挡块130的一端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一钳体110与第二钳体120枢接处。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钳嘴112和第二钳嘴122与所述防护挡块130相对的面相互平行。在一个实例中,所述防护挡块130靠近所述第一钳嘴112和第二钳嘴122的一面与所述第一钳嘴112和第二钳嘴122的距离小于0.5cm。在一个实例中,如图4所示,所述防护挡块130与所述第一钳嘴112和第二钳嘴122可相对运动地贴合在一起。在另一个实例中,请结合图2和图3所示,所述防护挡块130与所述第一钳嘴112固定安装在一起,所述防护挡块130与所述第二钳嘴122可以相互运动,所述防护挡块130与所述第一钳嘴112相对静止。

本实施例中,所述钳子100为打开状态时,所述防护挡块130的边缘超过所述第一钳嘴112和所述第二钳嘴122的边缘。可以理解的是,所述防护挡块130的覆盖面积大于所述第一钳嘴112和所述第二钳嘴122的覆盖面积。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如图2或3所示,所述第一钳嘴112和所述第二钳嘴122的刃尖不超出所述防护挡块130的上边缘132。在一个实例中,如图2或3所示,所述第一钳嘴112和所述第二钳嘴122的远离刃口一侧不超出所述防护挡块130的侧边缘133。

本实施例中,所述防护挡块130的一端枢接在所述第一钳体110与第二钳体120枢接处。通过将所述防护挡块130枢接在所述枢接处,以使用户按照需求调整所述防护挡块130的位置角度等。

本实施例中,所述防护挡块130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第一钳体110和第二钳体120的枢接处。在一个实例中,所述防护挡块130上设置螺纹孔,所述第一钳体110和第二钳体120的枢接处设置与所述螺纹孔契合的螺钉,所述防护挡块130可安装在所述螺钉上。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钳子100,通过在钳子100剪切电线的一端设置防护挡块130可以有效地防止所述钳子100的刃口剪断到其它位置,造成所述意外事故。另外,在所述防护挡块130上设置一个活动空间131,可以使用户能够快速地将需要剪切的部分定位在所述活动空间131处,在提高用户剪切线的效率的情况下,还不造成误剪。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另一种钳子,所述钳子包括:钳体及防护挡块,所述钳体包括手柄及钳刃,所述防护挡块安装在所述钳刃一端,所述防护挡块设置有活动空间,所述活动空间位于所述防护挡块的中间。

使用所述钳子剪切线时,需要被剪的线放置在所述钳刃一端,置于所述活动空间对应位置处被剪断,所述钳子的第一钳嘴和第二钳嘴处设置的所述防护挡块挡住第一钳嘴和第二钳嘴的其它位置的刀刃口以防止剪断其它物。

本实施例中,所述钳子为打开状态时,所述活动空间位于所述第一钳嘴与第二钳嘴之间;所述钳子为闭合状态时,所述第一钳嘴和第二钳嘴覆盖所述活动空间的一部分,或所述第一钳嘴和第二钳嘴完全覆盖所述活动空间。

关于本实施例中的钳子的防护挡块的详细描述可以参考上一实施例中的防护挡块中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钳子,通过在钳子剪切电线的一端设置防护挡块可以有效地防止所述钳子的刃口剪断到其它位置,造成所述意外事故。另外,在所述防护挡块上设置一个活动空间,可以使用户能够快速地将需要剪切的部分定位在所述活动空间处,在提高用户剪切线的效率的情况下,还不造成误剪。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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