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斜舌装置,包括斜舌,其特征在于:所述斜舌装置还包括支架、驱动机构和与斜舌连接的斜舌杆,所述驱动机构和斜舌杆均设置在支架上,所述驱动机构包括一带动斜舌杆后移的移动部,所述斜舌随斜舌杆的移动而移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斜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斜舌装置包括用于推动斜舌前移的弹性复位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斜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一容纳斜舌杆的第一通孔,所述弹性复位机构包括套设在斜舌杆上的弹簧,所述弹簧的两端分别与斜舌和支架抵靠。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斜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斜舌杆的端部处包括第一延伸部,所述移动部包括沿斜舌杆移动方向移动的移动结构,以及设置在移动结构端部的第二延伸部,所述第二延伸部抵靠在第一延伸部的内侧,所述驱动机构带动移动结构移动,并通过第二延伸部和第一延伸部的配合带动斜舌杆后移。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斜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延伸部向斜舌杆横切面方向延伸设置,所述第二延伸部向移动结构横切面方向延伸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斜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结构包括沿其移动方向设置的齿条,所述驱动机构包括电机和与齿条啮合的电机齿轮,所述电机齿轮在电机的驱动下带动移动结构移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斜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凹槽,所述移动结构设置在凹槽中且在凹槽中移动。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斜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第二通孔,所述电机的转动杆穿过第二通孔与电机齿轮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斜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斜舌装置还包括应急开启机构,所述应急开启机构包括一转动部和以转动部为轴心转动设置的转动杆,所述转动杆的另一端抵靠于第一延伸部的内侧。
10.一种门锁,其特征在于:所述门锁包括壳体和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所述的斜舌装置,所述壳体包括一容纳斜舌装置的斜舌伸缩移动的缺口,所述支架与壳体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