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子防盗锁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68027发布日期:2019-01-13 16:38阅读:230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子防盗锁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防盗锁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子防盗锁具。



背景技术:

随着人工智能、智能家居的快速发展,电子防盗锁在各行业的应用越来越多,电子防盗锁替代传统锁具将成为新的趋势。在电子防盗锁产品中,锁体按照GB21556-2008国标标准,电子安全控制部份则按照公安部和行业起草的“电子防盗锁新标准”标准执行。凡不符合此两项标准的电子防盗锁都无法销售使用。而现有的电子防盗锁开锁、锁定均采用单电机控制,这种方式存在电机卡死和单电机寿命问题的隐患,导致用户无法正常开关锁,而要更换整个锁体。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电子防盗锁具。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设计一种电子防盗锁具,包括密封盒,设置在密封盒内的主电机、转矩减速器和伸出密封盒的动力输出齿轮,所述动力输出齿轮与外部锁体机械控制部分相连,还包括一设置在密封盒内的副电机,主电机正常工作时,副电机处于从动状态,所述副电机上设置有一个检测控制模块,主电机工作时该检测控制模块监测主电机的工作状态;当主电机工作异常时,该检测控制模块停止主电机工作,将副电机切换为动力输出模式。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转矩减速器包括由主电机驱动的主转齿轮、由副电机驱动的副转齿轮、与主转齿轮和副转齿轮啮合的减速齿轮,与减速齿轮同轴的第一传动齿轮,以及与第一传动齿轮啮合的第二传动齿轮,所述第二传动齿轮与所述动力输出齿轮同轴设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采用密封双电机驱动结构、副电机监控主电机工作状态,在主电机失效时副电机切换为动力输出电机,保障开关锁控制的可靠性,内部的减速机构使其无法由外部转动电机,同时电机及整个控制齿部份都密封在一个铸体内,外部无法破坏,提高了锁体控制部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解决了现有电子锁控制部分面临的安全性隐患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电子防盗锁具,包括密封盒1,设置在密封盒1内的主电机2、副电机3和转矩减速器9,以及伸出密封盒1的动力输出齿轮8,动力输出齿轮8与外部锁体机械控制相连,打开或关闭机械锁栓。

机械锁栓可以是由一个齿条跟动力输出齿轮8相连或者是其他的机械结构,动力输出齿轮8的正反转控制齿条锁栓前进或者是后退,前进时齿条锁栓插入对应的锁定孔内完成连接,后退则退出锁定孔,连接分离。同时加上位置检测开关,确定齿条锁栓是在打开状态还是处于关闭状态。

转矩减速器9包括由主电机2驱动的主转齿轮4、由副电机3驱动的副转齿轮5、与主转齿轮和副转齿轮啮合的减速齿轮6,与减速齿轮同轴的第一传动齿轮10,以及与第一传动齿轮啮合的第二传动齿轮7。第二传动齿轮与动力输出齿轮8同轴设置。

主电机2与副电机3的工作模式可以切换,主电机作为开关锁机械控制的主要动力,在主电机2工作时,副电机3工作在信号检测模式。副电机3上设置有一个检测控制模块,主电机2工作时该检测控制模块监测主电机的工作状态,当主电机工作异常时,该检测控制模块停止主电机工作,将副电机3切换为动力输出模式。此时,副电机3由信号检测模式转换为副动力输出模式,控制动力输出齿轮8,达到开关锁动力稳定输出。

检测控制模块可以是一个MCU,它监控主电机的工作电流,同时还检测锁栓的位置检测开关,当MCU监测到主电机电流出现异常,同时在设定的时间内没有检测到锁栓到达指定的位置时,MCU会将主电机动力输出切换为副电机动力输出。

正常情况下,主电机2转动时,主转齿轮4转动,带动减速齿轮6转动,减速齿轮6带动第一传动齿轮10,第一传动齿轮10转动时带动第二传动齿轮7,第二传动齿轮7带动动力输出齿轮8转动,动力输出齿轮8与外部锁体机械控制相连,打开或关闭机械锁栓。该工作模式中,副电机3不工作,副转齿轮5处于从动状态。

当设置在副电机上的监测控制模块监测到主电机2工作异常时,主电机电流不正常以及在指定时间内没有检测到锁栓到达的信号,监测控制模块将停止主电机工作,并控制副电机3切换为动力输出模式,此时,副转齿轮5转动带动减速齿轮6转动,减速齿轮6带动第一传动齿轮10,第一传动齿轮10转动时带动第二传动齿轮7,第二传动齿轮7带动动力输出齿轮8转动,动力输出齿轮8与外部锁体机械控制相连,打开或关闭机械锁栓。该工作模式中,主电机2不工作,主转齿轮4处于从动状态。

主转齿轮4、副转齿轮5、减速齿轮6、第一传动齿轮10、第二传动齿轮7构成一个转矩减速器9,减速器使转矩增大,外部无法转动电机。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