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锁体外部包括壳体,所述智能锁锁体包括单锁舌、双锁舌、门栓及把手驱动部,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锁锁体包括通过所述单锁舌的位置移动可限位所述双锁舌的限位部;
所述限位部包括:
以所述壳体的第一导向柱为旋转轴运动、与所述单锁舌活动连接的限位组件;
及可限位所述双锁舌的固定件;
及与所述限位组件和所述固定件连接的推拉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位组件(41)包括与所述单锁舌(2)活动连接的第二限位件凸起(4155),
及与所述推拉杆(42)连接的第一限位导向柱(413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单锁舌(2)包括凸出于所述单锁舌(2)的肩部凸起(22),
所述限位组件(41)与所述单锁舌活动连接时,所述第二限位件凸起(4155)与所述肩部凸起(22)相接触。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推拉杆(42)包括与所述第一限位导向柱(4135)连接的第一推拉孔(42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位组件(41)包括第一限位件(413)及第二限位件(415),
所述第一限位件(413)包括第一限位弹簧(4134),
所述第二限位件(415)包括第二限位弹簧(4154)。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壳体(1)包括第二导向柱(12),
所述第二限位件(415)包括容纳所述第二导向柱(12)及所述第二限位弹簧(4154)的第二限位槽(4152)。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限位件(415)包括第二限位件导向柱(4153),
所述第一限位件(413)包括容纳所述第二限位件导向柱(4153)及所述第一限位弹簧(4134)的第一限位槽(4133)。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位组件(41)包括:
位于所述壳体(1)及所述第二限位件(415)之间的底部垫片(416),
及位于所述第二限位件(415)及所述第一限位件(413)之间的下垫片(414),
及位于所述第一限位件(413)上方的上垫片(412);
所述底部垫片(416)、所述下垫片(414)及所述上垫片(412)上设置有若干个与所述壳体(1)、第二限位件(415)、第一限位件(413)相配合的孔位。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件(43)包括可以容置所述壳体(1)的第五导向柱(15)的连接孔(433),使得所述固定件(43)以所述第五导向柱(15)为旋转轴转动。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件(43)包括一侧伸出所述固定件(43)表面的推拉柱(432),
所述推拉杆(42)包括第二推拉孔(422),
所述推拉柱(432)伸出所述固定件(43),与所述第二推拉孔(422)连接。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件(43)包括滚柱(431),
所述双锁舌(3)包括双锁舌卡位(33),所述双锁舌卡位(33)包括卡位底面(332)、及倾斜的卡位斜面(331);
所述滚柱(431)接触所述卡位斜面(331)时,在外力作用下,所述双锁舌(3)可伸入所述壳体(1)内,
所述滚柱(431)接触所述卡位底面(332)时,所述双锁舌(3)被限位,伸出所述壳体(1)外。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件(43)包括固定件限位部(435),
所述壳体(1)包括可与所述固定件限位部(435)接触、且限制所述固定件(43)移动的第六挡板(16)。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双锁舌(3)包括双锁舌弹簧(35)及容置孔(34),
所述壳体(1)包括第六挡板(16);
所述双锁舌弹簧(35)位于所述容置孔(34)及所述第六挡板(16)之间,所述第六挡板(16)包括凸出于第六挡板(16)的第六挡板凸起(161);使得所述双锁舌(3)始终存在伸出所述壳体(1)的力。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单锁舌(2)包括单锁舌弹簧(25)及卡位凸起(23),
所述壳体(1)包括第四挡板(14);
所述单锁舌弹簧(25)位于所述卡位凸起(23)及所述第四挡板(14)之间,使所述单锁舌(2)始终存在伸出所述壳体(1)的力。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单锁舌(2)包括呈L形的尾板挡板(24),所述尾板挡板(24)限位所述单锁舌(2)防止其伸出时脱离所述壳体(1)。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位组件(41A)包括与所述单锁舌(2A)接触的第一限位部(411A),
及与所述推拉杆(42A)连接的第二限位部(412A)。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件(43A)包括固定件孔(436A)和固定件弹簧(437A),
所述壳体(1A)包括第九导向柱(19A),
所述固定件弹簧(437A)的两端连接所述固定件孔(436A)及所述第九导向柱(19A),使所述固定件(43A)始终存在靠近所述第九导向柱(19A)的力。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位组件(41A)包括容置第一导向柱(11A)的限位孔(414A),所述限位组件(41A)以所述第一导向柱(11A)为旋转轴旋转。
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位组件(41A)包括位于所述第一限位部(411A)及所述第二限位部(412A)之间的限位弹簧(413A),所述限位弹簧(413A)的张力使得所述第一限位部(411A)及所述第二限位部(412A)相分离。
20.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锁体外部包括壳体,所述智能锁锁体包括单锁舌(2B)、双锁舌、门栓及把手驱动部,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锁锁体包括通过所述单锁舌的位置移动可限位所述双锁舌的限位部;
所述限位部包括:
与所述单锁舌接触的限位组件;
及与所述限位组件连接、可限位所述双锁舌的推拉固定件;
及固定所述推拉固定件的壳体固定块。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单锁舌(2B)包括肩部凸起(22B),
所述肩部凸起(22B)包括第一倾斜面(221B),所述限位组件(41B)包括第二倾斜面(412B),所述第一倾斜面(221B)与所述第二倾斜面(412B)平行接触;
当所述单锁舌(2B)位移时,所述限位组件(41B)的第二倾斜面(412B)在所述肩部凸起(22B)的第一倾斜面(221B)的带动下发生位移。
22.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单锁舌(2B)包括肩部凸起(22B),
所述限位组件(41B)包括以所述壳体(1B)的第一导向柱(11B)为旋转轴进行旋转的椭圆形限位件主体(413B),及与所述肩部凸起(22B)接触的限位块(411B),所述限位件主体(413B)与所述限位块(411B)固定连接;
当所述单锁舌(2B)位移时,所述肩部凸起(22B)带动接触的所述限位块(411B)进而带动所述限位组件(41B)旋转,由此推动所述推拉固定件产生位移。
23.根据权利要求21或22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推拉固定件包括推拉杆(42B),
所述推拉杆(42B)包括位于所述限位组件(41B)及所述壳体固定块(B)之间的第一推拉杆弹簧(421B),当所述限位组件(41B)向下位移时,所述第一推拉杆弹簧(421B)被压缩。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推拉杆(42B)包括推拉底座(424B)和内部中空的推拉驱动件(425B),
所述推拉驱动件(425B)包括用于容置所述推拉杆(42B)的孔位(4251B),所述推拉底座(424B)伸入所述推拉驱动件(425B)内与所述推拉驱动件(425B)活动连接。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推拉杆(42B)包括直径大于所述推拉杆(42B)的推拉杆凸起(423B)及第二推拉杆弹簧(422B);
所述第二推拉杆弹簧(422B)位于所述推拉杆凸起(423B)与所述推拉驱动件(425B)之间,所述第二推拉杆弹簧(422B)的自然张力使得所述推拉底座(424B)贴近所述推拉驱动件(425B)的所述孔位(4251B)内侧边。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双锁舌(3B)包括双锁舌弹簧(35B)及容置孔(34B),
所述壳体(1B)包括第六挡板(16B),所述第六挡板(16B)包括凸出于第六挡板(16B)的第六挡板凸起(161B);
所述双锁舌弹簧(35B)位于所述容置孔(34B)及所述第六挡板凸起(161B)之间,使得所述双锁舌(3B)始终存在伸出所述壳体(1B)的力。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单锁舌(2B)包括单锁舌弹簧(25B)、卡位凸起(23B)及呈L形的尾板挡板(24B),
所述壳体(1B)包括第四挡板(14B);
所述单锁舌弹簧(25B)位于所述卡位凸起(23B)及所述第四挡板(14B)之间,使所述单锁舌(2B)始终存在伸出所述壳体(1B)的力;
所述尾板挡板(24B)限位所述单锁舌(2B)防止其伸出时脱离所述壳体(1B)。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双锁舌(3B)包括双锁舌卡位(33B),
当所述推拉驱动件(425B)向下位移时,所述推拉驱动件(425B)接触所述双锁舌卡位(33B)使得所述双锁舌(3B)无法伸入所述壳体(1B)内。
29.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推拉固定件包括固定件(43B),所述固定件(43B)包括推拉柱(432B),
所述推拉驱动件(425B)与所述推拉柱(432B)固定连接。
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件(43B)包括滚柱(431B),
所述双锁舌(3B)包括双锁舌卡位(33B),所述双锁舌卡位(33B)包括卡位底面(332B)、及倾斜的卡位斜面(331B);
所述滚柱(431B)接触所述卡位斜面(331B)时,在外力作用下,所述双锁舌(3B)可伸入所述壳体(1B)内,
所述滚柱(431B)接触所述卡位底面(332B)时,所述双锁舌(3B)被限位,伸出所述壳体(1B)外。
31.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件(43B)包括固定件限位部(435B),
所述壳体(1B)包括可与所述固定件限位部(435B)接触、且限制所述固定件(43B)移动的第六挡板(16B)。
32.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件(43B)包括可以容置所述壳体(1B)的第五导向柱(15B)的连接孔(433B),使得所述固定件(43B)以所述第五导向柱(15B)为旋转轴转动。
33.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锁体外部包括壳体(1C),所述智能锁锁体包括单锁舌(2C)、双锁舌(3C)、门栓(6C)及把手驱动部(5C),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锁锁体包括通过所述单锁舌(2C)的位置移动可限位所述双锁舌(3C)的限位部(4C);
所述限位部(4C)包括:
以所述壳体(1C)的第一导向柱(11C)为旋转轴运动、与所述单锁舌(2C)接触的限位组件(41C),
及与所述限位组件(41C)连接、可限位所述双锁舌(3C)的推拉杆(42C),
及固定所述推拉杆(42C)的壳体固定块(C)。
34.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位组件(41C)包括限位弹簧(413C)、限位挡板(414C),
所述限位弹簧(413C)位于所述限位挡板(414C)与所述限位组件(41C)之间,使所述限位组件(41C)始终存在与所述单锁舌(2C)接触的力。
35.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单锁舌(2C)包括肩部凸起(22C),所述限位组件(41C)包括与所述肩部凸起(22C)相接触的第一限位部(411C)。
36.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推拉杆(42C)包括推拉凸起(421C)、推拉细杆(423C)及推拉主杆(424C),
所述限位组件(41C)包括第二限位部(412C),所述第二限位部(412C)包括第二限位部孔(4121C),
所述推拉细杆(423C)穿过所述第二限位部孔(4121C)与所述推拉凸起(421C)垂直固定连接。
37.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推拉杆(42C)包括推拉弹簧(422C),
所述推拉弹簧(422C)的两侧分别与所述第二限位部(412C)及所述推拉主杆(424C)相接触,所述推拉弹簧(422C)的张力使得所述第二限位部(412C)与所述推拉凸起(421C)始终存在相接触的力。
38.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双锁舌(3C)包括双锁舌卡位(33C),
当所述推拉杆(42C)向下位移时,所述推拉杆(42C)接触所述双锁舌卡位(33C)使得所述双锁舌(3C)无法伸入所述壳体(1C)内。
39.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双锁舌(3C)包括双锁舌弹簧(35C)及容置孔(34C),
所述壳体(1C)包括第六挡板(16C),所述第六挡板(16C)包括凸出于所述第六挡板(16C)的第六挡板凸起(161C);
所述双锁舌弹簧(35C)位于所述容置孔(34C)及所述第六挡板凸起(161C)之间,使得所述双锁舌(3C)始终存在伸出所述壳体(1C)的力。
40.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单锁舌(2C)包括单锁舌弹簧(25C)、卡位凸起(23C)及呈L形的尾板挡板(24C),
所述壳体(1C)包括第四挡板(14C);
所述单锁舌弹簧(25C)位于所述卡位凸起(23C)及所述第四挡板(14C)之间,使所述单锁舌(2C)始终存在伸出所述壳体(1C)的力;
所述尾板挡板(24C)限位所述单锁舌(2C)防止其伸出时脱离所述壳体(1C)。
41.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锁体外部包括壳体(1D),所述智能锁锁体包括单锁舌(2D)、双锁舌(3D)、门栓(6D)及把手驱动部(5D),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锁锁体包括通过所述单锁舌(2D)的位置移动可限位所述双锁舌(3D)的限位部(4D);
所述限位部(4D)包括:
限位组件(41D),所述限位组件(41D)包括连接杆(412D),
及与所述单锁舌(2D)固定连接的限位块(411D),
及与所述限位组件(41D)连接、可限位所述双锁舌(3D)的推拉杆(42D),
及固定所述推拉杆(42D)的壳体固定块(D);
所述连接杆(412D)的两端分别与所述限位块(411D)及所述推拉杆(42D)活动连接。
42.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推拉杆(42D)包括直径大于所述推拉杆(42D)的推拉杆凸起(421D)及推拉杆弹簧(423D);
所述推拉杆弹簧(423D)位于所述推拉杆凸起(421D)与所述壳体固定块(D)之间,所述推拉杆弹簧(423D)的张力使得所述推拉杆(42D)始终存在靠近所述单锁舌(2D)的力。
43.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双锁舌(3D)包括双锁舌卡位(33D),
当所述推拉杆(42D)向下位移时,所述推拉杆(42D)接触所述双锁舌卡位(33D)使得所述双锁舌(3D)无法伸入所述壳体(1D)内。
44.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双锁舌(3D)包括双锁舌弹簧(35D)及容置孔(34D),
所述壳体(1D)包括第六挡板(16D), 所述第六挡板(16D)包括凸出于所述第六挡板(16D)的第六挡板凸起(161D);
所述双锁舌弹簧(35D)位于所述容置孔(34D)及所述第六挡板凸起(161D)之间,使得所述双锁舌(3D)始终存在伸出所述壳体(1D)的力。
45.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单锁舌(2D)包括单锁舌弹簧(25D)、卡位凸起(23D)及呈L形的尾板挡板(24D),
所述壳体(1D)包括第四挡板(14D);
所述单锁舌弹簧(25D)位于所述卡位凸起(23D)及所述第四挡板(14D)之间,使所述单锁舌(2D)始终存在伸出所述壳体(1D)的力;
所述尾板挡板(24D)限位所述单锁舌(2D)防止其伸出时脱离所述壳体(1D)。
46.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锁体外部包括壳体(1E),所述智能锁锁体包括单锁舌(2E)、双锁舌(3E)、门栓(6E)及把手驱动部(5E),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锁锁体包括通过所述单锁舌(2E)的位置移动可限位所述双锁舌(3E)的限位部(4E);
所述限位部(4E)包括:
以所述壳体(1E)的第一导向柱(11E)为旋转轴运动、与所述单锁舌(2E)接触的限位组件(41E),
及与所述限位组件(41E)连接、可限位所述双锁舌(3E)的推拉杆(42E);
所述双锁舌(3E)包括推拉容置孔(36E),
所述推拉杆(42E)包括穿过所述推拉容置孔(36E)的第三推拉杆(423E)。
47.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推拉杆(423E)包括可与所述双锁舌(3E)接触的第三推拉杆固定块(4232E),
及穿过所述推拉容置孔(36E)且不对所述双锁舌(3E)起限位作用的第三推拉杆避空部(4231E)。
48.根据权利要求47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双锁舌(3E)包括双锁舌卡位(33E);
当所述推拉杆(42E)向下位移时,所述第三推拉杆固定块(4232E)接触所述双锁舌卡位(33E)使得所述双锁舌(3E)无法伸入所述壳体(1E)内。
49.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推拉杆(42E)包括第一推拉杆(421E),所述第一推拉杆(421E)包括第一推拉杆细杆(4211E);
所述限位组件(41E)包括第二限位杆(412E),所述第二限位杆(412E)包括容置所述第一推拉杆细杆(4211E)的第二限位杆孔(4121E),
所述第一推拉杆细杆(4211E)与所述第二限位杆孔(4121E)固定连接。
50.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单锁舌(2E)包括肩部凸起(22E),所述限位组件(41E)包括与所述肩部凸起(22E)相接触的第一限位杆(411E)。
51.根据权利要求50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单锁舌(2E)包括单锁舌弹簧(25E)、及呈L形的尾板挡板(24E),
所述壳体(1E)包括第四挡板(14E);
所述单锁舌弹簧(25E)位于所述第一限位杆(411E)及所述第四挡板(14E)之间,使所述第一限位杆(411E)始终与肩部凸起(22E)相接触,且所述单锁舌(2E)始终存在伸出所述壳体(1E)的力;
所述尾板挡板(24E)限位所述单锁舌(2E)防止其伸出时脱离所述壳体(1E)。
52.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推拉杆(42E)包括固定销(425E)及与所述固定销(425E)连接的第二推拉杆(422E)。
53.根据权利要求52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销(425E)包括固定销孔(4251E),
所述第二推拉杆(422E)包括穿过所述固定销孔(4251E)的第二推拉杆细杆(4223E),所述第二推拉杆细杆(4223E)包括穿过所述固定销孔(4251E)、且直径大于所述固定销孔(4251E)的第二推拉杆头部(4221E)。
54.根据权利要求52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推拉杆(423E)内部包括可以容置所述第二推拉杆(422E)移动的第三推拉杆内孔(4233E),
所述第二推拉杆(422E)一端与所述固定销(425E)连接,另一端伸入所述第三推拉杆内孔(4233E)内。
55.根据权利要求54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推拉杆(42E)包括推拉弹簧(424E),
所述第二推拉杆(422E)的一端包括第二推拉杆凸起(4222E),
所述推拉弹簧(424E)套于所述第二推拉杆(422E)外,且两端分别限位于所述第三推拉杆内孔(4233E)的上侧边及所述第二推拉杆凸起(4222E),所述推拉弹簧(424E)的张力作用使得所述第二推拉杆凸起(4222E)始终存在远离所述第三推拉杆内孔(4233E)(423E)上侧边的力。
56.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一种可限位双锁舌的智能锁锁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双锁舌(3E)包括双锁舌弹簧(35E)及容置孔(34E),
所述壳体(1E)包括第六挡板(16E), 所述第六挡板(16E)包括凸出于所述第六挡板(16E)的第六挡板凸起(161E);
所述双锁舌弹簧(35E)位于所述容置孔(34E)及所述第六挡板凸起(161E)之间,使得所述双锁舌(3E)始终存在伸出所述壳体(1E)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