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夹圆柱形物体的手工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549578发布日期:2019-04-30 18:10阅读:1944来源:国知局
用于夹圆柱形物体的手工夹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夹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夹圆柱形物体的手工夹具。



背景技术:

码垛整齐的铝圆片,表面平整光滑,易倾斜滑动,片材之间紧密贴合,想要搬运,手指无法扣入。当前,为了能搬运码垛好的铝圆片,在接料前,底部单边垫高,留出手指位置,码垛高度最多150mm,工人就得停机搬运一次。因此,间接造成冲床停机评率高,时间浪费多,导致冲床利用率低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夹圆柱形物体的手工夹具。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夹圆柱形物体的手工夹具,包括支撑杆、第一吊杆和第二吊杆;第一吊杆从支撑杆的一端向下延伸;第二吊杆包括连接套筒、连杆和手柄,连接套筒可移动地套设在支撑杆上,连杆与连接套筒之间活动连接,手柄从连杆上向第一吊杆凸出延伸;在第一吊杆和连杆下方均设有夹板。

进一步的,连杆整体形状呈倒“T”字形,连杆包括纵向杆和横向杆,纵向杆通过轴承与连接套筒转动连接;夹板设在在横向杆的两端下方。

进一步的,手柄从连杆的纵向杆内侧向第一吊杆凸出延伸。

进一步的,在套筒上设有定位螺栓。

进一步的,第一吊杆包括两根相对设置的承载杆,承载杆的下端垂直弯折延伸形成连接部,连接部下方连接设有夹板。

进一步的,夹板为具有120°夹角的条形板状结构。

进一步的,在夹板内侧面上设有硅胶片。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使用本实用新型用于夹圆柱形物体的手工夹具来搬运码垛整体的铝圆片,代替了原有搬运方式,间接提升了垛料高度,减少换垛频率,从而减少设备停机评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工伤。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附图进行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用于夹圆柱形物体的手工夹具立体图。

图中,1为支撑杆,2为第一吊杆,3为第二吊杆,4为套筒,5为连杆,6为手柄,7为夹板,51为纵向杆,52为横向杆,8为定位螺栓,21为承载杆,22为连接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夹圆柱形物体的手工夹具,包括支撑杆1、第一吊杆2和第二吊杆3。第一吊杆2从支撑杆1的一端向下延伸;第二吊杆3包括连接套筒4、连杆5和手柄6,连接套筒4可移动地套设在支撑杆1上,连杆5与连接套筒4之间活动连接,手柄6从连杆5上向第一吊杆2凸出延伸;在第一吊杆2和连杆5下方均设有夹板7。支撑杆1水平设置,用于连接第一吊杆2和连接套筒4,承受工作时手的握力。

使用时,先让手柄6自然下垂,使夹板7张开,卡入垛好的圆片以后,握住手柄6,利用杠杆原理,使手柄6对夹板7传递一个向圆形中心的力,以摩擦力夹稳以后,向上提起即可。另外,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夹板7的长度,可以提升搬运的垛料高度。通过使用本实用新型用于夹圆柱形物体的手工夹具来搬运码垛整体的铝圆片,代替了原有搬运方式,减少了换垛频率,减少了设备停机评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也减少了由于铝片边缘锋利造成的工伤。

进一步的,连杆5整体形状呈倒“T”字形,连杆5包括纵向杆51和横向杆52,纵向杆51通过轴承与连接套筒4转动连接,夹板7设在在横向杆52的两端下方,手柄6从连杆5的纵向杆51内侧向第一吊杆2凸出延伸。即可以使连杆5以与连接套筒4的连接点为原点可以转动,自然状态下,手柄6处于下垂状态,夹板7之间相对张开。当被夹物品完全进入夹料范围以后,用力握住手柄6与支撑杆1,通过杠杆原理,使夹板7收拢,使夹板7夹住物体。

在套筒4上设有定位螺栓8,用于调整套筒4的位置后拧紧以将套筒4固定在支撑杆1上。

第一吊杆2包括两根相对设置的承载杆21,承载杆21的下端垂直弯折延伸形成连接部22,连接部22下方连接设有夹板7。

夹板7为具有120°夹角的条形板状结构,在夹板7内侧面上设有硅胶片。本实施方式中,共有四块夹板7,夹板7以圆轴的方式与第一吊杆2和和第二吊杆3连接,稍微受力,即可自由旋转。夹板7自带120°夹角,表面贴防滑硅胶片,夹圆柱形物体时,从而可以确保每块夹板7的两个面均与物体接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使用本实用新型用于夹圆柱形物体的手工夹具来搬运码垛整体的铝圆片,代替了原有搬运方式,间接提升了垛料高度,减少换垛频率,从而减少设备停机评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工伤。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实用新型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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